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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这项工作,取得有效成果!

安徽发布 2020-01-23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入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9月1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请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于德志,省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省文明办主任杨明世到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发布会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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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NEWS


新闻发布会现场(许梦宇  摄)


发布人: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于德志(许梦宇  摄)


发布人:安徽省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省文明办主任 杨明世(许梦宇  摄)


主持人:安徽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武潇(许梦宇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许梦宇  摄)


一图看懂新闻发布会

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大工程,列入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取得积极成效。

✦2017年和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两年专门致函省政府,对我省信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


✦2018年,国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第三方评估我省居全国首位;


✦今年8月,合肥、淮北、芜湖、安庆4市入选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入选城市数量居全国第一;


✦截至7月末,我省8市信用监测排名进入全国前50,总数居全国第一。


一、信用制度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基本形成了以五年规划纲要为引领、以专项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年度工作要点为保障的信用制度建设工作特色。

✦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作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


✦省委、省政府和省信用办围绕信用平台建设、信息归集、联合奖惩、信用监管,以及政务、个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等,制定出台了30余项信用制度文件。


✦省信用办建立工作协调和考核制度,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开展目标绩效考核,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不断提升


2015年底正式上线运行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简称“省信用平台”),经过持续优化升级,现已建成“1+1+1+N”的平台架构,即:1个“信用安徽”网站,1个数据交换平台,1个数据中心,联合奖惩、信用监测等多个业务系统,成为上联国家、下接地市、横跨部门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枢纽。


截至目前,省信用平台已归集全省16个市、47个省有关部门共7721类近12亿条信用信息,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用信息超3000万条。省信用平台已与安徽政务服务网、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市政务服务大厅等全面对接,实现信用信息实时共享和一键查询


三、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健全


01

在国家44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基础上,率先印发实施覆盖46个省有关部门、包含350条联合奖惩措施的省级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省有关部门出台18个重点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发布“黑名单”信息42.2万条。


02

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信用核查,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截至目前,省信用平台和“信用安徽”网站累计提供信用核查超200万次,出具信用查询报告2400份,奖惩结果反馈5755条


03

在旅游、税务等14个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企业总数达166万户。大力推广“税融通”“信易贷”等“信用+”业务,已累计发放贷款超600亿元


04

落实国家关于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部署,7月份以来,共审核同意250家企业信用修复申请,430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从“信用中国”和“信用安徽”网站删除,有效帮助企业重建信用


四、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发力


2017年以来,专项开展了政务、涉金融、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失信整治,已完成170起政府机构失信案件、3203家涉金融失信企业、27家电子商务失信企业专项治理。特别是2018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文明委部署要求,大力开展19个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失信曝光和联合惩戒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大量的失信行为得到纠正。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失信治理月度分析报告显示,今年以来,我省每月失信黑名单企业退出率均保持在3%以上,稳居全国前10位


五、信用创新示范效果不断显现


01

加快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一市三省联合发布区域信用建设规划,共同创建首个国家信用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在信用制度标准统一、信用信息互联共享、重点领域信用联合奖惩等方面密切协作,加快区域信用一体化进程。


02

城市信用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合肥、芜湖、淮北3市信用监测排名进入全国前10、全省8市排名进入全国前50。合肥、淮北、芜湖、安庆4市入选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宿州、阜阳、淮南等市正在积极申报创建。芜湖市入选全国首批守信激励创新工作试点城市。


03

全省首批32个乡镇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试点,依托各地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用信息。截至6月底,共采集农户信用信息1130.94万户,小微企业信用信息74.4万户。


问答环节


Q:

刚才介绍了我省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工作情况,能再介绍一下开展这项工作的背景吗?

A:

我省开展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这一工作,来源于“三求”,即中央有要求、群众有诉求、工作有需求。


中央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加强诚信建设。强调要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强调各类企业都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强调个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旺、政府无信不威、国家无信不强。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推进诚信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群众有诉求。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越来越被社会广泛认同,人们的诚信意识逐步增强。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失信行为仍然存在,诚信缺失是群众的“痛点”,也是社会治理的难点,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回应社会关切,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迫切需要我们集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工作有需求。去年8月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把19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出来集中治理。我省年底出台了《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19项治理任务,由31个相关单位负责落实。省文明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已经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并将深入推进这项工作,确保集中治理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Q:

我省率先在全国实施“道德信贷”,帮助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能介绍一下这一创新举措的基本情况吗?

A:

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省文明办会同省信用联社、省担保集团等有关部门实施“道德信贷”工程,“以道德做担保,以诚信做抵押”,把好人帮扶、道德弘扬、诚信培育有机结合,向诚实守信的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帮助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赢得发展机遇,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2015年在滁州市开展试点,逐步在全省范围推广,累计发放贷款近12.7亿元。


道德信贷具有“三优”的特点,即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优先纳入评级授信、优先安排信贷计划、优先享受贷款优惠利率。具体来说,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确保信贷资金“放得准”, 按照荣誉等级,分档授信。试点初期,授信对象为市级以上文明委授予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且符合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现在,恪守信约、履行诺言的各级各类好人模范,都可以获得“道德信贷”。二是制定具体措施,信贷资金“用得好”,金融部门为获得“道德信贷”的好人模范提供及时管用、贴心周到的金融知识、技能培训、免费咨询,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降低贷款风险。三是注重动态管理,机制保障“收得回”,通过建档立卡、前期调查、规范放贷、后期监管等一系列综合配套机制,按照金融市场规律,结合信贷人实际需求,合理、适度、有序地发放贷款。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省道德信贷受益人都做到了按时按量还款,没有出现一例赖账坏账。道德信贷工程的成功实施,推动形成了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鲜明价值导向。


Q:

上个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请问我省下一步如何推进信用监管工作?

A: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加强信用监管是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各级信用平台建设,建立自愿注册机制,拓展信息归集的广度和深度,推动省信用平台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扎实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归集尽归集、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深化信用信息应用。拓展信用承诺类型,开展主动公示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和行业自律型等信用承诺,建立信用承诺问效机制。扎实推进事前信用查询和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三是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规范“红黑名单”管理,动态调整省、市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强化省联合奖惩系统应用,推进联合奖惩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做好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引导市场主体诚信自律。


四是开展跨区域信用监管。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机遇,深化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探索推进长三角区域信用报告互认,深入开展区域信用建设示范区创建。


五是加强信用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信用监管措施和成效,大力弘扬安徽“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Q:

刚才提到的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A:

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是一项重要的创新举措。失信惩戒是手段,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要让全社会依法守信。现在有不少失信主体的失信行为确实没有主观故意,而且绝大多数有纠正失信行为、诚信守法经营的强烈意愿。通过开展信用修复,既普及政策法规和诚信知识,又激励有轻微失信的市场主体改过自新、诚信经营,这对于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当然,信用修复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也不是简单的“退出惩戒”,而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过程。一是有前提,信用修复要在失信主体彻底纠正失信行为,履行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诚信教育主动做出守信承诺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二是有程序,失信主体要依法依规向做出行政决定、失信惩戒决定的职能部门提起修复申请,提交信用修复所需材料,相关部门严格按程序予以确认。三是有限度,信用修复主要是针对无主观故意的轻微或一般失信行为,失信主体彻底纠正失信行为并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才可以按程序申请退出“黑名单”。涉及特别严重的违法失信行为不能退出“黑名单”。


刚才也介绍了,国家层面已在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方面明确了标准,目前我省也已审核通过了192家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完善信用修复的相关标准,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纠错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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