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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给“小电驴”系上法律的“安全绳”

通州检察 2023-09-21



给“小电驴”系上

法律的“安全绳”



电动车因其价格低廉又轻便灵活的优点,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被戏称为“小电驴”,尤其是电动三、四轮车,因大量老年人用其代步出行,更是获得“老年代步车”的称号。但此类电动车违章行驶引发的事故屡见不鲜,“小电驴”带来的“大隐患”已经危及群众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下面就让检察官带您认识一下违规电动车存在的风险。


肇事逃逸酿惨剧


陈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超越前右侧同方向行使的由被害人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时,与李某车辆剐蹭碰撞,致使李某倒地受伤,陈某驾车逃逸,李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死亡,并在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醉酒驾车造事故


李某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沿道路行驶时将路边等车的梁某、文某撞倒,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逸,逃逸途中又将赵某撞倒,后赵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致一人死亡并在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违法超载生隐患


林某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超限搭载被害人曹某等四人发生侧翻,造成被害人死亡。林某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超载行使,致使发生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检察官提醒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没有牌照这一“身份证”,部分驾驶人也没有相应驾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可能会被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更严重的甚至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2021年,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根据《通告》,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造价成本低,采用劣质零配件,做工粗糙,车辆缺乏基本安全配置,很容易发生事故。

如果电动三轮车已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尽快到机动车检测场完成验车程序后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符合申请条件和相关规定的领取相应号牌,同时驾驶人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电动三轮车时应按照行驶要求,规范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超载行驶、逆向行驶、随意穿插道路、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滑动阅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供稿:第四检察部

编辑: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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