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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㊱: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

安徽发布 2020-09-17




2月22日上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三十六场举办,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卢仕仁介绍《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落实举措。


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发布会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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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NEWS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炜鑫  摄)

发布人: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卢仕仁(刘炜鑫  摄)


主持人:安徽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武潇(刘炜鑫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炜鑫  摄)


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省农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意义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围绕春耕备耕、稳产保供、复工复产,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积极应对疫情对农业农村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政策举措,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的现实需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更需要守住农村这个战略后院,稳住“三农”这个基本盘,发挥“压舱石”和“稳定器”的战略作用。《意见》的出台,对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应对疫情对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影响的迫切需要。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农村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不畅,蔬菜进城难、农资下乡难、农业企业用工难。《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帮助涉农企业共克时艰,努力把疫情对农业农村的影响降到最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三)是实现农业生产开局良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客观需要。一年之计在于春。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开好头、起好步,对实现全面农业生产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围绕当前春耕备耕,保障农产品供应,出台了相关政策,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二、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涉及5个方面:


(一)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建立重点涉农企业名录和复工复产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精准分类管理。优先支持饲料、畜禽屠宰、农产品加工以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和农产品物流配送等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落实好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和农业生产资料点对点保供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


(二)在加快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方面。对年屠宰能力超过5000吨的家禽屠宰企业储存耗损和用电费用给予适当补贴,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予以适当奖补。重点帮助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屠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协调金融机构解决家禽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难问题。统筹冷库资源,增加冻猪肉储备,地方政府必要时要开展禽肉、禽蛋产品临时收储工作。对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三)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对持有祖代以上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户),按每套3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将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将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相关的企业纳入国家专项再贷款、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项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范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政策性担保公司扩大反抵押范围,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四)在推进企业降本减负方面。全额退还疫情防控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涉农企业用水、用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涉农企业,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此外,对社会保险费也出台了阶段性减免政策。


(五)在强化保障服务方面。建立联系服务制度,采取联村联企“点对点”服务方式,统筹协调服务涉农企业生产发展。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三、推动政策落实举措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将政策宣传到企、到户、到人。


(二)强化对接服务。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厅处级干部联系市制度,结合“四送一服”,“点对点”帮助解决各地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让政策红利惠及广大涉农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加强跟踪问效。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加强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好的政策,要巩固强化;不适合的政策,要及时调整、修订完善;对基层有新需求的,要尽快研究出台。


问答环节


安徽新闻联播记者

请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农业农村厅是如何做到防疫、发展“两手抓”的?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卢仕仁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一是迅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节后上班以来,我们相继召开了厅党组扩大会议、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应对疫情视频调度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等一系列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系列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疫情防控、“菜篮子”生产保供、春耕备耕、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开展包保督导宿州市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切实抓好“菜篮子”稳产保供。我们毫不放松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当前“菜篮子”产品供应有保障,价格保持稳定。今年截至目前,全省蛋类总产20.2万吨,同比增长1.55%;奶类总产3.9万吨,增长0.73%。水产品产量约55万吨,增长1.1%。蔬菜产量302.3万吨,增长2.45%。生猪期末存栏1249万头,环比增长1.74%,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28万头,环比增长1.95%。


三是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建立了厅处级干部联系服务16个市制度,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点对点”帮助协调解决各地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系统共提供交通运输、市场信息、金融信贷等各类服务1500多件。其中,为446家重点农业企业开具了《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为894家农业经营主体发布直供直销信息,帮助55家家禽屠宰企业与银行进行对接。 


安徽农村广播记者

今年我省春耕生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请问农业农村部门如何采取措施,确保各地春耕生产有序进行?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卢仕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积极有效应对,做到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手抓、两不误”,努力把疫情对春耕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


一是强化夏季粮油田管。分区分类抓好田管工作,推动低、中风险地区全力恢复农业生产,加大田管力度,推进苗情转化升级。据监测,目前我省在田小麦4300万亩,苗情长势好于常年同期。其中,一类苗占43.9%,二类苗占39.8%。一、二类苗占比较常年分别增加了10.1和18.9个百分点。在田油菜533万亩,其中一类苗占31.5%,二类苗占44.6%。一、二类苗较常年增加2.1个百分点。


二是强化农资运输通畅。围绕解决春耕生产“最后一公里”问题,组织各地保障春耕生产中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在市、县、乡、村道路上正常运输,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服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为61家种业企业、68家种畜禽企业、65家肥料企业、86家农药企业出具了《农资保供企业资质证明》,确保春耕农资供应需要。支持帮助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门店正常开门营业,保障农民就地就近购买到农资。


三是强化生产指导服务。印发了《2020年抗疫情促生产全省春季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方案》,建立厅处级干部联系服务16个市制度,在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组织农技、农资等相关服务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目前,全省共投入春耕备耕工作劳力295.07万人、农技人员12094人,完成追施肥料1812.07万亩,除草1962.25 万亩,清沟沥水1174.36 万亩。


新华社记者

请问,当前农业生产中,哪一方面受疫情影响最大、最急迫?省里是如何破解的?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卢仕仁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生产造成了较大影响,其中对家禽业影响最大、最急迫。疫情发生以来,由于活禽交易市场关闭,家禽屠宰企业开工不足,导致全省6800多万只家禽低价(每公斤2-4元)出售,1.2亿羽苗禽销售受阻,全省家禽行业损失较重。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意见》,就促进家禽产业稳定发展出台了具体政策举措。


一是对种禽生产给予保护。利用农业发展资金对祖代种禽实行补贴,每套补助30元,全省55万套种禽,将补贴1650万元,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利益。


二是协调养殖场与屠宰厂对接。各地积极协调辖区内规模家禽养殖企业与家禽屠宰加工企业对接,实行集中屠宰、加工、储存,缓解产销矛盾。辖区内无屠宰加工厂的,由省农业农村厅帮助在全省范围内协调对接。


三是帮助协调资金支持。省农业农村厅已对全省家禽屠宰厂进行摸底调查,有34家屠宰企业急需流动资金贷款。目前正在和有关银行协调,有望争取银行对家禽屠宰企业的支持。


四是对屠宰加工企业实行补贴。要求各地对年屠宰能力超过5000吨的家禽屠宰企业储存耗损和电费给予适当补贴,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予以适当奖补。


五是落实活禽交易市场分类管理。要求各地对活禽交易市场不搞“一刀切”,把握时机,依法合规有序开放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较低风险、中等风险县域活禽市场交易。这也是稳定家禽业生产的根本措施。


安徽日报记者

针对疫情影响,我省就农业企业复工复产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卢仕仁

关于组织农业企业复工复产,我省采取的措施主要是5个方面。


一是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立重点涉农企业名录和复工复产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精准分类管理。优先支持饲料、畜禽屠宰、农产品加工以及农资生产和农产品物流配送等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实际,有序组织农民工返岗。组织本地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人员和低收入人员,与农业企业对接,就地就近就业。


三是加大财政补助支持。统筹利用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资金,对改扩种指定保供蔬菜品种的生产主体、承担保供任务的畜禽渔等养殖场(户)、种畜禽生产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对持有祖代以上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户),按每套3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将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年出栏500头以上。


四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将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和饲料、种畜禽、种子(苗)企业以及屠宰、加工企业按规定纳入国家专项再贷款、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项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对疫情影响较大、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涉农企业,给予延长还贷期限、放宽贷款担保等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


五是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退还疫情防控期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涉农企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涉农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生产企业,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同时,阶段性减免涉农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截至2月21日,全省127家生猪屠宰企业已复工101家、复工率79.5%,55家家禽屠宰企业已复工29个、复工率53%;277家饲料企业已复工174家、复工率63%;230家化肥企业已复工115家、复工率50%;57家农药企业已复工32家、复工率56%;275家种子企业已复工129家、复工率47%。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各类企业复工进度明显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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