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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观察员方可成 2018-05-23


本次滴滴顺风车乘客遇害案件发生后,有不少媒体关注到了案件发生的时间:半夜。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新闻要素,但如果在标题和导语中刻意放大它,可能会引来部分读者的反应:为什么要半夜出门?为什么半夜还要打顺风车?为什么不打出租车?如果走得再远一些,很可能就会陷入“受害者也有责任”的误区。很少有媒体会明确指责受害者的责任,但通过遣词造句以及对特定元素的放大,容易引导读者产生这种联想。

滴滴顺风车女性乘客遭司机杀害一案发生后,部分媒体有违人伦底线的报道引发了众怒。其中最为过分的当属公号“二更食堂”,这个隶属于一家融资数亿的新媒体公司的大号,在文章中使用了对死者不尊重的低俗内容,引发了受众的强烈反感。压力之下,二更创始人发布道歉信,称永久关停“二更食堂”,并将CEO李明免职。


二更食堂部分稿件内容。(网络图)


其实,在对本事件的报道中有违背伦理之举的不仅仅是二更食堂。在朋友圈流传的截图中,我看到有地方媒体的编辑记者因为稿子在社交媒体上获得了超过百万的点击而欣喜万分,称是自家媒体实力的体现,然后附上两个大拇指。有公号编辑在获得超过百万点击之后掩饰不住欣喜的表情,连续发出三个“愉快”表情。


这些在悲剧发生之后只顾追随热点获得流量,对受害人毫无同情和尊重之情的例子,当然是所谓“人血馒头”的最直观体现,是严重违背媒体伦理的做法。


不过,除了这种明显的、极端的案例之外,在针对性犯罪的报道中,媒体可能会犯下的伦理错误还有其他很多种。有一些在我们看来已经司空见惯的报道方式,其实也带有不当的成分。


对“受害者也有责任”的暗示


本次滴滴顺风车乘客遇害案件发生后,有不少媒体关注到了案件发生的时间:半夜。


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新闻要素,但如果在标题和导语中刻意放大它,可能会引来部分读者的反应:为什么要半夜出门?为什么半夜还要打顺风车?为什么不打出租车?


如果走得再远一些,很可能就会陷入“受害者也有责任”的误区。很少有媒体会明确指责受害者的责任,但通过遣词造句以及对特定元素的放大,容易引导读者产生这种联想。


发表于学术期刊《Feminist Media Studies》的一篇论文回顾了此前对性犯罪媒体报道的研究,总结出一种典型的现象:如果受害者的穿着、行为较为开放,她很可能被描绘成“不检点”的“破鞋”;如果受害者的穿着和行为都很“妥帖”,如果她采取了一切可能的措施来保护自身的安全,要么她就被会描绘成“完美受害者”、“不幸的天使”;一旦受害者的穿着和行为中有一点点不够小心的地方,她就会被暗示成“她自己也要负一定的责任”,乃至“咎由自取”。


《牛津犯罪学研究百科》的一篇文章也指出:对受害者“出现在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地点”的暗示,是非常不应该的。它不仅对受害人非常不公平,还会将本应聚焦在施暴者和助纣为虐者身上的目光移开。


众多网站新闻标题都以空姐一词,概括整个事件。(网络图)


在本次事件的报道中,还有一个元素被放大,那就是受害者的职业:空姐。


在中国,空姐是一个被“性感化”(sexualize)的职业。人们刻板印象中的空姐都是年轻漂亮、肤白腿长的形象。因此,一些媒体在标题和导语中对这种职业的放大,可能会进一步加强“受害者责任”的暗示:长相普通的女孩半夜打车就算了,长得这么美也不注意保护好自己?


其实,在针对性犯罪事件的报道中,受害者的职业并不是一个重要的元素(除非是在作场合遭遇暴力的)。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文化传播部门曾经制作过一份《性犯罪报道指南》,其中明确说到:“避免发布受害者的个人信息(比如姓名、职业、种族、宗教、性向、是否残疾等)及其伴侣的信息,除非这些信息对理解暴力事件非常重要。”


当然,有人会说:空姐的职业和她半夜打车是有关的,有助于大家理解这一职业工作的不规律性。这是一条说得过去的理由,但是如果选择在标题、图片等元素中刻意放大空姐职业、外貌特征、身高等信息,就属于在伦理上并不恰当的做法了。


同样,对施暴者的报道中也不应存在刻意的暗示。来自加拿大的这份指南中举例说:“凶手小时候曾经遭遇过性暴力”就是一种不恰当的表述,它暗示遭遇过性暴力的男孩长大后可能会成为强奸犯,而这是没有科学证据支持的。


对刺激内容的追求

超过了对报道原则的遵守


性和犯罪都是天然能够挑动读者阅读兴趣的主题,当这两个主题碰到了一起,就更具备吸睛效果了。然而,一旦追求内容上的耸动和刺激,就非常容易越过新闻伦理的那条线,这次二更食堂的事件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


美国职业记者协会(SPJ)的伦理守则中包括一条:对新闻报道可能会影响到的人表现出同情心。尤其是在涉及青少年、性犯罪受害者的时候,更要增强敏感性。


也就是说,在报道性犯罪的时候应该更加敏感和小心,而不是更加煽情和耸动。


澳大利亚的全国女性安全研究机构曾经发布一份关于媒体对性暴力受害女性报道的研究报告,其中一条主要结论就是:在针对女性性暴力的报道中,媒体还是经常进行煽情、耸动化(sensationalized)的处理。


这种追求刺激的做法有很多负面影响,它是对受害者的不尊重,是对大众关注性犯罪的刻板印象的进一步加强,在一些极端案例中,还会导致报道的失实。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著名杂志《滚石(Rolling Stone)》 2014年发表的一篇关于弗吉尼亚大学性侵案的报道。



在当时的报道中,《滚石》杂志声称:一名弗吉尼亚大学女学生2012年曾在该校联谊会聚会时遭暴力轮奸。在采访中,这名化名Jackie的女生使用了非常生动和直接的语言来描述当时的情景,这正符合了媒体对刺激性内容的追求。此后,记者没有通过其他信源对该女生的说法进行交叉印证,而是单方面采信了她的描述,让她成为了唯一的信源。结果报道发布之后,失实之处被其他媒体曝光,《滚石》不得不撤回报道,并且面临了几十年来最严重的一次信誉危机。


《哥伦比亚新闻评论》对这期事件发布了非常详细的调查报告,称之为“一个本来可以避免的错误”。这个错误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编辑记者对刺激性内容的追求导致的。


和性犯罪的整体状况不符


我们对性犯罪的印象,大多来自我们阅读和收看的媒体。因此,从总体来看,媒体是否对性犯罪有一种恰当的呈现,将会深刻影响大众对性犯罪的理解。


和这起滴滴乘客遇害案类似,我们在媒体上读到的性犯罪大部分发生在陌生人之间。也就是说,“危险的陌生人”是一种最常见的案件模式。在不少报道中,这种“危险的陌生人”还往往是穷人、乡下人、有色人种等。


然而,根据《牛津犯罪学研究百科》提供的数据,在现实中,只有大约10%的性犯罪是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也就是说,90%的性犯罪都发生在熟人之间。但是,人们往往会自然地认为:性侵、强奸这种事情是发生在两个不认识的人之间的,这正是因为媒体报道大多关注的是陌生人性犯罪。


即便报道了熟人之间的性侵,也往往采取不同的用词,比如说用“发生了性行为”而不用“强奸”,用“龌龊”、“卑鄙”而不用“暴力”、“强迫”。



这种和现实情况不成比例的扭曲式报道,会带来不少负面的影响。其中最明显的一个就是:熟人之间的性侵被忽略,被认为是“不常见”、“不容易理解”的。人们会下意识地猜想:既然双方认识,这是否并非性侵?熟人之间,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


与之类似,绝大部分的性犯罪都发生在私人空间里,但我们从媒体上读到的性犯罪大多发生在公共空间:城市里的小巷、小区的暗处、公共交通工具上……这也会影响人们对性侵的判断,甚至会让一些人认为:既然都进入了私人空间,还能算作性侵吗?


以上都是媒体针对性犯罪的报道中常见的伦理失范行为。伦理问题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和答案,重要的是去思考不同的行为会给不同的相关方带来怎样的后果,而不是机械地套用教条。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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