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安庆市委发布关于张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委决定:
张静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案件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海滨同志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方庆寨同志任市委党史研究室副调研员;
阎梅云同志任市妇女联合会副调研员;
辛向东同志任市石化第一中学党委书记、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亮同志的市石化第一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保留现职级待遇;
王学锋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毛以成同志任市立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毕满华同志任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绍华同志任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琪同志任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系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
徐蕾同志任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系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
朱雯同志任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程文欣同志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分党组书记,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焦青春同志的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光峰同志的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共基础部主任职务,保留现职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