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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怀宁!四青年野游,其中一人溺亡,法院给出了这样的判决...

2018-01-11 操春 汪洪海 安庆天天直播

明日天气

明天是1月12日,星期五,农历十一月二十六,晴,气温-3—5度,东北风3级。

我们都知道

聚会喝酒

如果其中一位饮酒者出了事

其他人都是要被追责的

那么四个成年人相约到河里游泳

其中一人溺亡

其他三人要不要担责?

近日,怀宁县人民法院

依法判决这样一起生命权纠纷案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7月的一天下午,怀宁县腊树镇储某、张某等四名青年相约到河里游泳。四人均未携带救生设备就下了水。过了几分钟,张某突然沉入水中。几人救援未果,选择了报警。

后经搜寻,张某被打捞上岸,但已无生命体征。死者家属将一同游泳的另外三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1.7万元。

法庭查明事实后,认为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不会游泳的情况下,下河游泳的重大过错行为,是造成死亡的根本原因。其他三人也存在过错。

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大小,认定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

游泳要到正规的场所

千万不要野游

也不要组织野游

同意的戳一下下面的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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