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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常州兰博基尼撞人案后续:警方认定肇事者担主责

常州网 2019-04-17


4 月 6 日晚,常州勤业发生一起惨烈交通事故,一辆兰博基尼 Urus 快速行驶,与一辆过马路的电动车猛烈相撞,致骑车男子身亡。记者从死者家属牛先生处获悉,交警已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者岳某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此外,家属还获得了一段当时行驶在兰博基尼后方一辆汽车的行车记录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前兰博基尼快速超车的情况。


4 月 12 日上午,死者牛某的儿子牛先生和家人在江苏圣典(常州)律师事务所举行"常州 4.6 交通事故情况家属说明会"介绍,根据司法鉴定,兰博基尼事发时车速约为 86 — 93 公里 / 小时,事发道路限速" 50 公里 / 小时",因此肇事车超速 70% 以上。


牛先生表示,根据网友和知情人提供的线索,怀疑驾车的岳某可能是虎牙直播的一名"主播",事发前可能在玩直播。此外,网友还上传了一段 4 月 5 日的飙车视频,家属看视频后怀疑里面有一辆就是肇事车。家属的说法目前尚未得到警方证实,但是家属"希望警方能调查清楚"。


记者从牛先生处了解到,常州警方已对该起事故责任做出认定。根据事故认定书,事发前岳某驾车曾"驶入对向车道逆向行驶超越同向车辆",车速经鉴定约为 86 — 93 公里 / 小时。骑电动车的牛某被撞飞后,身体落到停在路边非机动车道上一辆汽车的尾部和一辆汽车的前部。随后,尾部被砸到的小车前部又与另一辆汽车相撞。被牵连到的 3 车均受损。


警方认为,岳某超过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对路面动态情况疏于观察,未按照操作规范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牛某骑无牌电瓶车上路,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违反交通标线),驾驶电瓶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的,未从人行横道通过,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被牵连到的 3 辆汽车虽有违停过错行为,但与事故无因果关系,不承担责任。


对于事故认定结果,牛先生不服,准备向警方提出复核申请,认为岳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牛先生表示,事发时岳某未采取制动等规避行为,其次,父亲的过错对事故发生不起作用。电瓶车是单位的,没有登记上牌责任不在他。电动车是经合法生产、经检验合格出厂,未登记与事故发生不存在因果关系。父亲违反交通标线的行为是因路边那三辆汽车违停,封堵了人行横道与非机动车道车道的路口,导致父亲不得以才横穿标线通行。而且该人行横道设置存在问题,正常通行无法到达对面小区,走斑马线需要逆向行驶数米。

此外,牛先生还表示,岳某超速 70% 以上,应该认定为飙车。


牛先生告诉记者,一位事发前在兰博基尼后方行驶的车主向他提供了 1 分多钟长的行车纪录仪视频。视频显示兰博基尼在通过一个人行横道时即突然加速,进入对向车道逆向行驶超过一辆小货车。这时视线被小货车挡住,仅 10 几秒后,就看到前方有车子打双闪停在路边。


"根据视频可以判断,超车后 10 秒左右,就撞到了我父亲。"牛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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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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