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安庆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完善设置过街设施,切实强化路面查处,并将充分运用交通管理科技手段,利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不主动避让的,一律给予驾驶人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并将对外曝光。
曝光!皖HZ6762、皖HUA858...因为这事被罚款100元、记3分...
明天是8月5日,星期六,农历闰六月十四,雷阵雨转多云,气温27—33度,西南风3-4级。
来源:安庆公安交警微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斑马线是行人的安全线和生命线
礼让斑马线则是一座城市文明的体现
简而言之
不礼让斑马线
=100元罚款+记3分+曝光
今天我们把镜头对准
那些在斑马线前不文明礼让的车辆和驾驶员
一起来看看都有谁
被曝光
★皖HZ6762,8月4日7时30分在市区集贤南路与菱湖南路路口,因通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被执勤交警现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除了皖HZ6762外,还有下列机动车
号牌种类 | 号牌号码 | 违法地址 | 违法时间 | 当事人 |
小型汽车 | 皖HZX282 | 振风大道清源路口 | 2017/8/1 | 吴涛 |
小型汽车 | 皖HJ7221 | 纺织南路:二连路口 | 2017/8/1 | 余永杨 |
小型汽车 | 苏EF30L7 | 菱湖南路湖心南路口 | 2017/8/3 | 张爱川 |
小型汽车 | 皖HUA858 | 集贤南路柏子桥路口 | 2017/8/3 | 华彪 |
小型汽车 | 豫D18Y59 | 集贤南路市府路口 | 2017/8/3 | 王朝东 |
小型汽车 | 苏AY0J73 | 东围墙至龙山路路口 | 2017/8/4 | 杨安华 |
小型汽车 | 皖HVC910 | 东围墙至龙山路路口 | 2017/8/4 | 檀中泽 |
小型汽车 | 皖HCJ419 | 东围墙至龙山路路口 | 2017/8/4 | 陈佳 |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专项整治行动刚刚开始
为切实加大对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处力度,城区各交警大队将充分利用现有的监控设备,广泛开展非现场执法管理,每日安排专人通过视频录像抓拍的方式,对部分路口电子警察拍摄的录像进行回放浏览,发现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辆,将连续截取4张违法车辆号牌清晰、违法行为特征明显的证据图片,保存后录入非现场综合应用平台,并进行处罚。
市区设6处路口非现场采集点
集贤南路蔡山路口、集贤南路市府路口、湖心中路菱湖南路路口、湖心中路市府路路口、湖心北路菱湖北路路口、湖心北路天柱山路口。
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在市区设一批路段非现场固定采集点。
哪些情形下需要礼让行人?在此,将七种需要“礼让”的情形贴出来,切记切记,今天开始,一定要相互礼让了。
1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当车辆行经人行横道,行人步入斑马线时,最靠近行人车道内的车辆必须礼让行人;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2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当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3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当车辆驶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窄路,行人步入斑马线时,车辆必须停车让行。
4
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当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及时避让。
5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当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人走斑马线还未穿过绿化带时,紧贴绿化带车道的车辆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走斑马线已穿过绿化带时,所有车道的车辆都必须停车让行。
6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在行经交叉路口右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7
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礼让斑马线”对于相对弱势的行人来说,确实带来了安全的保障。然而,有网友就会问行人闯红灯、“中国式过马路”怎么解?
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创建曝光在继续!!
今天交警又抓拍到了一批交通违法行为
我们再来瞧瞧
到底哪些人被曝光了
非机动车闯红灯
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
(戳图可放大)
请市民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要出现在我们的曝光镜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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