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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咖解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律服务业九大机遇

北大法宝 2021-10-2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律新社 Author 谢珊娟 廖丽君

⊙ 本文长约6000字,阅读需时15分钟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日前,法律人的朋友圈掀起了转发学习《规划》的热潮。


该《规划》提出,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律新社注意到,《规划》文件多处提及与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相关的工作:


(滑动查看更多)

1、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


2、健全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行为规范,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


3、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


4、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


5、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


6、健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惩戒机制,建立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


7、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队伍。


8、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


9、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批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10、全面开展律师调解工作。


11、完善法律职业准入、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和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完善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制度。


为了更好地解读《规划》,日前律新社采访了多位法律界大咖,共话《规划》给法律服务业带来的九大发展机遇。

 采访名单(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马屹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秘书长


曹志龙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金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战略委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罗金云 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黎明 中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陕西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逸星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主任


蔡煜 中国公证协会公证文化建设和宣传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副主任


朱箭飞 从法科技COO首席运营官


蒋璐明 e签宝高级法律科技专家


机遇 1

中国国际仲裁事业再次面临新的重大发展机遇

马屹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秘书长


《规划》全文四处提到“仲裁”,充分体现了仲裁法律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规划》在加强涉外法治工作部分特别指出,要推动我国仲裁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仲裁机构合作建立联合仲裁机制,再次为我国仲裁的国际化发展指明了方向。而此前,我国仲裁机构在国际化发展和国际交流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已为这一研判打下坚实的基础。

机遇 2

涉外法律服务已然提高到一个历史高度


郑金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战略委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规划》的出台对提升律师的地位和发挥律师的作用、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规范律师队伍和拓展律师的业务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对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法的律师,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立法、政府日常法律顾问及执法监督等方面工作;对涉外律师将是一个重大利好,《规划》特别强调了涉外律师人才的培养,尤其强调了涉外法律服务、涉外工作法务制度以及外经外贸企业合规管理,都将给涉外律师带来一片蓝海。


曹志龙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规划》中,专门强调了加强涉外领域的立法,以及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运用。同时,在如今“双循环”的背景下,律师也需要更多的跟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目前中国涉外律师缺口依旧很大,尤其是高端涉外法律服务。在政策、立法的支持下,相信这个领域将来会取得较大发展。


刘逸星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主任


无论是本次《规划》中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视,还是商务部1号令《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与“禁诉令”的发布都展现出中国的法治自信。由此产生的与中国企业和中国法治文化紧密联系的法律事件,都只有中国律师可以主导,给中国律师在国际舞台上进行法律服务拓展了巨大的空间。

马屹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秘书长


《规划》中对涉外法治工作提出了10方面具体要求,这是继2017年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之后关于涉外法治发展、涉外法律工作最顶层的规划设计,是党中央在深入研判当前复杂国际、国内新形势下,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确定的更高目标。未来,在《规划》的指引下,我国涉外法律业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也将肩负更重大的发展责任。

在进行国际化探索的过程中,我们也更清晰地认识到,要让中国仲裁走向世界,没有领先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群体是不可能的;我国仲裁国际话语权的提升离不开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其中包括仲裁员、律师、公司法务等涉外仲裁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国际化发展为涉外法律服务从业者搭建平台,在多层次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同时,向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推荐中国仲裁员,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发出中国声音。


机遇 3

大力发展公证队伍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


蔡煜中国公证协会公证文化建设和宣传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副主任

《规划》内容丰富,立意高远,包罗法治中国建设的方方面面。首先,《规划》强调“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这就把发展公证队伍放到了一个法治中国建设的工作目标的高度。目前全国公证员队伍规模偏小,全国只有1万余名公证员,上海也只有4百多名公证员,队伍规模、人员素质以及人员结构离中央的要求,还有不小距离。这就需要我们开动脑筋,千方百计,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在科学调配公证人员、完善公证员职业保障制度等方面出实招、出大招,破解一些地方存在公证员招不到、留不住、人员结构老化的困境。

其次,《规划》规定“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当前社会法律服务需求明显出现个性化趋势,一个当事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可能需要多个机构的协同服务。对于公证行业,就是要走出本行业小圈圈,扬弃固有坐堂办证思维模式,主动走进社区、走进企事业单位,在秉持客观公正的前提下,主动与相关法律服务行业及其他相关上、下游产业对接,打通各法律服务行业及相关产业的壁垒,另外还要通过信息化技术,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不跑腿”业务,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公证法律服务的便捷性与舒适度。

最后,《规划》强调“加强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公证行业立足基层,每年都要办理上千万件的公证案件,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在社情民意了解方面有着独特优势。各级公证协会作为公证行业自律性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与会员沟通,及时收集整理会员对立法的建议,集中行业智慧,并向有关立法机关反馈。对于被立法机关采纳的优秀立法建议,要对有关会员予以奖励。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公证协会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机遇 4

发挥法律科技在助力智慧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朱箭飞

从法科技COO首席运营官


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对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而法律科技作为法治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文件中也有明确的表述:“(二十)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在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法律科技必将在立法、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等各方面发挥积极的推动与保障作用。不仅于此,法治表现为“法律之治”,有“规则治理”、“制度治理”、“程序治理”的三个层次,法律是规则,程序则是法律规则的运行代码,是法律体系的内置算法。这一内在逻辑也充分表明科技与法律的内在关联性,都是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保障。
 

蒋璐明

e签宝高级法律科技专家


长期以来,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的治国方针,《规划》的出台不仅指导各行各业依照法治的要求规范从商,规范从业,更为法律科技企业的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具体而言,《规划》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为法律科技企业的业务指明了新方向。

从宏观层面,《规划》强调了,国家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因此,法律科技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将得到国家更多的保护。

从微观层面,《规划》第六条(二十)强调: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推进全国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作为法律科技行业的一份子,我们一直通过“双云双链”技术以最安全的方式为企业和政府提供远程签署的服务。在去年全民抗疫期间,我们为100多万家企业提供远程签署健康承诺函,避免人员聚集,在复产复工的过程中,客户利用e签宝平台签出的电子合同在700+判决里面得以认可。想必,《规划》为法律科技企业的创新业务指明了更多方向。

机遇 5

创新普法工作,律师大有可为

罗金云

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2021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推动全民守法普法是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结合规划中提到的关于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内容,律师作为法治的建设参与者、忠实践行者和传播者,在全民守法普法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同时针对提及的改进创新普法工作,我在长期的基层普法工作中也深深感受到其必要性,目前普法工作大多依赖宣传页、宣传册、法律宣讲为主要载体,普法形式较为单一且群众接受法治教育的热情不高,但在5G时代背景下,短视频等线上平台迅猛发展,也为普法宣传教育迎来新的转机,可以实现宣传教育效果最大化,用法律来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让法治更生动。


机遇 6

《规划》对律师全面开展调解工作提出新要求

曹志龙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规划》对律师全面开展调解工作提出新要求,律师调解制度的推行有利于律师职能作用更好发挥,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因此需要针对实践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总结完善。

一方面,要加大律师调解组织建设和制度规范力度。律师调解工作质量水平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调解员的职业素质、专业能力、责任心和管理水平等休戚相关。要严格准入标准,进一步完善细化律师调解机构的主体资格及组织建设、律师调解员的选任标准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律师调解质量。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律师调解法律效力确认机制。律师调解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律师调解协议的司法效力,即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要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可以考虑司法审查仅对律师调解进行形式审查,不应涉及实体问题,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调解程序合法,不存在恶意串通,虚假调解,便应出具裁定,确认其效力。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律师调解与其他调解的衔接机制。完善律师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组织的对接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本质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律师调解与诉讼之间的衔接力度,加大同法院之间的协调沟通,完善司法确认机制。要加大律师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商事调解之间关系的研究力度,促进各类调解之间的协调融合。

机遇 7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前景广


曹志龙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规划》提到要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等队伍,表明我国依法行政不断深化,政府法律服务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因此需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尤其需要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宏观进程中和具体的政府法律服务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刘逸星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主任


监督的加强带来听证、附议等程序的增多,以往通过行政内部行为决策的各种程序,都会纳入法定程序,需要律师参与的程序就越来越多,给法律服务市场带来更大的空间。


机遇 8

未来的律师将成为立法活动的重要参与方


赵黎明

中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陕西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规划》第(七)条提到:“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强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未来的律师将成为立法活动的重要参与方。律师参与立法有良好的先决条件,一是实践优势,二是专业优势,三是经验优势,四是中立优势。把律师的法律实践经验总结上升到顶层设计,可以破除部门立法的顽疾。因此未来律师参与立法对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具有关键性作用。


参与立法工作,不是律师个人或团队的事,而是对律师行业社会价值和职业使命的践行,律师不仅要服务好自己的客户,更重要的是服务好国家法治建设,海普睿诚已经着手建立第三方立法团队。


机遇 9

各个领域合规都会成为重头戏


曹志龙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规划》第15条、第17条、第22条、第39条、第59条是针对数据、贸易、市场、投资、涉外等多领域所提出合规相关的措施,提出的措施都强调事前预警、建立预防体系。结合目前国内合规业务的发展趋势,各个领域合规都会成为重头戏。对于律师,尽早介入合规业务,将原有的顾问、专项服务升级为合规业务,变得尤为重要。


法治中国建设后《规划》时代,也是中国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黄金时代。法律服务业从业者应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重要精神,继续以专业为本,在本职岗位上践行先行性,坚定不移发挥好法律人的积极职能作用,建成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ND-



本文来源 | 律新社(谢珊娟 廖丽君)

编辑排版丨王梦雨

审核人员丨张轶辰

本文声明丨本文章仅为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北大法宝和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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