通检之声丨“未”你而来,法护成长——请与检察官一起,守护“少年的你”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但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校园欺凌、校园安全事故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安全事件频发,未成年人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6月5日下午,通州区检察院走进次渠家园小学,开展以“‘未’你而来,法护成长”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来自五年级的100余名学生及部分家长代表现场聆听了孙红枫检察官的授课。
呵护“少年的你”
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
有些人觉得,动手打架才算校园欺凌,而有些人,可能因为几句过分的玩笑话,产生心理阴影,其实,校园欺凌离我们并不遥远,这一切近在咫尺。
“童年是五彩斑斓的,愿同学们远离伤害!”一个严肃的话题在检察官的美好祝愿声中展开。孙红枫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切入点, 结合近年来社会上发生的典型校园欺凌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概念,以及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财务欺凌、网络欺凌等五种欺凌类型,深层分析形成原因、危害及预防方法,加深了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认识,着重提醒同学们远离不良心态、建立良好同学关系、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救方法,避免遭受校园欺凌事件的伤害。
守护校园周边安全
为孩子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进出校门或者外出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检察官在讲座上跟同学们特意叮嘱,结合近年来本院办理的涉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件以及热点新闻,检察官深入浅出,向同学们讲解了各项交通安全事项。检察官还向参加讲座的老师、家长们强调如果发现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不健全,如道路标志线缺失、减速带不规范、隔离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可以向属地政府及时反映,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小心小卖铺和文具店,千万不要掉入坏人的陷阱!”在课讲座上,检察官还对同学们着重强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周边店铺中,必须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严谨销售“三无产品”、有毒玩具、过期食品,书店里销售黄色、非法出版物,更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叮嘱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小心分辨,远离上述购物陷阱,做健康、纯净的好少年。
积极互动
在学生心中埋下法治的种子
讲座中,同学们认真倾听,积极踊跃地提出问题和回答问题,与检察官积极互动,气氛热烈。活动现场,检察官还贴心地为同学们送上法治自护“锦囊”,给学生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手册,号召大家提高自护意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崇尚读书,才能让民族的发展保持生命的活力,而我们作为未来的主人翁,作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中坚力量,我们的阅读水平事关祖国的未来,事关民族的兴衰。
“听了检察官的授课,才知道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如果有问题,我们可以找政府解决,孩子们出行有保障,做家长的心里真的踏实多了!”课后,一位家长不无感慨的说。
“星光不问赶路人,岁月不负有心人,愿同学们,眼有星辰大海,心有繁花似锦”讲座的最后,检察官送上了真挚的祝福。
下一步,通州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履职成效,优化保护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培土护苗、聚木成林,服务保障副中心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为筑牢副中心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后盾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第二检察部
编辑:李菲
历史链接
长
按
关
注
通州检察公众号
微信号 : bjtz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