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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宿松巡视整改情况对外公布,具体的来看这里...

2017-11-04 安庆天天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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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望江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安徽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日至3月3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6月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

(一)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县委坚持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共识。县委书记李跃云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第二巡视组向我县反馈意见的当天下午,主持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县委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李锦斌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李跃云书记在动员讲话中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强调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举一反三、抓点带面、标本兼治,全面深化管党治党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提出要求并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党组副书记为成员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陈宏同志,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汪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构建起了县委书记和县长牵头负总责,县委、县政府分管同志抓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的领导体系,强化了组织保障。各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主动担当,对标对表,成立了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夯实了整改责任,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县委紧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等4个方面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专题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望江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每项整改工作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制定了整改清单,规定整改时限。要求各牵头领导靠上抓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具体抓,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本单位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地、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合力推动整改任务完成。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结合县委制定的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建立了各自的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快推动整改落实。

(四)强化调度,跟踪问效。整改工作中,县委坚持分类推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及时解决的,迅速整改到位;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开展专项治理,集中力量攻关,在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深入进行研究,建立治本之策,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化。县巡视整改办公室及时履行牵头调度职能,坚持两周一调度,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好整改任务。同时,严格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各责任单位按要求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整改落实一项,销号一项。对不按要求、不按时间进行整改的,不及时上报整改进度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落实到位。

(五)巩固成果,深化整改。县委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扩大问题查找面,找准共性问题,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对巡视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视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望江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实施意见》《中共望江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安庆市委关于坚持“四个带头”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的决定》《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等等,各乡镇、各部门也都结合整改工作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二、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

县委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6类26个具体问题,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共制定整改措施73条,已完成60条,一些复杂问题需要专项治理或长期坚持的,仍在推进之中。拟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33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28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问题。一是四大班子普遍加强了自身建设。县委出台了《中共望江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实施意见》(望发〔2017〕2号)、《中共望江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安庆市委关于坚持“四个带头”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的决定》(望发〔2017〕3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出台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规范自身建设的相关文件;二是普遍规范了理论学习活动。县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中共望江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结合“两学一做”及“讲重作”科学安排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确定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为机关集中学习日;县政府、县政协党组规定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体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指导实践工作。

2.学习领会中央精神不够深入问题。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坚持每月至少一次,每次一个专题,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两学一做”专题、安全生产、生态文明、依法治国等12个方面。采取集体学习讨论、专题辅导报告(外请专家学者讲课)、专题调研等多种措施,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按月按计划组织学习7次,将中心组学习与“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邀请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等理论专家前来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做辅导报告3场。5月31日,在“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研讨学习会上,县委书记李跃云、县长霍辉等9名中心组成员围绕“讲政治,我们怎么讲”进行重点发言。7月28日,在“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研讨学习会上,又有8名中心组成员围绕“重规矩,我们怎么做”进行重点发言。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体到安庆市烈士陵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到市检察院接受警示教育。同时,编印了《“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学习教育应知应会》手册,发放到中心组成员手中。

3.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县委、县政府抓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精准度不够、监督不力问题。一是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明确书记主抓、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安排一名副县长专职抓脱贫工作;公开招聘信息录入员,充实扶贫工作队伍。二是加快小额信贷发放。1-6月份,为4271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85亿元,小额信贷已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县任务。三是开展“抓培训、查问题、重整改、促规范专项行动。开展集中培训6次,组织交叉互查1次,进一步规范了扶贫基础工作。四是产业项目全覆盖。安排到户扶贫产业项目44475个,户均产业项目1.22个,实现了到户扶贫产业项目全覆盖;五是压实责任,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人。出台了《望江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每月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调度扶贫工作,由县纪委牵头每月督查,严肃责任追究,目前已对70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六是采取乡镇交叉查、聘请第三方评估、组织结对帮扶干部上门核查等有力措施,严格对照“两该两不该”标准,继续做好精准识别工作。

(2)县委、县政府落实中央、省、市信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到位,进京越级访、进京非正常访总量大幅上升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办〔2017〕11号)和5个专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完善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问题的发生,加强矛盾调处;深入开展为期6个月的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程攻坚活动;对全县当前梳理出的55件重点信访事项,全部落实县级党政领导包案,实行“四定五包六清”责任制,坚持每月对包保情况进行抽查;国家、省交办的18件信访积案中,已化解14件,化解率77.8%;其他积案的化解工作都在稳步推进。

4.对下级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问题。一是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问责,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处于后进的1个乡镇、6个县直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党员干部用权监督,围绕“三重一大”和重大执纪执法案件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结合实际制定了《望江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明确记录事项、记录程序、记录方式和工作纪律。三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谈心谈话、函询等工作制度。四是全面开展巡察工作,成立巡察工作机构和三个巡察组,出台了巡察工作系列制度,三个巡察组已完成对1个乡镇和2个县直单位的巡察工作。五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23件,比去年同比增长25%;新立案145件,同比增长60%;结案126件,给予纪律处分125人,同比增长52%。

(二)党的建设方面

5.重经济、轻党建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已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实施意见》和党建六大工程的实施方案及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加大了党建的工作力度。二是拟定了党建百分制的综合考核办法,做到党建与经济发展并重,考核办法已实行。

6.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措施落实不 28 54179 28 15288 0 0 2803 0 0:00:19 0:00:05 0:00:14 2945位问题。全面完成了流动党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健全了流动党员台账,推行了《流动党员活动证》年审制度;制定了在职村干与流动党员结对联系制度。

7.基层党组织不按时换届问题。已全面完成了305个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按期换届事宜进行了规范,实行提前3个月提醒告知制度。

8.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高质量组织开展“讲重作”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下旬至7月初,县委书记李跃云等县级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二是制定了《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全面对党内生活进行规范。6-7月份,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活动,并在所在支部、联系乡镇或分管单位分别讲党课。三是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情况纳入基层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注重结果运用。

9.选人用人满意率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先树导向后用人、先定原则后选人、先有民主后到人的原则,注重树立重道德品行、重工作实绩、重群众公认、重基层一线的用人导向。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严格干部编制职级职数管理,规范干部动议、酝酿协商、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调动等程序,明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从严干部监督管理。三是集中人员加班加点对乡镇换届中“三类人员”新进班子成员以及部分关键信息认定不准确、早期关键材料缺失的档案重新进行整理、审核、认定,及时补缺补差,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县公务员及部管事编干部档案的审核、认定,并将干部本人签字确认的专审表及时归入个人档案。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0.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1)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问题。一是“两个责任”具体化、制度化、目录化。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实施办法的新规定和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将“两个责任”细化分解为25个具体项目,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二是制定了《望江县落实“两个责任”谈话报告制度》,对两个责任报告、重大事项报备、履职尽责谈话、廉政勤政谈话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细化。三是出台《关于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实施意见》,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四是设立了巡察工作机构,建立巡察工作规则和制度,全面开展巡察工作。

(2)县委、县政府支持纪委“三转”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除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等12个协调机构之外,其他议事协调机构一律不再参与。二是规范纪检干部工作分工,印发了《关于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县直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纪检干部不得分管与纪检工作无关的工作,将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来,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责。

(3)纪委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5件,同比增长60%;给予纪律处分124人,同比增长52%。二是健全了纪律审查调度、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对不按规定报送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和工作开展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今年以来,印发纪律审查通报7期,召开调度会议15次,约谈纪检干部25人,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新立案69件,同比增长19%,给予纪律处分60人。

11.违反组织纪律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印发了实施方案,通报部分县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的监督检查。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凡提四必”的要求,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政治上、廉洁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以来在干部提拔重用工作中,共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67人次,否决1人。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12.违反工作纪律仍然存在问题。开展整懒治庸行动,重点围绕扶贫领域、基层“三资”管理、涉农资金、工程项目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多种形式加大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进行各类问责152人次,其中诫勉谈话71人,通报批评35人,给予纪律处分46人。

13.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

(1)发文逐年上升,会议过多过滥问题。一是通过精简、合并、压缩等方式控制会议数量,坚持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一般事务性的会议,不要求主要负责人参加;能合并的会议不单独开,能开小规模会议的不随意扩大规模、提高规格;部门召开全县性的会议严格按规定报两办审批。二是制定了县委、县政府和两办发文的相关制度规定,着力精简文件简报,部门的事务不以县委、县政府和两办的名义发文,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严防以文件贯彻文件、随意提高文件规格等情形。控制文件数量,提升质量。三是确定会议、文件等审核程序,严格把关。1-7月份,以望、望发(县委)文号下发的文件同比下降7%;以望政、望政办(县政府)文号印发的文件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21件、30件,同比分别下降64.7%、75%。会议次数、参会人数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明显下降。

(2)责任担当不够问题。一是强化督查调度。在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排名倒数的县级分管领导在常委、副县长联席会议上作表态发言;乡镇、县直部门在常委(扩大)会议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两次倒数的,启动问责程序。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棚户区改造等进行每月督查通报。二是积极探索建立以三个区分开来为主要内容的容错机制,真正保护那些敢做敢当、敢于创新的党员干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三公”经费超预算严重问题。一是出台《中共望江县委办公室望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规范公务接待,压缩“三公”经费。二是针对一些部门“三公”经费超标问题,加大审计和监管力度,促进“三公”经费规范化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望江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三公”经费预算,实行预算源头管控和只减不增,加强“三公”经费核算规范和支出报账审核力度,实行“三公经费”月报和信息公开制度。1-6月份,全县“三公经费”支出810万元,占预算的45.4%,比去年同期减少70万元,下降8%。其中,公务接待比去年同期减少50万元,下降1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同期减少20万元,下降4.3%;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零。对2015、2016年“三公”经费超标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给予纪律处分9人。

(4)公车私用、“酒桌办公”、滥发津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完善《望江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安装GPS定位系统,喷涂公车统一式样,加强机关保留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并通报曝光私车公养问题2起。二是深入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共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15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三是建立《望江县作风建设通报曝光工作规定(试行)》,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做到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在门户网站设立曝光台,今年以来,已分4个批次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四是县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通知》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滥发津补贴问题专项清理。对巡视期间违规中餐饮酒的4名党员教师,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3人,对县教育局党组、纪检组通报批评。

14.执行廉洁纪律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1-7月,全县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信访件36件次,办结15件,立案9件,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办理中21件。二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行动。1-7月,我县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及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10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诫勉谈话13人,对6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不准确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2人,诫勉谈话38人。三是开展“阳光村务工程”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各乡镇已督查45个村,发现村级财务不规范等问题90多个。四是依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开展农村“三资”、涉农资金、脱贫攻坚等发生在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督查10个乡镇60多个村,直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6件。

15.廉洁风险存在问题。

(1)工程招投标法规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凡涉及使用国有资金、财政性资金、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必须统一进入平台进行交易。严格执行《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望江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县妇幼保健所、原高士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原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原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给予了纪律处分。

(2)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县级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政策文件。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督查,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拟定《望江县财政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意见》,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针对“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开展检查。三是每年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4次检查,对其他专项资金开展不定期检查。县财政部门、县扶贫办对全县10个乡镇2014-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督查。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58亿元,将其中可统筹使用部分50%以上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第一批收回的存量资金已拨付7078万元。四是选择重点专项资金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委托第三方机构望江县鑫苑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2016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第三方机构最终评价结果为良好。五是对发现的专项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四)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面

16.县直单位纪检组办案少问题。一是推进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已制定派驻机构改革初步方案,预计在今年10月底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二是加强对县直纪检干部约谈、考核、问责。健全纪律审查月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纪律审查考核办法,强化问责问效,印发纪律审查通报7期,召开调度会议15次,约谈纪检干部25人,县直纪检组新立案20件,给予纪律处分20人。

17.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问题。加强县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策学习,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须知发放到所有县级干部手中,并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2017年4月底,我县36名县级干部已全部及时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5月17日县委组织部派专人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进行录入。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把关,对报告不规范的及时进行了补报。

18. 领导干部超职数和人员超编较多等问题。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严格领导干部职数和职级管理。严格按规定配备干部,累计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43名,按时序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二是严控县直机关进人。单位有空编,且确因工作需要进人的,经编制机构前置审核,由县编委严格把关、严格控制。三是针对县直机关仍然超编135名,乡镇缺编92名的具体情况,重新调整核定各乡镇编制,积极争取省、市机构编制部门重视与支持,招录一批公务员到乡镇工作。

三、依法依规,从严从快,认真做好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的处理工作

县委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高度重视。信访件由政法委牵头进行办理。省委第二巡视组共分2批次转交办56件信访件。截至目前,已办结55件,办结率98.2%。对问题线索,由县纪委认真调查核实。省委巡视组在巡视期间移交问题线索26件,办结18件,其中立案8件25人,结案7件,处分24人,初核了结12件,其他正在初核之中。巡视反馈移交问题线索6件,目前已立案3件,初核了结1件,2件正在初核之中。

四、统筹结合,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虽然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从严治党、整改提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县将在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纠正“四风”,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干部人事管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整改落实的具体成效促进全县科学发展。

(一)切实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在整改工作中,我县始终坚持统筹结合,边学边改,将整改工作与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始终维护中央、省委权威,切实增强政治、大局、核心、看齐意识,坚定不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在整改工作中,始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深刻剖析管党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规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领导干部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征求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三是认真履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在巡视整改过程中,我县进一步完善了履行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等相关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县委主要负责人坚持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结合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机关党组织作用弱化、基层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不经常、党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实行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百分制考核,“两手抓、两手硬”。坚持发挥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的作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持续改进干部作风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正面思想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筑牢思想防线。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落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责,防止不正之风反弹。聚焦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扶贫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加强防控、堵塞漏洞。针对个别干部担当不够、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扎实开展整懒治庸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工作正向激励,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鼓励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难题。大力整治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等问题,突出抓好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追责问责,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加强征地补偿资金管理监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惠农扶贫资金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严格乡镇、县直单位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明财务纪律,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分类推进,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努力在各个领域形成简便易行、具体有效、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制定权力负面清单,形成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推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久深入。

(四)以整改为契机,推动望江经济社会发展。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脱贫攻坚、五大发展行动和其他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整改,立规矩,强班子、带队伍,促发展。通过抓整改,进一步加大整懒治庸、反腐倡廉、执纪问责力度,着力解决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担当意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事创业干部队伍,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福祉,聚集起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全面建设滨江襟湖产城融合港口城市强大合力,推动望江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56-7174438

通信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A区6楼县纪委信访室

邮政编码:246200    电子邮箱:wjfpwtzb@163.com

(中共望江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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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松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3月4日至3月31日对宿松县开展了巡视,并于6月8日向宿松县反馈了巡视意见。宿松县委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两个月来,县委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对省委高度负责、对省委巡视组高度负责、对全县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的各项整改要求。目前,各项整改任务正在有力有序有效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实整改

宿松县委成立了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王华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赵春和县委副书记罗敏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许晓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丁伯赞,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宣传部部长石承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从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具体组织协调整改落实工作。

6月15日、16日,县委先后召开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县整改办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宿松县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送审稿)》的汇报,逐条逐项研究和制定整改问题、整改任务、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明确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随后,县委印发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宿松县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松发〔2017〕10号),确定了27项整改任务和71条整改措施,并要求实行台账管理,严格落实跟踪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7月3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坚决把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7月8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各常委同志牵头任务整改情况和整改办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各位常委要把巡视整改工作紧紧拎在手上,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同时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不等不拖,迅速行动,立足问题不见底不放过,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县整改办要定期向常委会汇报整改工作进度,同时及时调度各地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对已落实整改措施的实行“一事一档”“一项一卷”,实现整改规范化管理。

开展巡视整改以来,县委结合“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和李锦斌书记关于巡视和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抓整改落实的政治站位,严肃了抓整改落实的纪律规矩,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落实整改。7月6日,县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举一反三制定了整改措施。会上,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全面认领并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进行了深刻反思,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常委同志根据工作分工和相关职责,分别对政治理论学习弱化、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不坚决、组织生活不正常不严肃、选人用人不规范、执纪审查偏软等27个问题,主动进行了责任认领,对相关问题作了说明,并从思想上、作风上深入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相继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刻反思,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过程中,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听取汇报、调研指导、督查调度等方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同时还亲自领衔了6项整改任务。县委各常委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及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做到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各责任单位对照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每周向县整改办报送整改进度。县整改办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整改工作情况,同时加强调度,实行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到位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

二、切实解决党的领导方面问题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县委常委会带头加强学习。建立县委常委会学习制度,规定每次常委会议前,必须先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和省、市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纠正过去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代替常委会学习的做法,以常委会的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来带动中心组理论学习,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6月以来,召开了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均组织了学习。二是强化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完善了《县委中心组2017年理论学习计划》,出台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外请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通报和旁听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今年以来,已组织了8次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三是提升理论学习实效。订购、发放《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有关文件,编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小册,开展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测试,倒逼党员干部主动加强学习,做到应知应会。四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学习制度。在考察干部时,组织部门要查看个人学习笔记。

2.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一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大湖改革问题进行整改。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大湖生产经营方式改革问题,明确了“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规范履约、合理清算,妥善安置、适当奖励”的原则,在2018年1月31日前,依法完成我县管辖权限范围内的《国有水域滩涂有偿使用合同》已到期的国有水域滩涂清算清理,实施大湖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具体内容包括:对照合同条款,逐项清算清理,厘清前期履约和后合同期侵占情况;依法结算应付应收款项、追缴不当得利;依法拆除撤离合同到期水域滩涂生产工具和管理设施,兑现清算清理和自行拆除撤离奖励;妥善安置在湖从业专业渔民,引导水面有偿使用合同到期养殖企业转型转产,严格按照大湖相关规划,实施大湖生态保护、湿地建设和综合开发利用。考虑到大湖改革涉及到6000多名专业渔民安置、80多家养殖企业转型转产以及沿湖部分乡镇、村、组和县水产局部分下属单位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等工作,牵涉面广、利益调整大,情况复杂,易引发矛盾冲突,我们认为稳步推进较为适宜。目前,已对改革初步方案作了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拟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大湖改革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初稿)》,起草了围网拆除、专业渔民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系列配套方案。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4亿多元生态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宿松县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整改方案》,加快推进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同时,县政府对黄大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目前,安排中央资金的47个项目,已完成19个、正在实施14个、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的14个,专项资金实际拨付11774.445万元。三是坚定地以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全面落实《宿松县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及2017年实施方案》,加快打造“四个强县”、建设美丽宿松。大力实施创新发展行动,加快培育发展电子信息首位产业,酷米电子产值增长20%以上,顺科、品炫电子即将投产,投资3亿元的新百伦电子等项目即将落户;传统产业技改投资增长47.9%、全市第二,红爱服饰智能化工厂项目得到工信部支持。大力实施协调发展行动,深入推进“两城八镇”新型城镇体系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多规合一”工作,编制高铁新区、高速出入口、河冲水库三大战略性规划,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龙门南路二期等县城建设重点工程扎实推进,21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28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和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有序推进,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完工362.7公里。大力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1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已完成17个,拆除平整粘土砖瓦企业41家,全面实行“河长制”“林长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1件信访件已办结,省环保督察反馈的7个问题已解决5个,余下2个正在整改。大力实施开放发展行动,加快推进大招商、大平台、大交通建设,今年以来新引进项目30个,其中超亿元项目6个,利用合同内资13.64亿元;县经开区实现财政收入1.68亿元,临江产业园亿博皮革园、中高档生活用纸等项目顺利投产;北沿江一级公路宿松段、105国道升级改造、G50高速出口北迁、S249宿复快速通道等项目扎实推进。大力实施共享发展行动,扎实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整改行动,光伏电站如期实现并网发电,资产收益扶贫财政支持资金平均每村达50万元,新增扶贫小额信贷2.95亿元、是省定年度任务的2倍,率先在全省实现先治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被阿里研究院评为“电商消贫十佳县”;教育“推均”通过省评估认定。今年上半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调整深化、动力转换接续带来的阵痛情况下,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3亿元,同比增长7.5%;财政收入5.99亿元,增长11.2%;固定资产投资74.8亿元,增长1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9.42亿元,增长8.6%;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10.53亿元,增长12.9%。

3.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认真落实下级党委每年2次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二是建立健全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净化网络环境”专项行动,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三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宿松好人”“道德模范”等“最美”系列评选表彰和乡贤文化“四进”主题活动,今年以来已开展“乡贤文化进家园”“崇德向善、爱我家园、携手小康”等各类活动52场次,荣膺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县和第三届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称号。

三、切实解决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4.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强化党建工作导向。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修改完善乡镇和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党建工作权重提高到50%,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二是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完善县委常委(扩大)会月调度机制,自6月份开始将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调度同落实。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向县直机关党组织、村级党组织书记延伸。三是着力解决机关党组织作用弱化问题。持续深化机关党建协作区建设,多层次开展协作区工作交流与评比表彰,推动“月例会、季研讨、年述职” 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培育打造35个机关党组织标准化示范点。修订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扎实做好机关党建督查考评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四是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问题。推进978个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2017年计划达标673个。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小组设置的通知》,全县已调整建立2296个党小组,其中新增816个党小组。五是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经常的问题。出台《推进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正常化的实施意见》,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请示报告、党员活动日、信息化组织生活等八个方面,采取 “备案提示”“全程纪实”“预警整改”“严格问责”四项措施推进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正常化。六是着力解决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出台《宿松县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党员承诺履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民主评议党员等实行量化评分,开展党员星级创评,完善党员激励表彰机制,对四星级以上党员进行表彰。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应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正在进行党员信息采集录入。

5.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一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有关制度。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均严肃认真地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33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七一”前后到所联系贫困村上了党课,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县政协办公室党支部没有专门组织“三会一课”活动的问题进行整改。县政协办公室党支部制定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有关规定,重新划分了党小组,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了深刻检查,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6.严肃认真开展学习教育。一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制定《关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实施方案》,要求县级党员干部、乡镇党政正职、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重写了“讲看齐、见行动”两次专题研讨材料,并重新开展了两次专题讨论。同时,对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个专题讨论材料进行检查,对照抄照搬的要求重新撰写。二是实行研讨材料审核制度。对“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三个专题研讨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抄袭现象。三是印发《关于在“三会一课”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向1520个支部下发指导手册,建立每月工作提示制度、每月情况报告制度和纪实制度。四是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建立学习微信群。党支部书记为群主,组织党员在群内学习,交流学习体会,要求每名党员每周在群内至少发一条心得体会,有效解决工学矛盾。五是建立“九个专项行动”三项清单制度。要求全县各参学单位党委(党组)及总支(支部)每月对“九个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对标自查,切实做到学做结合,防止“两张皮”。六是开展经常性督查。对全县99个参学单位进行全覆盖督查,印发督查通报和整改任务清单,并对工作开展不认真的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

7.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一是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20字”标准,按照省委提出的“六选六不选”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公道正派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做到用一名干部、树一个标杆,推动形成崇尚好干部、争当好干部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松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宿松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实施办法(试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等文件,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开展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分析研判。结合2016年度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结构、优化方向和班子成员个性特点、现实表现、问题不足等进行评价分析和数据统计,为调整配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提供参考依据。四是深入实施干部队伍活力工程。对全县年轻干部、年龄偏大干部、符合交流情形的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在县政府换届后部门领导班子后续配备工作中,拟选配一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干部充实到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对一批年龄偏大的干部转岗转非,同时交流轮岗一批干部,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

8.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一是对巡视反馈指出的程序不规范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对查核过于简单的2个举报事项进行了复查复核,根据查核结果,均不影响使用。对乡镇人大政府换届继续提名的79人,重新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意见,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已完成审核,没有不符合继续提名的情形。二是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学习讨论,在组织人事干部中开展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活动。向县委全委会成员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应知应会干部政策小读本。三是完善干部工作规范。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干部选拔任用信访举报查核办法》等制度,规范干部任用及考察工作程序。从职数配备、任前审核、事项报告、通气制度、考察程序、举报查核等方面作出规定。制定了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关于研究干部人事的会议记录规范。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执行考察规定程序,不折不扣落实考察过程中谈话推荐、民主测评、延伸考察、深入考察等规定。对干部调整需征求上级部门或“一票否决”部门意见的,一律按规定程序征求上级相关部门和县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的事项应报尽报,待批复同意后再进行下一程序。对新提拔重用、换届继续提名人选一律按时间节点、规定要求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意见,未征求意见的,一律不上会。

9.加快推进超职数消化工作。一是立即整改超配干部未消化问题。对超配干部,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已酝酿意见报市委组织部预审通过。二是严格按规定配备干部。今后在干部调配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职数职级配备领导干部,不超职数配备干部,不违规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坚决杜绝新的超配。

四、切实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

10. 进一步加强对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一是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中纪委以及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把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判断上来,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全局、从政治上分析工作,在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政治定力。二是领导和支持纪委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年初召开县纪委全会,制定下发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落实每季度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制度,对重要问题、重大案件及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共宿松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宿松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宿松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录(试行)》和《宿松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和案件审查情况通报制度》等文件规定,严格兑现“一票否决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四是组织开展案件线索“清零”行动。县纪委正在对2013年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清理、大排查,坚持每条线索都不放过,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

11.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选好配强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县巡察机构和县纪委纪检派驻机构改革,坚持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派驻机构领导班子,特别是纪检组长。二是及时配强县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县纪检机关科室负责人。2017年3月在县政府换届工作部门正职配备中已配备县监察局局长,2名副局长人选已经县委酝酿并报经市纪委监察局考察同意,县纪检机关二级机构缺配职位已提出初步人选,县委常委会议即将研究决定。

12.扎实开展巡察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出台制度。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及3个巡察组,出台《中共宿松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制定巡察实施办法和2017年度巡察工作方案。二是首轮巡察工作扎实开展。5月19日,县委首轮派出2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县城管执法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及下属的6个副科级单位开展巡察,目前,首轮巡察基本完成。

13.持续深化纪检“三转”。一是巩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确保不再参加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等督查和考核。二是确保基层纪检组织聚焦主业。印发了《关于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的通知》《关于要求明确一名专职纪检业务人员的通知》《关于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务排序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解决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和职务排序不规范、乡镇纪委力量薄弱等问题,确保集中精力聚焦主业、落实专责。目前22个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职务排序均按要求规范调整到位,下一步将在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中规范落实纪检组长的专责分工和排名事宜。

14.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一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6月份,积极主动查办6名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格落实典型问责案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近期对环保、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等领域的问责情况进行了通报,形成强大震慑。三是认真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出台《宿松县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排查、甄别、分类处置。四是对巡视组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巡视组共交办信访件99件,第一批办结6件,已向巡视组报结;第二批办结46件,其余47件正在初核中。

15.进一步加强自我监督。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成立县纪委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宿松县纪委“走读式谈话”暂行规定》《宿松县纪委监察局谈话室管理制度》《宿松县纪委监察局监控室管理制度》,进一步把纪委执纪审查权关进制度“笼子”,推动监督执纪规范化运行。二是关于张志鹏违规建房问题,县纪委已于2015年12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房产已上交相关部门,正在按有关规定处理。

16.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县纪委、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提供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有造假嫌疑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县纪委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成员作出了深刻检查,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制定学习计划,推动支部学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县人大办党支部进行了改选,免去了支部副书记,支部书记作了深刻检查,出台了《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支部工作规程》,制定了《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三会一课”活动安排表》,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专题警示教育和慰问基层困难党员等活动。三是县政府办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深刻反省,全体党员签订《巡视整改承诺书》,印发了《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三会一课”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强化了支部书记责任,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县委政法委党支部进行了深刻反省,建立了支部书记负总责、层级责任分解的责任体系,制定支部学习安排和“讲重作”学习计划,每月公布“三会一课”纪实表,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慰问走访等活动。

17.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一是减少文件数量,规范办文程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加快推进OA办公系统应用,减少纸质公文数量,确保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文数量比去年下降10%以上。二是严格会议审批,减少会议数量。实行会议计划管理,缩减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格,从8月起每月10日至19日的法定工作时间严禁开会,确保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比去年下降20%以上。

18.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经费支出。一是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超人数陪餐问题进行整改。县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四单合一”要求,做到手续不齐全不予报销,并向县财政缴纳了超人数陪餐伙食费280元;县政协办公室修订完善了《县政协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县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向县财政缴纳了超人数陪餐伙食费276元。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宿松县县本级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等行为。三是县接待处向县委作出了深刻检查,并对时任县接待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四是开展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经费支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超标准接待、公款送礼等问题。全县22个乡镇和65个县直部门(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与管理。印发《关于全面规范公务经费支出有关问题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全面建立公务经费支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19.进一步抵制享乐主义。一是针对县林业局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清理和处理,给予了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修改完善了《宿松县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宿松县林业系统财务内审制度》。二是县纪委已对巡视反馈指出的洲头乡违规报销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对涉嫌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销金额正在逐笔核查处理中。同时,洲头乡健全完善了《洲头乡机关财务及内务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物品采购、会议支出等作了详细规定。三是东北新城管委会对巡视反馈的2013、2014年招待费问题进行了清查,已追缴违规支出9494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修订了《东北新城财务管理制度》,出台了《东北新城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东北新城机关内审制度》等。四是县纪委坚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开展值班值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先后对全县14个单位及个人在值班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20.严格执行公车改革有关规定。一是进一步宣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以及我县的管理规定。二是对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对乡镇等委托管理公车加强监管,严格遵守全省公车“一张网”制度,平台公车杜绝人、车固定现象。三是所有公车实现GPS定位管理。

21.切实做好县政务中心综合楼搬迁工作。围绕达到县政务中心综合楼搬迁条件,现已制定县政务中心综合楼搬迁方案,分别明确了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决算审计、向市委市政府请示、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分配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确保10月9日前完成整体搬迁。

22.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一年一个主题,全面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推动干部作风不断好转、根本好转。计划今年9月,将以解决“怕担当、不善为、假作为”问题为主题,召开全县作风建设大会,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全县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和“党纪政纪记心中”知识测试,通报身边典型违纪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扩大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并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纪法规。三是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关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常态化开展“整懒治庸”“纠风治乱”专项行动,落实“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曝光”制度,持续形成震慑。重点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紧盯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共处理51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19人。

23.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一是巡视反馈指出的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及二次装饰工程邀标问题的有关情况。2010年12月29日,宿松县东北片区市政及公共设施建设工程采取融资及打包招标方式招标,瑾瑜集团有限公司中标。2011年1月24日,发包人宿松县东北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与承包人瑾瑜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宿松县东北片区市政及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框架协议》,协议约定该项目包括17项单体工程,承包人分包工程必须报发包人同意,并接受发包人管理。根据总承包框架协议,瑾瑜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4月28日、2014年11月28日,作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及二次装饰工程的招标人,采取邀标方式招标,安徽凯源建设有限公司均中标。目前,17项单体工程已完工或在建12项,余下5项工程因国家政策调整,不符合邀标法律条件,必须招标,瑾瑜集团对此有异议,并将县政府作为被告向省高院提起诉讼,该案件正在审理中。二是公共资源监管局和东北新城管委会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对时任公共资源监管局和东北新城管委会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制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审批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公开征集代理机构服务库,出台代理机构选用管理办法,完善代理机构考评办法,规范招标文件范本和会审机制。制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在标后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完善标后履约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招标限额以下小额工程的监管机制,健全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的跟踪监管工作机制。实现项目交易过程监管全覆盖,认真执行交易清单服务制。四是推进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全流程的电子化项目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宜采商城”已建成使用。

24.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管。一是严肃查处了巡视反馈指出的2016年12名公职人员以扶贫对象户名义享受扶贫政策问题。2017年1月,对3名村干部认定为贫困户的问题,所在乡镇给予了3名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收回扶贫资金2.41万元;对9名财供人员认定为贫困户问题,所在乡镇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13名涉及村干给予了相应处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3人、通报批评3人、延长预备期1人,并收回扶贫资金2.34万元。二是对巡视反馈指出的许岭镇和五里乡金龙村挪用扶贫资金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县纪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已组织专班对该问题进行了初核,县纪委已立案,正在进一步核查处理中。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宿松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调度月报机制,强化扶贫领域资金监管,严控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四是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专项检查行动。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县直相关单位和22个乡镇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实施是否真实,各项制度是否健全、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25.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均对2013年以来的村级白条列支工程款现象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巡视反馈的7个乡镇的8个村已经全部完成整改。二是严肃处理村级财务管理领域的违纪行为。责任乡镇均对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其中降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县财政局对巡视组指出问题的7个乡镇的财政所(分局)长进行了约谈,对相关乡镇财政所(分局)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村级核算会计给予了诫勉谈话等处分。三是学习借鉴芜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着力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监督制约、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制度机制,现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就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再规范、再部署。

五、切实解决上轮巡视整改方面问题

26.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建房问题。一是严肃处理巡视反馈指出的2013年以来8名党员干部违规建房问题。对发现的8名党员干部违规建房问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目前已处理6人、给予纪律处分6人,另2人正在立案审查。二是严格执行干部建私房审批、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同时县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举报受理、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干部违规建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三是强化源头管控。责成住建、国土、城管、规划等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坚决杜绝违规建房现象。

27.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扩大干部问题信息搜集范围,加大搜集力度,进一步丰富了干部问题信息库。建立组织部长“干部谈心谈话日”制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警示,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二是经常性使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坚持上级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对一般党员,及时开展函询、谈话、约谈等活动。今年以来共实施函询8人次,提醒、警示和诫勉谈话67人次,红脸出汗已成为常态。三是重点加强对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和部门行使职权情况的监督。对落实县委要求的宣传脱贫示范户工作不力的12个乡镇一把手集体约谈并全县通报;对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反馈的“一未通过、两不满意”问题,问责2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6人、诫勉谈话9人、纪律处分7人。对中央环保巡察及市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7人次,其中诫勉谈话7人次,给予纪律处分2人。

下一步,我县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把巡视反馈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已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的,加快进度完成;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同时,更加注重发挥治本效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着力在“长”“常”上下功夫,形成一批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

我们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7816467;邮寄地址:宿松县人民中路241号人社局综合楼九楼县委巡改办;电子邮箱:ssxszgb@126.com。

(中共宿松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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