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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办理车库、车位不动产登记费大幅降低!

安徽发布 2020-01-27


按照国务院关于降费减负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


一、减免不动产登记费


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对下列情形减少不动产登记费

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二、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第三条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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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丁力 编辑丨袁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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