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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套路!刷爆朋友圈的“XX国际美食节”究竟有多坑?真相曝光!

2017-05-21 香山网


最近

你的朋友圈是不是也被

《中国(XX)首届全球美食狂欢节,X月X日盛大开幕!》

这篇文章刷屏了?



看这些图片还真是诱人啊!

是不是眼睛都看花了?

眼神里全是美食?

不停的咽口水?

……

可是

小香香一不小心就搜索到了下面这些信息

建议您和您的朋友们认真阅读

仔细辨别后再评论!

↓↓↓




几乎同一时间,这个《XX国际美食节》在全国各地举办,宣传手段、模式、内容一模一样,文章里面大概写的就是“史上最高逼格的美食盛会”,什么印度飞饼 、巴西烤鳄鱼、英国炸鱼薯条、泰国菠萝饭……还有中国的各地各色小吃……

反正这篇文章一写下来,吃货们肯定是按捺不住的,而最重要的是还加入了“互联网思维”:就是每天zhuan发一次朋友圈免费获得一张,成功打造出稀缺性,免费使唤着所有人为其宣传做扩散,结果一下火了!


且不论这个“国际美食节”到底咋样

但这个营销套路还是蛮有效的

但这是个玩烂了的老套路

早已声名狼藉

全国各地唾骂声一片

美食节被曝光的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g03242is6b9&width=500&height=375&auto=0

长春国际美食节被彻底曝光: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x032032gbip&width=500&height=375&auto=0

咱们再来看看全国各地”XX国际美食文化节“的相关报道:


《所谓的国际美食节,究竟有多坑?套路有多深?》


  据去过的网友爆料称:“美食节现场方圆一公里内,到处是各种烤串签子,一次性各种垃圾到处是,太辛苦环卫人员了。更离谱的是所谓的国际美食城,走一圈下来,全是速冻品,到处是那种不明真相的肉串


卫生方面:不远处就是各种脏乱的纸箱。细心点的有点讲究的客人是不会掏钱消费的。食品卫生实在是太差了;基本上一桶水是可以洗一天的菜的。


价格方面:整场的“美食”除了10块3个的速冻包子,就是20块钱3串的各种烤肉、还有几家15元一份的臭豆腐,几家10元一份的酸辣粉,几家比鸽子还小的叫花鸡!价格贵得离谱。



为了获得免费的美食券

很多网友每天乐此不疲地转发

去了之后是这样的

↓↓↓

简直是买家秀与卖家秀的差别啊

看了这么多

小香香只想问:

如此大规模的美食节

需要到相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批或报备手续吗?

食品安全又该如何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其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如果组织举办“美食节”,请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是否取得其经营项目相对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未依法审查其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如仅仅的将商铺分租给他人开展食品经营活动,请督促对方依法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明知对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开展食品经营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吃货们

你们肿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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