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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安徽发布 2020-11-08



公  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办明电〔2020〕41号)精神,经单位推荐、集体研究,最终确定杨晓鹏等6位同志为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安徽嘉海服饰有限公司等6个集体为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评选过程让群众参与、评选结果让群众认可,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4日至8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兼传真):

0551-62998125


电子邮箱:

57745582@qq.com


通讯地址:

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疫防办604室


                                                 省疫防办

                                     2020年11月4日


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名单

(6人)

杨晓鹏  安徽海华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柴   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调研员


屈新福  安徽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社会服务部副部长


钱海延  安徽省贫困监测信息中心副主任


齐   悦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副处长


王耀辉  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总经理


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推荐对象名单

(6个)

安徽嘉海服饰有限公司


合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安徽省临床检验中心


中共安徽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经济处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监测分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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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安徽省卫健委

责编 | 丁力

主办单位 | 安徽省政府新闻办、省网信办

平台建设及技术支持 | 安徽新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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