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市最新查处多人!2人被中央纪委点名通报!

河北发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17起典型案例,其中含我省1起↓↓↓

河北省怀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纪珍熠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5月,怀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纪珍熠带领辅警曹立新在某企业检查工作后,违规接受企业负责人安排的宴请。2018年8月,纪珍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立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保定

1月25日,保定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保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城区水系管理办公室主任冯宽良不按规定如实报告房产、投资、子女从业情况问题。经查,冯宽良违反组织纪律,在2017、2018年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隐瞒其2016年为儿子购买一套房产情况;隐瞒本人及其配偶持有基金、股票和投资型保险情况;隐瞒其儿子担任某公司监事情况。冯宽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保定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贺新平不按规定如实报告房产、投资情况问题。经查,贺新平违反组织纪律,在2014年至2018年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隐瞒其配偶2007年购买的两套房产和2010年本人购买的一套房产情况;隐瞒其配偶2014年购买投资型保险情况。贺新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主席
徐秀清不按规定如实报告配偶经商办企业、投资情况问题。经查,徐秀清违反组织纪律,向组织隐瞒其配偶以子女名义投资入股某公司情况,未如实将配偶及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申报;未如实报告本人及配偶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徐秀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保定市委老干部局正县级干部
宋秀玲不按规定如实报告因私出国(境)情况问题。经查,宋秀玲违反组织纪律,在其担任正县级调研员期间,未履行延期审批手续,擅自在国外超期停留60天,并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向组织隐瞒回国时间;2016年7月退休之后4次因私出国未履行审批手续。宋秀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牢固树立对党忠诚的政治信念,以对组织、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通报指出,今后保定市纪委监委将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力度,对不如实报告事项中涉及的资金、资产等情况深挖细查,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保定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易县梁格庄镇北岭东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三军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1年,王三军受梁格庄镇政府委托管理北岭东村扶贫互助协会扶贫资金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假借互助协会成员名义,先后7次挪用扶贫资金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共涉及资金20万元。王三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20万元已追缴。

 

2、唐县川里镇下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闫忠、原村委会副主任李国圈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6年,下庄村实施扶贫养羊项目,闫忠利用职务之便,将扶贫资金28.5万元借给时任村委会副主任李国圈用于肉羊养殖,并签订了借款协议,从中赚取借款利息4万余元。闫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国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28.5万元已追缴。

 

3、涞源县金家井乡张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玉忠克扣村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张家庄村实施危房改造项目,王玉忠利用职务之便,克扣村民张某等6户危房改造资金2.2万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王玉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2.2万元已追缴。


易县通报6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仲裁股股长崔庆宝中午饮酒问题。2018年9月5日(工作日),崔庆宝中午饮酒,被省纪委检查组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崔庆宝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易县安格庄乡南头村原党支部书记赵小东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8年2月至3月,安格庄乡南头村用公款分别购买香烟、茶叶、糖块、瓜子等物品计款1912元。赵小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易县民政局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赵修林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4年至2016年,易县民政局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违规发放值班补助共计59064.5元。赵修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易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马建涛、副主任齐树利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8月,易县国土资源局在牛岗乡牛岗村等三个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期间,施工方在地块5施工中存在超出施工组织设计深度标准深挖情况。马建涛受到记过处分;齐树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易县塘湖镇武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金山、原村主任韩永安挪用扶贫款物问题。2013年12月,该村在未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经王金山、韩永安商议后,将县农开办帮扶该村的50吨水泥卖给了榆林庄村水泥经销户,并将卖水泥款用于村务支出。王金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韩永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易县塘湖镇北林村党支部书记董建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4年至2017年,该村贫困户识别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进行民主评议,未召开阳光听证会为三名村民申报低保,未及时上报低保人员死亡情况;2014年,董建富未及时上报其父董振兴去世的情况,继续冒领其优抚款至2017年,被易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董建富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保定市清苑区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清苑区环保分局魏村中队长赵胜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意管理服务对象以其子结婚为由替其组织宴请朋友问题。2018年4月,清苑环保分局魏村中队长赵胜利同意辖区企业负责人赵某某以其子结婚为由,替自己组织宴请朋友20多人在饭店就餐,并由赵某某结算饭费共计1374元。2018年4月19日,赵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清苑区温仁中心卫生院南段庄分院院长刘彪违规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温仁中心卫生院南段庄分院院长刘彪两次在单位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共计1000元。2018年8月30日,刘彪受到警告处分。


蠡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典型案件↓↓↓

1、蠡县大百尺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赵广军违规给教师发放奖金、补贴问题。赵广军任蠡县育才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育才初级中学于2013年3月至11月,从食堂账目中列支13笔款,共计36954.5元,用于教师饭费补助;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育才初级中学以“绩效奖励”“暑假值班费”等名义从超市账目中列支14笔款,共计221993元,用于发放教师补贴。赵广军任大百尺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于2016年9月8日,由其主持召开大百尺中学“2015中考奖金发放”会议,副校长张俊强、张艳敏等人参加,决定使用百尺中学食堂资金发放2015年度教师中考奖金。2016年9月19日经赵广军签字,从学生上交的伙食费中垫支123616元,为52名教师发放了中考奖金。


赵广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大百尺中学副校长张艳敏、张俊强、张红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育才初级中学会计郭颖红、大百尺中学会计杨娜红受到记过处分。


2、蠡县万安镇古灵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建刚等人参加村民升学宴请问题。2018年8月27日晚,刘建刚、刘永须、程全国、刘全乐等古灵山村村干部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到清苑县大庄村刘某饭店,参加了原古灵山村会计秦某某为子考上军校举办的“升学宴”。2018年8月31日晚,刘永须、程全国、刘全乐等村干部及选举委员会成员到大庄村刘某饭店,参加了程某某因孙女考上衡水市重点高中举办的“升学宴”。


古灵山村党支部书记刘建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党支部委员刘永须、刘全乐、程全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蠡县留史镇中五夫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李崇杰等人用村集体土地折顶招待费用问题。2000年至2003年期间,中五夫村因公务接待等原因共赊欠赵庄村赵某某饭店饭费25572元。赵某某多次找到中五夫村村委会讨要欠款。中五夫村于2003年3月21日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因无力偿还此款,用村集体闲散地共计1.725亩,折顶赊欠赵某某饭费25572元。


中五夫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李崇杰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崇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村党支部委员、会计李顺合、原村委会委员李杏合、村党支部委员刘素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蠡县万安镇崔庄村陈冲等人聚众赌博、非法拘禁责任追究问题。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陈冲等人在蠡县万安镇崔庄村成立“天合信贷”发放高利贷,并开设赌局多次聚众赌博,抽头渔利数万元,涉嫌赌博罪、非法拘禁罪。蠡县公安局万安派出所对辖区陈冲等人聚众赌博、放高利贷等问题未能发现并查处;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百尺中队在查办陈冲恶势力团伙案时未及时安排调取犯罪嫌疑人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资金往来数据; 蠡县万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企业、摊点监管不到位,未能发现“天合信贷”无照经营,且未及时查处;万安镇崔庄村包村干部,对本村村民成立“天合信贷”发放高利贷,并开设赌局多次聚众赌博违法行为失察;崔庄村党支部书记,违反工作纪律,对本村村民陈冲等人聚众赌博、放高利贷违法行为失察。上述人员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蠡县公安局万安派出所所长贺秋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蠡县公安局主任科员、分包万安派出所工作的刘文利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百尺中队中队长崔桂兵进行诫勉谈话;蠡县万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梁勇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包万安所工作的赵江涛进行诫勉谈话;万安镇崔庄村包村干部王海军、崔庄村党支部书记崔克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蠡县桑园镇园南村李建欣(桑园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家内炼铝作坊污染责任追究问题。2018年5月,李建欣将其位于园南村的住宅租借给表弟刘阳,在得知刘阳非法建设化铝作坊后,未制止,也未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刘阳在李建欣家院内搭建厂棚、安装设备和锅台的半个月左右时间里,桑园镇政府、园南村对“散乱污”企业走访排查工作不细致,没有发现并制止;环保部门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履行职责不力,也未及时发现。直至该化铝作坊试生产,产生了大量烟尘和异味被群众举报后,桑园镇政府联合桑园环保所通过逐户排查才发现该非法炼铝作坊。


桑园镇民政所工作人员李建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桑园镇安监所所长、园南村包村干部王兴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园南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韩保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桑园镇主管环保工作的党委组织委员张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桑园镇党委宣传委员、园南村包村领导王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桑园环保所所长范青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桑园镇党委书记牛建东、镇长李光旭受到通报批评;县环保局分管桑园环保所的副科级干部李泽斌受到通报批评。


秦皇岛

卢龙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石门镇贾背口村原党支部书记魏中顺、原村秘书贾旭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魏中顺、贾旭成在任职期间,贾背口村未积极采取措施收取2001年至2007年村集体机动地承包金91874元,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2008年变通票据虚列用工费补发村干部奖金600元;2009年擅自批准决定并组织协调村民将责任田出租建厂。在未进行招投标情况下,2005年魏中顺擅自决定对外承包荒山、2008年直接将翻建村委会工程承包给他人。2001至2012年,贾旭成负责该村财务报账等工作期间,违反报账制度,长期不按时报账。2018年11月,魏中顺、贾旭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沧州

沧州市通报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南皮县政协副主席刘汉军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1年8月至2017年1月,刘汉军在担任南皮县乌马营镇党委书记期间,违规为乌马营镇工作人员发放补助30.97万余元,刘汉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1月,刘汉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南皮县南皮镇汤庄村党支部书记汤奎通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8年3月22日,汤奎通为其女大操大办婚宴,收受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汤奎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收缴。


3、沧县兴济镇政府城建所所长崔云田不正确履职问题。2006至2015年,崔云田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接受建房户宴请、安排旅游并收受礼品,致使兴济镇多人违规建房。2018年6月,崔云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南皮县刘八里乡王三家村村委会原主任王胜元殴打、辱骂举报人问题。王胜元在组织对其有关问题核查期间,多次殴打、辱骂举报人,造成恶劣影响。王胜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王胜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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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河北发布微信综合自河北日报、廊坊纪检监察网、保定市纪委监委等

编辑|吴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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