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那种藐视的眼神看着我,我一气之下就捅了他。”2017年4月21日上午,长丰男子周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经审查,周某某于2016年11月12日凌晨3时许,在一屠宰场内将男子黄某某杀死,杀人动机是怀疑黄某某与其妻子有染。
屠夫被老婆“戴绿帽”将第三者杀死
周某某与妻子方某某于1994年结婚,两人育有一双儿女,案发前靠屠宰生猪为生。据周某某介绍,2016年夏天,因拆迁事宜,他与妻子“假离婚”,领了离婚证后,二人依旧生活在一起。
2016年元旦,周某某无意间得知,妻子方某某与同在一个屠宰场的熟人黄某某“有关系”。“我一直把他当兄弟处,却没想到他会做出这样的事……”周某某说,事情败露之后,黄某某曾经发信息给周某某道歉。方某某也向其承诺,以后与黄某某不再来往。然而,周某某一家与黄某某同在一个生猪市场从事经营,街坊邻居们的闲言碎语,让周某某觉得抬不起头。
2016年11月11日,周某某又一次看见妻子与黄某某一起聊天。当时,黄某某已不再对周某某感到愧疚,据周某某称,黄某某对其挑衅,扬言“我就是和你老婆有关系,又怎么样!”
次日凌晨,周某某与妻子到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食品站屠宰场准备屠宰生猪,碰见了正与他人谈笑的黄某某,悲剧就在此时发生——周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杀猪刀,捅向黄某某的身体。
据周某某本人供述,让他突然心生怒火的原因,是黄某某用藐视的眼神看了他。
被害人家属对情况本不知情
“你这个畜生!”2017年4月21日,周某某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出庭的一瞬间,坐在原告席位的被害人家属按捺不住情绪,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气愤的骂语脱口而出。因违反庭审纪律,原告的行为被法官制止。
当被告人周某某明确说出,他是因为妻子与被害人黄某某有染才心生怨恨时,被害人家属表示有异议。
周某某表示,被害人家属此前是不知道黄某某与方某某之间有不正当关系的,因为他一直有意隐瞒着此事,“两家的孩子都差不多大,我不想让两个家庭受到影响。”
据了解,本案附带民事部分的原告,即被害人家属向被告人周某某提出了200多万元的赔偿。
周某某称,只要是在其能力范围之内的,他愿意作出赔偿,同时,他也对其当日的冲动行为感到后悔。
被告人妻子证言中透露与被害人的关系
根据相关证据表明,案发当日,周某某持杀猪刀对着黄某某胸部、腹部连捅数刀。经鉴定,黄某某系被单刃锐器刺破心脏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作案后,被告人周某某到长丰县双墩派出所投案。
此外,在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的证据中,被告人妻子方某某曾在其证言中表示,她与被害人黄某某确实是在2015年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但原告的诉讼代理律师据此认为,周某某的杀人动机,是因周某某在外做传销回家,妻子说他没本事,他即对被害人黄某某心生妒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