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省政府前不久公开的《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显示,反馈意见指出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楚雄州)违规批准同意调减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为开发风电场建设项目让路,缩减保护区面积至今未得到整改”的问题,已于2019年底完成整改,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云台山风电场66台风机设施已全部拆除,并开展了植被恢复。
一座历时5年、耗资8亿余元建成的风电场,自投产发电不久就被全面停止生产运营,并在规定时限内将设施全部拆除,当地政府和企业如何能做到?风电场占用林地植被恢复情况如何?前不久,记者前往楚雄州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实地采访。
云台山风电场建设触碰生态保护红线
成为各级生态环保督察检查的重点对象
据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局长李昌介绍,根据南华县政府的申请,2012年5月,楚雄州政府原则同意对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范围调整,将云台山风电场建设项目所需林地调整出自然保护区,调减面积1826亩,其中,核心区1650亩,实验区176亩,调出面积占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0.26%,云台山风电场建设实际使用面积776.5亩(其中,永久占用509.6亩,临时占用266.9亩),未使用面积1049.5亩。
调查发现,云台山风电场建设项目由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新能源公司)投资,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云台山风电场项目于2013年11月14日开工建设,2014年12月投产发电;二期瓦窑风电场于2015年4月26日开工建设,2016年6月投产发电。项目共有66台风机,投资8.053亿元。2018年,云台山风电场实现产值1.48亿元。
云台山风电场建成投产发电,当地政府和企业原本以为是皆大欢喜、实现双赢的好事,殊不知因其严重触碰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成为各级生态环保督察检查的重点对象。
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先后指出了楚雄州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显示:楚雄州违规调整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1650亩,用于建设风电场。
限期进行整改
确保自然保护区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
对于云台山风电场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楚雄州坚决按照督察组要求整改到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生态环境问题云南整改方案的通知》将违规调整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范围问题列为整改提升类,明确整改目标为:科学评估,恢复自然保护区面积;对不合理调整造成生态破坏的,限期进行整改,确保自然保护区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
在推进云台山风电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楚雄州、南华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积极协调华能新能源公司云南分公司合力攻坚,各自成立专班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抓好整改落地落实。
据了解,云台山风电场于2019年2月19日全面停止生产运营后,政企合力开展科学评估论证,先后编制了《云台山风电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云台山风电场项目生态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影响评估报告》。
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作出“不同意2012年调整地块(云台山风电场建设留出用地)调出自然保护区”的结论后,州、县党委政府制定了《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违规调整问题整改云台山风电场拆除及修复实施方案》和工作责任清单,相关部门编制了《云台山风电场资产评估报告》《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云台山风电场拆除及修复水土保持方案》《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云台山风电场拆除及修复环境监测影响工作方案》等十余个方案;企业编制了《华能云台山风电场整体拆建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台山风电场拆除技术方案》和《云台山风电场设施拆除植被恢复方案》,并上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查批复同意。
在完善各类整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云台山风电场于2019年10月4日开始拆除风机及相关设施,2019年10月10日启动风电场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工作。至2019年12月底,设施拆除及运输全面完成,共拆除风机66台、铁塔184基及架空线路,共恢复风电场占用林地植被765亩。风电场设施拆除及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共投入资金1.37亿元。
记者在云台山村东的风电场原址看到,曾经安装风机的位置已经拆除设施并进行了生态修复,新栽植的多种树木已经成活并发出新芽。
南华县委副书记、县长何文明表示,这次整改,政企双方均有很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县委、县政府认真反思,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巩固整改成效,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风电场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区域造林质量和成活率,坚决依法打击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