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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安徽发布
2024-11-04



9月27日上午,《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省林业局总工程师李拥军,宣城市林业局局长梅长春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史晓璇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NEWS

新闻发布会现场(许梦宇 摄)



发布人:省林业局总工程师 李拥军(许梦宇 摄)



发布人:宣城市林业局局长 梅长春(许梦宇 摄)




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省林业局总工程师 李拥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安徽林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今天,我在这里要向大家解读的是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2023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各省要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全省集体林改再出发、建新功,推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视频制作丨虞结志


《实施方案》聚焦“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的林改“四问”,明确8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改革,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二是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解决林权碎片化问题;三是提升森林经营水平,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四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有效提高森林质量;五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六是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七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八是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林权管理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实施方案》是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林改的重要指导文件,“安徽味”的干货多,“含金量”“含新量”十足,突出亮点体现在“四个多”:


一是多举措促进集体林业高效经营。在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方面,聚焦“国有+集体”,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全面加强场村合作。在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方面,明确森林经营方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对经营主体一次性下达5年林木采伐限额且据此审批。在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方面,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对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量不超过30立方米的,实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


二是多渠道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方面,支持林业大市、林业大县开展公益林分类补偿试点,探索实行差异化林业生态补偿。在加快推进林业碳汇建设方面,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林草碳汇模型及参数,推动碳汇林建设,制定全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


三是多方式加大林业产业政策扶持。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支持“以竹代塑”,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对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提高容积率的林产品加工类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以林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四是多元化加强林业金融服务能力。在优化林权信贷服务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开展“党建引领·码上办”涉林贷款、林权抵押小额贷款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开发木本油料、毛竹、林下经济等涉林、宜林专属金融产品。在提升森林保险保障能力方面,支持保险机构推行“林长制护林保”,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林长制改革”对接行动,推广毛竹目标价格、油茶等特色林业保险,试点开发森林和湿地碳汇保险、林业气象指数保险等创新险种。


下一步,全省林业部门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实现‘六个新提升’、做到‘六个当先锋’”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继续争当击楫中流的改革先锋,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动“四库”联动,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高水平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重要抓手,高质高效完成党中央林改“规定动作”,精心谋划实施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安徽“特色动作”,聚焦“森林经营、国有+集体、林票+碳票”等领域重点突破,加快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绿美江淮。


答记者问


安徽日报记者

请问《实施方案》在林木采伐管理政策上有什么新变化?


李拥军

林木采伐是林业经营的主要目的,也是农民最关切的林改问题。科学合理地采伐林木,是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有效提高森林质量的重要措施和必要手段。这次在《实施方案》中,我省进一步提出一系列措施,推动采伐管理更科学、更灵活,给予林业经营者更多便利、更大自主权。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的前提下,满足广大林业经营者合理的林木采伐需求,着力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新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一”:


一是健全了一个方案,即支持和引导集体林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经过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将作为确定年度林木采伐任务的重要依据,实行采伐限额五年总控政策,抚育采伐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分项采伐限额不足的,可使用主伐和更新采伐限额。


二是取消了一个限制,即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允许各县根据森林经营培育的目标,确定人工商品林采伐年龄的参考范围,突破了因采伐年龄管死商品林的限制,进一步调动了林业经营者开展森林经营的积极性。


三是优化了一项审批,即林木采伐审批。2021年起,我省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采挖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推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这次《实施方案》再次放宽到30立方米。同时,积极探索对短轮伐期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皆伐作业按面积审批,等等,这些举措将更加方便广大林农和经营者办理采伐许可。


人民网记者

请问省林业局如何推进“以竹代塑”产业发展?


李拥军

视频制作丨虞结志


一根竹子,3至5年即可成材,而且竹子可一次造林成功,年年择伐。保护的好,可以永续利用。安徽竹资源丰富,现有竹林面积600余万亩,居全国第7位,主要分布在皖南、皖西两大山区,竹林面积超30万亩的县(市、区)有6个。全省现有竹加工企业1200余家,发展“以竹代塑”具有良好条件和巨大潜力。


近年来,省林业局大力保护和培育优质竹林资源,提升竹林经营水平,涌现出以池州鸿叶集团、广德森泰木塑等为代表的“以竹代塑”领军企业,推动竹日用品、竹建材、竹工艺等上百种“以竹代塑”产品开发,“以竹代塑”产业体系正逐步完善。


目前,省林业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了首批省级“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池州市、黄山市、宁国市、广德市、岳西县等5地成功入选。各地正在有力有序实施竹资源培育、配套设施建设、产品加工制造、应用场景拓展和重点领域示范等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着重以“四个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项目招引上加大力度。围绕“链主型”竹加工企业开展上下游摸排,突出强链、延链、补链,精准招引一批投资规模较大、产业契合度较高、发展前景较好的优质项目,逐步形成产业集群。


二是在精深加工上加大力度。支持竹加工企业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和专精特新发展,降本增效。认真谋划“以竹代塑”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


三是在科技支撑上加大力度。向企业征集亟待解决的重难点技术难题,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进行攻克,大力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推动中国科技大学与国际竹藤中心开展“以竹代塑”科研合作。


四是在应用推广上加大力度。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带头使用“以竹代塑”产品。支持首批省级试点地区开展技术研发、产品标准制定、品牌建设,有效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提升竹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总之,要让“企业更有竞争力,林农增收有保障”,从而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价值的有机统一,助力“双碳”行动,努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

2021年,国家林草局批复宣城市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请问试点期间宣城市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哪些探索?


梅长春

视频制作丨虞结志


近年来,宣城市以林长制改革为引领,聚焦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绿色金融创新,大胆闯、大胆试,扎实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2023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831亿元,位居全省首位。


一是探索“小山变大山”改革,释放林业规模效应。在山核桃、毛竹产区采用托管、互换等形式整合“碎片化”山场13万亩,平均每户山场由15块优化为10块、人工成本减少3000元。


二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开发“宣木瓜‘243’预期收益贷”“毛竹目标价格保险”等金融产品,解决林业投资风险大、融资难等问题。全市累计发放各类林业贷款71亿元,保险承保面积1420万亩、保额96亿元。


三是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拓宽林权增值途径。全省首单林业碳汇线下交易、首个零碳校园、首届零碳体育赛事等陆续落地宣城,完成碳减排量交易1.38万吨,交易额66.2万元。


四是抢抓“以竹代塑”契机,促进竹产业升级。广德市、宁国市入选省级“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建成“以竹代塑”零碳生活体验馆;落地双枪集团等企业11个,投资金额32.2亿元。


五是助推全域森林康养,实现兴林富民双赢。成功举办“长三角·安徽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论坛”,获评省级森林康养基地9处,打造昆山湖、月亮湾秘境等森林康养项目,年接待游客达500余万人次,产值突破20亿元,带动就业约5万人。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新华社记者

请问这次《实施方案》在推进林业碳汇方面有什么新的政策措施?


李拥军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今年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森林具有强大的碳汇功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重要作用。相关研究表明,森林蓄积量每增长1立方米,平均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集体林面积大,增绿提质潜力大,是提升碳汇能力的重要载体。发展林业碳汇,是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围绕用好碳汇这个“印钞机”,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具体来说就是“主抓三个方面”。


一是抓摸底监测。开展计量监测,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做好林草碳汇本底调查,评估林草植被和湿地的总碳储量。


二是抓市场交易。引导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参与市场交易,促进林业碳汇价值变现。


三是抓碳票管理。制发省级林业碳票,对省内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产生的林业碳汇,经相关部门计量监测发放林票,可以进行交易、质押、抵销等。


下一步,我们将一体推进CCER、ACER、碳普惠项目开发,编制全省林业碳汇发展规划,以年度计划调控、精准落地上图为抓手,全面规范管理林业碳汇项目,出台省级林业碳票管理办法,力争年底前完成首单CCER项目开发申报、首笔省级林业碳票交易,推进实现“不砍树能致富、好空气能卖钱”,既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又为山区林区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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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袁丹丹 编辑 | 刘婷婷

主办单位 | 安徽省网信办、省政府新闻办

平台建设及技术支持 | 安徽新媒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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