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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

新余发布 2020-09-10



新余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纪委市监委全面受理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

3.缓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信息以及泄露工作秘密的;

4.制造、散布、传播谣言等干扰防控工作大局的;

5.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

6.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离岗串岗的;

7.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私分疫情防控救援款物的;

8.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已暂停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将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确定。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信访举报:

1.电话举报:0790—12388

2.网络举报:http://jiangxi.12388.gov.cn/xinyushi/、

“掌上问政·党风政风”平台

3.来信举报:新余市仙来中大道272号,新余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收,邮编33800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如实反映,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市纪委市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新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余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来源:中共新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余市监察委员会  
编辑:吴彦樾 值班主任:陈玉霞
投稿邮箱:xinyuap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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