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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12-15 安徽发布


枞阳县社保局原局长方友生伙同他人骗取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问题。


方友生伙同他人,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事实,骗取国家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0万余元。方友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明光市明光街道韩山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刘军骗取低保资金问题。


刘军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手续,骗取资金7.9万余元。刘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罢免居委会主任职务;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安市金安区施桥镇三口堰村原文书杨传岭套取民生工程资金问题。


杨传岭以伪造资料方式,重复报支本村坝塘维修工程款和平塘维修补贴款8.8万余元,并据为己有。杨传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肥东县白龙镇三家村党支部书记陈立传套取项目资金问题。


陈立传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虚列大河清淤平整项目和修路项目,违规领取支出资金7.3万余元,用于村务开支。陈立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芜湖县陶辛镇新塘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宗友发虚报冒领涉农资金问题。


宗友发利用职务便利,虚报种粮补贴田亩面积,冒领国家补贴资金7468元,并据为己有。宗友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来源 /  安徽省纪委

编辑 / 丁力  实习编辑 / 张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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