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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省实验室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安徽发布 2020-01-25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核心和龙头,近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简称“一室一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8月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副厅长罗平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亮点特色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发布会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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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NEWS


新闻发布会现场(陈群  摄)


发布人:安徽省科技厅副厅长 罗平(陈群  摄)


主持人:安徽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武潇(陈群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陈群  摄)


一图看懂新闻发布会


问答环节


Q:

2018年,省委、省政府首批组建10家安徽省实验室和10家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请介绍下首批“一室一中心”建设情况,有哪些重大创新成果,对我省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起到哪些推动作用?

A:

近一年来,在各方努力和支持推动下,首批“一室一中心”在争创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科研攻关等方面稳步推进,充分发挥了“预备队”和“先锋队”作用。


一是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突破。省实验室着力聚焦重点基础领域和学科方向,开展战略性、前沿性、前瞻性、基础性、综合性和原创性科学研究,产出了一系列国际领先的重大成果。如在国际上首次研制24个超导量子比特处理器并演示量子模拟实验、首次顺利实现量子密集编码达到2.09的信道容量,创造了当前国际最高水平;磁约束核聚变首次实现等离子体中心电子温度达到1亿度,并成功中标ITER托卡马克主机安装标段工程,为自主建造中国聚变工程实验堆奠定基础;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成功破解世界上分布最广的中国种茶树全基因组信息等。据不完全统计,省实验室共承担各类在研课题1000余项,总经费超过10亿元,其中,2018年新立项课题500余项;发表SCI/EI论文2000余篇,其中在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上发表论文近50篇。


二是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取得突破。面向国际产业技术创新前沿和制高点,凝练重大技术创新方向,聚焦产业、行业重大技术攻关,推动我省相关技术领域突破和重大成果转化应用。一年来共开发重大战略新产品20多项,获授权发明专利200余项,有力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


三是集聚人才磁场效应进一步显现。大力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吸引培育一批高水平人才团队。主办或参与组织全球性、全国性学术会议30余次,参加高端学术会议200余人次,搭建高端人才交流合作平台。


Q: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在支持“一室一中心”建设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和政策?

A:

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是在贯彻省委4号文件精神基础上,对“一室一中心”的建设任务、政策措施和考核评估等多方面明确,导向更具体、增强操作性。主要政策和举措有:


一是在资金支持上注重稳定支持《实施意见》明确,根据“一室一中心”运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省财政采取稳定运行支持和绩效奖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支持省实验室稳定运行经费每家300万元、省技术创新中心每家100万元,结合绩效考核或评估情况,再予以每家不同档次的绩效奖补。省绩效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奖励“一室一中心”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个人和团队,支持政策更加突出对人的贡献奖励。


二是在科技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实施意见》明确,除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上继续优先支持外,支持“一室一中心”谋划新建项目,按有关规定申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入库,推进以高科技、新领域、基础设施和平台为主的“高新基”全链条布局;优先支持“一室一中心”申报国家科技专项计划,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给予绩效奖补。


三是在人才服务上提出创新举措加大省编制周转池统筹力度,及时满足“一室一中心”引进和选拔人才的调剂需要。支持完善与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和贡献相匹配的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科技奖励资金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的相关规定。四是在科技金融结合上加大对接服务,引导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和省级种子投资基金精准对接“一室一中心”科技创新活动,支持重大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参与“一室一中心”的建设和投资。


Q:

此前,省科技厅出台《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请介绍一下“一室一中心”的申报认定组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和工作流程?

A:

省科技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两个办法明确了“一室一中心”的认定条件和流程。


(一)关于认定条件


1. 在单位类别上,省实验室主要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省技术创新中心依托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牵头建设,支持企业与具有技术优势的高校联合共建。申请认定的依托单位须是省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2. 在研究基础上,要求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任务,开展的研究开发水平代表国内一流、省内领先,依托单位建有开放运行1年以上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省实验室要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方向和领域符合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具有明显的优势或特色。省技术创新中心要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高水平技术成果并应用,年度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行业同类。


3. 在能力水平上,具备创建国家实验室(分中心)、国家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含联合共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或分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基础和潜力。


4. 在人才队伍和设施条件上,拥有领军人才和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队伍,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及科研基础设施,包括相对独立的物理空间;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


(二)关于工作流程


一是规划布局。省科技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省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需求,提出“一室一中心”规划布局和重点领域。


二是提出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意向,经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按要求组织编制“一室一中心”建设可行性方案,提出“一室一中心”的研究领域或方向、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省技术创新中心由所属地政府推荐。


三是可行性论证。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认定的“一室一中心”进行现场考察,组织进行可行性方案咨询论证,提出专家论证意见。


四是上报审定。对通过咨询论证的“一室一中心”,省科技厅经公示后报省“一室一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予以认定。


五是编制任务书。经认定的“一室一中心”实行目标管理,依托单位在可行性方案基础上,完善实施方案,编制“一室一中心”目标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同意后签订实施,进入建设运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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