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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严重!27种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秩序行为及法律责任

安徽发布 2022-05-19


连日来,针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全省各地政法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近期,安徽多地警方通报了相关涉疫案件。


涉疫案件举例


4月4日,寿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一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典型案件,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两名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行程、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分别受到处分和建议免职处理。


4月3日,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郭某东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其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合肥市肥西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提前介入该案。该校负责疫情防控的主管人员郭某英和直接责任人员陈某平违反防疫相关规定,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管理上存在重大漏洞,导致疫情传播风险。肥西县公安局已对二人行政拘留,并将视情对学校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责。


温馨提醒

以下27种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秩序行为

及法律责任一定要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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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何文艺 编辑 | 张跻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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