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境外近亲属开展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严防境外病例输入风险,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境外近亲属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1.单位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驻外机构和驻市单位),国有企业(含省属企业)。
2.人员范围:上述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退休人员以及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排查时间
2020年3月15日至17日。
三、排查内容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叔叔、舅舅、姨妈、姑姑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人员在境外居住、旅行、经商、留学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工作人员境外近亲属摸底调查工作,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牵头负责同志,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全面准确摸排,做好信息保密。因摸排不全面、不细致、不真实或反馈报告不及时,造成漏排漏管、疫情传播扩散或排查信息泄漏引发舆论炒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县(区)负责本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摸排报送;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摸排报送;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摸排报送;市国资委负责全市国有企业的摸排报送。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给境外近亲属打一个电话、做一次政策宣传、做一次提醒告知,提醒境外近亲属返余后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及卫健部门报告。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部门于3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摸底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数字化办公平台报送至市政府办秘书四科杨芳磊(无此类情况也需盖章上报),联系方式:18879031975。
附件:《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亲属国外旅居情况摸底统计表》
来源:新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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