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安徽打算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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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摘自党的十九大报告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11月11日在太原召开。这次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有序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安徽如何贯彻落实这一重大战略部署?
11月16日下午,安徽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举行第一次会议。省委书记、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李锦斌主持会议。
李锦斌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次会议新闻稿比较短,正文不足800字,但内涵丰富,值得掰开来说一说。
比如,省委书记担任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也就是“施工队长”,这是党中央的要求,可见这项工作重要程度。
这次会议详细内容,我们不妨一一说来。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
李锦斌指出,全省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到改革试点工作是坚决贯彻十九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改革持续有序深入、与地方人大换届工作紧密衔接的务实办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李锦斌强调,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根本遵循,把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把“四个意识”、 “党的领导”、“统筹协调”、“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制建设”贯穿全过程,推动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如果概括起来,就是
“三个一”:
一个根本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条主线: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大目标: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五个贯穿原则”:
“四个意识”、“党的领导”、“统筹协调”、“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建设”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如何抓得好?李锦斌提出,要“抓重点”“严把关” “促落实”。
要“抓重点”,把人员转隶作为重中之重,把机构组建作为关键环节,把依法履职作为核心任务,把高效运转作为重要支撑。
要“严把关”,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方案》要求,把好改革试点的方案质量关、工作步骤关、人员引导关、文件审批关。
要“促落实”,各级党委要担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确保我省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
省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信长星、刘惠、姚玉舟、严植婵、詹夏来、薛江武出席会议。(吴林红 徐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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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安徽日报、安徽纪检监察
编辑 / 夏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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