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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部合规义务清单(附合规管理刑事风险清单)

苏昕 北大法宝 2022-05-03

⊙ 本文长约4100字,阅读需时11分钟  


合规风险识别是企业合规管理的基础,法律法规作为企业合规义务的强制性规范,是合规风险识别的重要依据,同时,法律法规体系庞杂、数量巨大、动态变化的特点,也给企业合规管理增加了难度。北大法宝依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等文件,梳理了企业合规13个重点业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从合规义务、违规责任维度对法律条款进行标记,形成企业外部合规义务清单,为企业合规风险识别提供参考依据。
  

  • 企业合规重点领域


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中央企业应将市场交易、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商业伙伴等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作为合规管理的重点领域,在此基础上,企业基于法律法规梳理合规义务清单,还应结合自身企业性质、业务、公司治理方式和经营方式,通过评估合规风险等级聚焦相应合规领域。除国资委要求的重点领域外,北大法宝同时将多数企业关注的数据与信息保护、反垄断、贸易管制、公司治理、工程建设、党内监督等作为企业外部合规清单的业务领域,提供上述领域的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团体规定、行业规定等法律文件。

  • 企业合规义务


企业合规义务不是粗糙的条文堆砌,应将具体要求内化于企业的内部管理行为中,北大法宝基于合规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将其条款从合规义务角度划分为强制性义务规范禁止性义务规范,同时关注重点人员的合规要求,梳理了管理人、控制人、申请人、发起人、经营人、销售者、领导者等百余个合规义务主体,帮助企业定位重点人员和工作环节,确定合规义务,开展合规风险评估。


  • 企业违规责任


违规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其中以刑事责任最为严苛,刑事风险一旦触发,将给企业造成致命打击,因此,刑事法律规范在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规划中具有重要作用(下附“企业合规管理刑事风险清单”)。企业想要实现合规目的,必须对不合规行为可能产生的责任深入了解,北大法宝基于合规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将其条款从违规责任角度划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党内责任、领导者责任,相应责任可以实现关联本企业或行业相关企业的监管处罚文书或裁判文书,帮助企业诊断自身的商业模式和经营行为,实现合规目的。
   



附:

企业合规管理刑事风险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类 别

罪 名

法 条

危害公共安全罪

帮助恐怖活动罪

第一百二十条之一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第一百二十六条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第一百二十八条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第一百四十八条

走私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

第一百五十二条

走私废物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一百五十三条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

第一百五十八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第一百五十九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第一百六十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第一百六十一条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第一百七十四条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高利转贷罪

第一百七十五条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一百七十六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第一百八十一条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第一百八十二条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违法运用资金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

第一百八十六条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第一百八十八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第一百八十九条

逃汇罪

第一百九十条

洗钱罪

第一百九十一条

金融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二条

票据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四条

金融凭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五条

保险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八条

危害税收征管罪

逃税罪

第二百零一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

第二百零三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

第二百零四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发票罪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二百零六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二百零九条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第二百一十条之一

侵犯知识产权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第二百一十四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第二百一十五条

假冒专利罪

第二百一十六条

侵犯著作权罪

第二百一十七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第二百一十八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扰乱市场秩序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第二百二十一条

虚假广告罪

第二百二十二条

串通投标罪

第二百二十三条

合同诈骗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非法经营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

强迫交易罪

第二百二十六条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第二百二十七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第二百二十八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第二百二十九条

逃避商检罪

第二百三十条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强迫劳动罪

第二百四十四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财产罪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扰乱公共秩序罪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二百八十六条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八条

妨害司法罪

虚假诉讼罪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第三百零八条之一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第三百一十二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第三百一十三条

骗取出境证件罪

第三百一十九条

妨害文物管理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第三百二十五条

倒卖文物罪

第三百二十六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第三百二十七条

危害公共卫生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第三百三十二条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第三百三十四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第三百三十七条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污染环境罪

第三百三十八条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第三百三十九条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非法狩猎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采矿罪

第三百四十三条

破坏性采矿罪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第三百四十四条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盗伐林木罪

第三百四十五条

滥伐林木罪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第三百五十五条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第三百六十三条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四条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组织淫秽表演罪

第三百六十五条

危害国防利益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第三百七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第三百八十条

贪污贿赂罪

单位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七条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对单位行贿罪

第三百九十一条

单位行贿罪

第三百九十三条



智能合规产品介绍

北大法宝依托于北京大学优势法律资源,与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通力合作,研发了北大法宝智慧合规产品。


产品利用公司自身在法律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方面积累和优势,实现企业内外规知识融合,利用智能技术将合规知识融合企业各项工作之中,通过数据差异感知合规风险,借助智能服务快速响应,为企业提供“知识+智能+管理”的智慧合规平台,为不同层次用户提供合规相关智能服务,实现合规管理与业务的融合,显著增强企业合规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关于北大法宝新一代企业智能法治平台:

北大法宝企业法治事业部重磅打造新一代企业智能法治平台,基于“法治+知识+智能”设计思路,帮助企业建立法务、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管理平台,助力业务创新,塑造健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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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排版丨王梦雨

审核人员丨孙静

本文声明丨本文章仅为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北大法宝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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