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⑲:全力保障能源供应
2月12日下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九场)举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刘健到会,对我省出台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进行阐释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发布会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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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发布人: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 刘健(刘炜鑫 摄)
主持人:安徽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武潇(刘炜鑫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炜鑫 摄)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主要包括8个方面的政策。下面,就《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作通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对疫情的能源保供工作。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强调,要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保障煤电油气供应。2月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疫情防控和包括能源在内的物资保供工作。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召开几次专题会议,就应对疫情保障能源供应提出具体安排和要求。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加强统筹协调,保障煤电油气供应。由省发改委牵头起草《若干措施》,确保国家的部署要求落实落地。
《若干措施》共9项:
全面掌握煤、电、油、气生产供应能力和分地区、分行业及重点单位用能需求,建立详细供需台账。
加强能源供需形势监测预警和运行调度,及时协调处理能源保供中出现的问题,填平供需缺口。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用能需求,遇特殊情况优先保障疫情病患诊治定点医院、应对疫情所需医疗设备和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以及民生用能,保障实行封闭管理小区、村庄、单位的电力、天然气供应。
支持已生产煤矿科学组织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做到满负荷生产;
协调待复工煤矿细化工作措施,组织休假人员返岗,全面恢复正常生产。
加快新建、改建“战疫”医院、疾控中心供电设施建设,加快应对疫情所需的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新上生产线、扩建厂房电力扩容进度,确保及时提供可靠电力供应;
做好企业复工电力供应准备工作,确保随时开工、随时用电。
协调石油天然气加工、供应企业科学组织生产,强化产运销衔接,有序投放市场资源,保持合理库存。
督促加油站、加气站合理安排运营。
发挥储气设施供应调节作用,增强供给弹性。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确保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生产、供应、运维车辆通行,急需能源物资使用运输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电煤运输。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职工健康检查,加大疫情防护装备保障力度,将防护措施落实到每位职工,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大风险管控,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各市落实确保本地区能源供应属地责任。
重点能源企业科学制定计划,精心调度安排,严格执行国家能源价格政策。
安徽商报记者
当前能源供需情况如何,是否存在供应短缺风险?
煤矿复工复产关系电力稳定供应,目前煤矿复工情况如何?
2月10日起,企业陆续复工,预计全省能源消费需求会逐步增长,如发生能源供应问题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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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丁力 编辑 | 袁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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