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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㉗: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安全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安徽发布 2020-09-17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返程、复工、返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时,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


2月17日上午9:30,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七场举办。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王启康同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文章同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少华同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同志,省商务厅副厅长乔兴力同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杜昌智同志到会,对出台的这两个文件进行阐释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发布会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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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NEWS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炜鑫  摄)

发布人: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王启康(刘炜鑫  摄)


发布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文章(刘炜鑫  摄)

发布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少华(刘炜鑫  摄)

发布人: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刘炜鑫  摄)

发布人:省商务厅副厅长乔兴力(刘炜鑫  摄)

发布人: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杜昌智(刘炜鑫  摄)

主持人: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武潇(刘炜鑫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炜鑫  摄)


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首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王启康对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关政策意见进行解读。


一、做好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推动重点项目开复工。
一是抓好“一责两案”。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等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所有复工项目要实行“一责两案”,即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项目建设具体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落实专人专班负责,抓实抓细复工前、复工后的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
二是实行重点项目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按照分区分级实行差异化疫情防控策略要求,全面梳理各类重点项目,“一项一策”制订项目复工开工推进计划,分类明确在建项目复工、新项目开工时间表,落实牵头协调单位和项目单位推进责任。待疫情解除后,积极组织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
三是协调落实开复工条件。要把重大项目及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疫情防控物资等纳入地方保供范围,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通道畅通,协调落实项目复工开工条件,推动重点项目安全有序实施。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加强协调调度。落实“四督四保”“五项机制”,实行重点项目分级分层协调调度,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认真梳理工程复工开工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和事项加快协调解决,需要省级以上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和事项,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帮助协调推进。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和省政府。
二是加强审批服务。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全面开展7x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审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行容缺办理、特事特办。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前置要件线上受理、网上联审,创新审批工作方式。
三是发挥政府性投资引领带动作用。组织推动交通、水利、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项目尽早复工开工建设。同时,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加快推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


三、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

一是优先保障用地需求。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优先安排近期新开工重点项目用地计划。对2020年6月底前能实质性开工的省重点建设项目,可使用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疫情防控必需的新建非营利性医疗场所,所需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统筹解决。
二是优先安排扶持资金。预算内投资优先向传染病防治急需的项目倾斜,重点支持公共卫生领域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前沿性、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的投入。地方政府债券优先支持2020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的医疗卫生、铁路、公路、水利、机场等基础设施和补短板项目。
三是优先争取金融支持。认真落实国家已出台的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推动政银企协作,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融资总量,更好保障新开工和续建的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

四、加强项目谋划储备。

针对疫情防控中的短板和需求,加强涉及科技创新和公共卫生的重大项目谋划,加大公共卫生、防灾减灾、交通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补短板投资。同时,把握国家政策导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民生建设、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积极谋划储备一批事关安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


此外,《意见》要求,建筑业企业方面,涉及国家重点工程、省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民生工程以及为此类工程提供配套生产和服务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抓紧复工开工;涉及其他项目的建筑业企业由各地根据实际统筹安排。


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会同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持分类施策,加强精准调度服务,全力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加大新项目开工力度,努力稳定全省投资进而为经济平稳发展作出贡献。


接下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文章就我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进行解读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一、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解读

(一)明确了工作思路。由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以县域为单位,根据疫情确定不同风险等级。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据此指导各地做好复工复产安排。要求各地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风险等级较低的区域要加快推动复工复产;风险等级较高的区域加快科学研判、精准评估,确定复工复产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列出清单和时间表,分行业、分时段安全有序推进。


(二)明确了复工顺序。指导工业企业采取分类分批有序组织复工复产。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工业企业,推动复工复产,已复产的继续增产扩能、开足马力生产。对员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所在县(市、区)为主的工业企业,可以安排复工复产;鼓励国有企业、各类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以及有订单的外贸企业抓紧复工复产。对其他工业企业,要科学安排,有序复工复产。


(三)明确了属地责任。要求各地落实复工复产属地责任,复工复产审核备案由企业所在县(市、区)或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制定分类分批复工方案,实行企业复产复工审核报备制度,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加强防控机制、物资、员工排查、应急预案、内部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审核,督促有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做到“五有”,即有疫防人员、有疫情检测点、有检测隔离点、有必备的医护用品、有严格的检测。


(四)明确了企业责任。要求企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抓好“一责两案”,即落实疫情防控领导责任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个方案,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落实专人专班负责疫情防控,细化各个岗位的职责分工和各个环节的防控措施。


(五)细化了防控措施。一是要求各地要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等科技手段,强化对重点领域人群的筛查,提高返程返岗人员筛查效率,指导企业对返程返岗人员开展全面健康排查,严禁“带病返岗”;按照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关于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健康报告等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单位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和体温检测等制度,做好非本单位人员和车辆进入管理,切实做好生产经营、作业场所,以及办公区域、宿舍区、食堂、电梯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和定时消毒工作,采取分时就餐、分散就餐、餐食打包等方式,防范人员就餐时可能发生的交叉感染风险,并严禁各种形式的聚餐活动。

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截至2月16日(正月二十三),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7288户,复工率40.4%,较上日提高3.7个百分点,复工人数88.7万人,较上日增加3.7万人。


从各市情况看:宣城市复工率75%,居全省首位;黄山、滁州、芜湖、铜陵、合肥市复工率在50%以上;亳州、池州、淮北市复工率在30%-50%之间;六安、淮南、安庆、马鞍山、蚌埠、阜阳、宿州市复工率在30%以下,其中宿州市仅9.5%。黄山、宣城、淮北三市复工率分别较上日提高8.9个、8.7个、6.4个百分点,提升幅度居全省前三位。


从重点企业看:合肥市已复工亿元以上企业514户,占全部复工企业的42.5%;其中家电、汽车、装备、电子信息行业龙头企业基本实现全面复工。滁州市50户市级重点企业中,包括隆基股份、立讯精密、惠科光电、长电科技在内的43户企业已复工,在岗员工近4万人,占全市在岗员工总数的34%。蚌埠市全市“十强”和“三十佳”工业企业已复工27家,复工率达67.5%。


但在复工复产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防控物资较为紧缺。口罩、红外线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紧缺,采购困难。二是生产保障存在困难。因疫情交通管制,部分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和产成品运输存在困难,特别是跨省长途运输限制较多。三是企业员工返岗不足。各地防控措施不统一,员工返岗复工存在疑虑,特别是部分家在外地的员工,担心自身安全不愿返岗。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坚持有序复产、以丰补欠,尽最大可能弥补前两个月生产欠账,确保全年工业经济保持平稳增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随后,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保障厅副厅长刘少华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保障用工政策进行解读。


一是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为75户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全部配备“人社服务专员”,提供用工服务、社会保险、政策对接等服务,帮助解决用工难题。目前,75户企业在岗员工已达13027人。同时,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陆续配备“人社服务专员”。此外,对提前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按每人每天2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目前,已为重点企业拨付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1133万元。


二是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将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至调查失业率调控目标5.5%,其中参保职工30人以下企业放宽至20%。截至目前,已为重点企业提前返还失业保险费2245万元。同时,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三是扩大中小企业就业岗位。为调动企业开发岗位积极性,疫情防控期间,对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人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四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供给。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1000元,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


五是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继续给予贴息支持。人社部门近2年来支持建设的各类创业载体,对入驻的各类创业主体减免房租(2020年2月免收,3月、4月减半),其中创业载体为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免收3个月房租(2020年2月、3月、4月)。


六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通过视频直播等方式,开展个性化辅导。推出一批在线咨询指导课,开通心理热线。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推迟体检、推迟签约录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延长报到接收时间,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


七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加强输入地、输出地信息对接,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站点等向辖区内劳动者推送开复工时间。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开展“点对点送人到岗”活动。针对行业企业特点特别是劳动密集程度,指导其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


八是提升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网络平台作用,收集发布岗位信息,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打造“网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的线上春风行动。商请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发送公益短信,在三大运营商网上营业厅等手机APP设置安徽公共招聘网宣传和入口链接,在安徽卫视黄金档播放“2+N”招聘活动公益广告,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线上求职招聘。截至2月14日,全省9085户企业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发布就业岗位信息30.66万个,1.78万名求职者参与线上求职活动。


接下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就做好运输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一、做好公路通行保障

一是执行免费通行政策。按照交通运输部通知要求,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时止,对期间依法通行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的所有车辆免收通行费,保持收费站所有车道栏杆常开。加派专职疏导人员开展收费站现场服务和交通疏导,及时处理特情,确保所有车辆快捷通行。


二是清理规范检测站点。要求各地按照“一断三不断”和“五个严禁”的要求,对区域内现有交通管控站点进行清理规范,从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设置站点,精准做好防控工作,及时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简单化,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三是做好高速公路保通保畅。印发《安徽省高速公路保通保畅十二条》,从成立专项工作组、完善联动机制、落实政策措施、规范防疫查验、合理设置车道、严格路面管控、迅速应对拥堵、加强路网监测、深化入口治超、发布出行信息、开展数据分析、强化科技支撑等12个方面,切实落实中央和省相关工作部署,统筹做好高速公路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优化路网管控措施。


四是提高路网通行效率。随着返工、返城、返学客流的到来,要求各地进一步增加检测力量,采取复式检测等有效方式,实现快检快放,缓解交通拥堵。加强路面管控,及时进行疏导,按照“三不一优先”的原则,确保应急物资、医患人员、生活生产物资运输车辆快速放行。


二、做好道路运输通行保障

(一)道路客运方面:


根据防控需要,自2020年1月28日12:00起,除政府指令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我省暂停了所有省际、市际班线客运和省际、市际包车客运。市县区域内的道路客运按照当地政府的决定执行。同时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的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已有序逐步恢复道路客运。2月11日,省指挥部印发通知,要求暂停的省际、市际班线客运的恢复由市、县相关部门综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客运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报省交通运输厅防疫指挥部研究决定。市县区域内的道路客运恢复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出租车(含巡游车、网约车)等,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视疫情防控进展,制定恢复运营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重点保障农民工包车运输。2月10日,省指挥部印发通知,决定自2月10日起,启动跨省和省内跨市客运包车业务。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实际情况,坚持‘防运并举,简化程序,安全高效,便利通行’的原则,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组织,采取‘点对点’运输的包车运输组织方式,集中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


(二)道路货运方面:


一是建立应急保障运力。省交通运输厅建立了由1174辆客运车辆,825辆货运车辆的全省应急运输保障力量,明确应急运输保障力量责任人,确保随用随调。目前已按交通运输部指令,协调合肥市运管处安排应急运力,运送17吨防护服原料从安徽省合肥市运抵湖北省荆门市;为安徽广通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市环境保护局运送移动医疗废物垃圾焚烧车,协调应急运力,保障应急运输。据统计,截至2月15日全省应急货物运输累计9262辆次,运输9.3万吨。


二是保障基本通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确保应急物资优先通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的服务保障,在疫情防控时期,将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确保做到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利通行。统筹做好其他生产物资运输。各地要保障电煤、油气、化工、饲料、种子、农资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通畅,严禁以无通行证或其他不正当理由,对车辆进行劝返或禁止其通行。


三是有序恢复物流园区恢复生产。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及时掌握辖区内物流企业复工情况,在地方政府统一指导下,有序引导推动辖区内各类物流企业,尤其是大型物流园区恢复生产。针对企业复工中出现的困难及时了解,指导帮助,妥善解决,确保运输市场运力充沛,满足经济社会正常运转需求。同时,鼓励平台货运企业公益性开放运力资源,鼓励物流需求单位通过平台发布需求,加快货物和车辆对接,促进物流供需平衡,为疫情防控提供更好的物流保障。


三、做好水路运输通行保障

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鼓励大型货运码头尽快开港复产,推动中小型码头有序开港复产。按照分区分级实施原则,低风险地区货运码头能开尽开,较低风险地区分期分批开港,中等风险以上地区严格按照八严八控要求,制定防控预案,在做好防控工作前提下开港。目前,已有99座码头恢复运营,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力度,水路应急运力储备达37万吨。高度重视应急和煤电运输、工程建设大宗原材料(水泥、砂、石)保供,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接下来,安徽省商务厅副厅长乔兴力就有序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商贸流通行业发展进行介绍。


一是分类指导,有序恢复经营。对一直坚持营业的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企业,要支持其继续发挥骨干作用,扩大员工复工率,统筹安排好职工轮休,并加强产销衔接、货源组织、物流配送和网点服务,持续保障蔬菜、肉蛋奶等市场供应。对尚未复工的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要立即推动其复工复产。要保障小区、社区周边15分钟路程内的超市、便利店等生活必需品网点正常开业,支持生活保供类电商快递和外卖平台企业正常运行,为群众消费提供便利。商贸物流企业以及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应尽快复工复产。旅游、休闲、娱乐、影剧院及商业综合体等暂不开工营业。按照安徽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实施差异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对评估为低风险、较低风险的地区,在严格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组织批发、零售、生活服务业等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科学防控,确保安全经营。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抓好“一责两案”,落实疫情防控领导责任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个方案,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针对商贸流通企业经营场所人员流量大、密集度高、接触多的特点,务实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前,要开展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对所有员工逐一登记、进行防疫检查,并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复工后,要加强营业场所的清洁、通风等卫生管理和消毒防控措施,落实全部出入人员的逐一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等措施。合理布置人流动线,做好人员疏导,避免人群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风险,保障企业稳定安全经营。


三是加强帮扶,保障正常经营。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的联系帮扶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口联系,落实包保服务。要着力强化物资保障,将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纳入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体系,协调解决企业对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需求问题,同时积极发挥企业、市场作用,多渠道筹措防护物资。要着力强化政策落实,指导和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租金减免、稳岗补助等各类帮扶纾困政策,支持企业克服困难、持续经营。


省商务厅将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发展,强化流通行业管理,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有力有效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复产,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持续不断、健康安全,努力满足居民多样化、便利化消费需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市场保供和扩大消费等工作,坚决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促进商贸流通行业和全省经济平稳发展。


最后,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杜昌智就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安全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一是企业主动承担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积极配合政府和部门,做好日常预防、人员管理、环境消毒等工作。


二是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建立临时隔离观察室,落实人员、车辆进出登记、检测、消毒等制度。企业各功能性单元要尽量独立,有条件的采取封闭管理。


三是安排专班对到岗员工开展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工作,建立个人健康登记管理制度,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健康异常者,及时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按照规定妥善处置。


四是做好员工工作和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增加通风换气频次和时间;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考虑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提高车间的新风量。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工作。重点落实门把手、水龙头、物体表面和餐(饮)具等易发生交叉感染的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五是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灵活多变的错时上班和分时就餐制度,采取分时、分段上班,严格厨师健康检查,分时就餐、分散就餐和餐食打包等方式,防范员工因工作、就餐可能发生的交叉感染,同时严禁在企业内各种形式的聚餐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对企业会议等活动进行压缩和简化,能通过网络举办的,不得组织现场活动;必须举办的,要尽量控制活动规模和时间,同时做好参与人员个人防护。


六是根据工作性质分类保障,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落实口罩佩戴等制度,对员工佩戴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同时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的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周围进行清洗消毒。对疑似病例或接触过疑似病例的人员佩戴后的口罩、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


七是要以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员工的健康教育,尽早组织全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的培训,培养人员良好卫生习惯和技能,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同时密切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恐慌及心理伤害,一旦发现有苗头问题,应及时安排单位医务人员或者当地心理干预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的干预和辅导,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安徽省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中,详细的对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面对不同情况,在生产、生活中重点场所和各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具体描述和要求。


在源头管控上,要安排专人负责外地返岗人员管理工作,对每名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及近期出行情况开展摸排登记,分别给出复工和暂缓返岗的意见建议。对返岗的员工,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集中聚集。


在落实常规防控措施上,要做好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加强企业及周边生产生活环境消毒等卫生管理。


企业因业务关系与外界人员、物资等周转时,要落实严格的消毒、监测等制度,降低疫情输入隐患。


企业要和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密切联系,及时互通信息,获得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对发现病例后的应急处置,指南中也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了分类描述。


问答环节

安徽新闻联播记者

重点项目始终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请问省发展改革委王主任,对下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哪些考虑?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王启康


省发展改革委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做好疫情期间全省投资和重点项目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会同各地各部门建立了重点项目复工开工日调度机制。目前,合肥维信诺第6代柔性显示器件、商合杭铁路(合肥以南段)、G3W 德上高速公路合肥至枞阳段等重点项目已复工建设。我们对下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主要考虑是:
一是做好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推动重点项目复工。所有复工项目要实行“一责两案”,即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项目建设具体方案。会同各地各部门梳理模排重点在建项目,坚持“一项一策”制订在建项目复工方案,分类排出清单和时间表。
二是持续加大新项目开工力度。会同各地各部门梳理摸排全年计划开工重点项目,逐个制订开工计划,逐月排出“3个月滚动计划”开工项目清单。着力加快基础设施、民生建设等领域项目建设。待疫情解除后,积极组织全省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
三是协调落实项目建设实施条件。协调项目单位和参建企业多渠道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供应。推动钢材、混凝土、砂石等建筑材料企业复工复产,保障项目建设材料供应。服务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引导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尽快分解下达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快使用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四是加强项目跟踪协调服务。针对项目建设中的用地、资金等问题,开展连续调度服务。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全面开展7x 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审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行容缺办理、特事特办。
五是强化项目谋划储备。针对疫情防控中的短板和需求,加强涉及科技创新和公共卫生的重大项目谋划,加大公共卫生、防灾减灾、交通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补短板投资。同时,把握国家政策导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民生建设、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积极谋划储备一批事关安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新增谋划项目及其转化实施情况将纳入全省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跟踪服务和保障工作。


新华社安徽分社记者

当前,正处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随着全省范围内的逐步复工复产,会不会对疫情防控造成一定影响,请问省经信厅徐总工,该如何统筹二者之间的关系?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文章

虽然复工复产可能出现大规模人员流动和聚集,存在疫情进一步扩散传播的潜在风险。但是,如果不复工复产,短期内将影响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疗物资供应,长期看会对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造成巨大影响。为此,我们将坚持“两条线"作战的准备: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放松,主要任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一手抓复工复产不松懈,主要任务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特别是要为抗击疫情前线提供充足的“武器”和“弹药”。应该说,这“两条线”都很重要,相互支撑,缺一不可。


下一步,我们会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时,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一是分类分批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各地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风险等级较低的区域加快推动复工复产;风险等级较高的区域要科学研判、精准评估,确定复工复产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列出清单和时间表,分行业、分时段安全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抓好“一责两案”,严格执行出入人员集中场所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的防护、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防控措施。三是强化复工复产保障。建立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机器、用工、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确保全产业链正常运行。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央广网记者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提出开展“送人到岗”活动,请问人社部门如何落实?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保障厅副厅长刘少华



当前,省内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广大农民工朋友也期待早日返岗就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少复工企业招工难、农民工返岗难。针对出现的问题,人社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就业服务,开展“点对点送人到岗”活动。
一方面开展省内定点输送,确保复工农民工安全到岗。
一是组织各地人社服务专员对辖区内重点、大型复工企业开展摸排走访,掌握复工企业返岗员工的出行安排。
二是根据返乡农民工省内就业意愿,通过搭建县内、市内、省内三级精准对接平台,将用工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传递到农民工手中,引导农民工留在省内就业。
三是在疫情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根据企业招工人数、原有员工返岗人数,对来源于同一城市、人数较多的地方,按照“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方式,集中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全力确保农民工“出家门进车门,下车门进厂门”。
另一方面畅通跨省流动,确保省外就业农民工顺利到岗。针对前期少数地方将我省部分市列入疫情重点地区,限制劳务人员合理流入的问题,我厅及时向人社部报告,并发函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社部门商请协调解决。目前,该问题已经解决。同时,我们与长三角地区就组织农民工定点返岗达成初步意向。阜阳、宿州等农民工输出大市已开展“送您上岗”包车运输活动。蚌埠市固镇县实行“123”工作法组织外出务工人员稳定返岗就业【即“一对接、双负责、三联单”机制。“一对接”:指开展居民就业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摸底,实施精准对接;“两负责”,指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对务工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负责,用工单位对务工人员岗位落实情况负责;“三联单”,包括务工人员备案单、外出务工联络单、用工回执单】。



新安晚报记者

请交通运输厅江厅长具体介绍下保障农民工包车运输方面,都有哪些措施。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


2月10日,我省启动了之前暂停的跨省和省内跨市客运包车业务。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实际情况,坚持‘防运并举,简化程序,安全高效,便利通行’的原则,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区,采取“点对点’运输的包车运输组织方式,集中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据统计,截至2月15日,累计运送定点包车客运53辆次,1341人次。


一是以乡镇(社区)为单位,精准收集出行信息,对集中出行、方向一致的农民工,进行登记汇总,提出运输需求。


二是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运输需求,组织供需双方按照就近和择优原则,自愿选择具备相应遒路运输资质条件的承运企业,并按规定签定包车合同。


三是承运企业根据承担的运输任务,制定详细运输方案。包括确定车辆、择优选择驾驶员、确定行驶路线、途中应急处理、相关防护设备配备等事项。


四是做好疫情防控。驾驶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组织方要组织集中出行的农民工,接受免费健康检查,在确定健康、佩戴口罩的前提下,购票乘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合理调配运力,将农民工包车运输按照额定载客人员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间保持一定距离,要将车厢后两排作为途中留观区域,切实防止交叉传染。


自农民工包车运输以来,各地精密组织,精准服务。合肥、淮南两市运管部门建立包车协调机制,解决合肥经开区重点企业复工用工返岗运输保障问题;阜阳市运管部门协同卫健、人社等部门到浙江义务、宁波等地,对接用工方复工和农民工返岗时间,协调包车组织方案;淮北组织定点包车运输向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运送矿工。有力保障了农民工的返岗复工。


中安在线记者

请问商务厅乔厅长,目前全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如何?


安徽省商务厅副厅长乔兴力

商贸流通企业的从业人员多、客流量大、疫情防控要求高,受疫情影响大,复工复产的难度较大。截止2月16日,全省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2023家,复工率为13.8%,复工员工数为14.5万人。其中,销售规模亿元以上的企业279家,复工率约20%。从业态看,复工的商贸流通企业主要为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成品油经销企业及电商企业。自疫情发生以来,这些企业积极响应号召,履行社会责任,克服困难挑战,不畏疫情风险,坚持开门营业,为民生保供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省卫健委杜主任,企业复工后,发现病例,应该如何处理?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杜昌智



指南中对这种情况进行了分类指导和明确,重点是控制病例,阻断疾病传播,具体是:
首先是发现1例病例的情况下,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出现病例的企业,作为疫点,在按照相关规范落实各项措施基础上,应做好:
(1)密切接触者管理。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重点消毒。做好病例生活和工作区域等疫点的消毒。

其次是发现2例及以上病例的情况下,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的企业,将可能播散的范围作为疫区。在采取以上两种措施以外,进一步落实“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企业单元、厂区单元,必要时采取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及时做好房屋、交通工具等协调保障工作。
(2)限制人员活动。疫区内限制生产、就餐等聚集性活动,员工集中隔离观察,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新华社安徽分社记者

请问杜主任,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是否有向好迹象?请问接下来的防控工作面临的挑战是什么?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杜昌智

近一周我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呈连续下降趋势,2月9日报告51例,2月10日报告30例,2月11日报告29例,2月12日报告22例,2月13日报告24例,2月14日报告16例,2月15日报告12例,2月16日报告11例。数据显示,总体上我省疫情出现明显积极向好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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