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国家最新通知!8月1日起,这些人补助标准要提高啦!快看有你吗?

河北发布 2018-11-22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承担!这些人补助标准都长了!

据了解,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以下人员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

提高了!抚恤金标准

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2055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25070元


今年提标时间为8月1日

据了解,往年通常在10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今年将提标时间提前到8月1日,主要考虑到广大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对“八一”建军节的特殊情感,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推荐阅读

河北1市不合格百白破疫苗补种正式启动!

多地雷雨+局地中到大雨马上到!河北各地中暑风险等级发布,注意防范!



出处|河北发布微信综合自新华社

编辑|李文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