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者入住普通小区引发业主抗议,折射政府信息公开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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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宝安区的一个公租房项目引发了争议。据南都记者报道,宝安区华联城市全景花园小区共配建了374套公租房,目前剩余24套,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定向给了轮候库中的优抚残疾人家庭。

7月16日,宝安区住建局完成认租资格审核,在住建局官网上公示了终审合格家庭的名单。这份名单包括了申请人的姓名、后四位替换为“*”的身份证号和家中残疾人的残疾情况。同小区商品房业主因此发现,申请人家庭中有17位精神残疾者,存在一级到四级精神残疾。

图为宝安区住建局公布的终审合格名单公示表,最右侧“备注”栏中标注了具体的优抚和残疾情况。


公示表可以看到申请人的姓名和残疾情况,身份证号则显示前14位,后4位以“*”替代。(马赛克为隐私护卫队后期添加)


担忧很快在业主中蔓延开来。“谁来保障小区里孩子的安全?谁能保证这17位不会做出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事?”有业主在社交平台上公开表示。此外,由于公租房安排,17位残障人士将集中入住同一栋楼,这也让业主认为比例过高,存在安全隐患。

深圳市宝安区华联城市全景花园业主拉横幅抗议。(图源自网络)


事发后,原定的看房安排被暂缓。7月19日晚间,宝安区住建局官方微博发文表示,已知悉业主的异议,将安排保障房管理部门现场查实。经初步了解,认租排名前24名能选房的家庭中,部分为有自闭症儿童的家庭。

宝安区住建局在官方微博做出情况说明。

2011年以来,为拓展公租房房源,全国各地开始尝试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公租房的“混搭”模式。2016年,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提出在改造方向为居住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的项目中,按照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小区业主表达异议的过程中,曾将公示信息贴在当地的房产论坛。据公益媒体“大米和小米”报道,有申请家庭对此感到很难受。一位申请人“鸿鸿妈”对“大米和小米”表示,看到孩子的信息被人挂在那上面,很心痛很无助,留言请别人保护隐私,别人也不予理睬。


隐私护卫队认为,这件事,反映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大难点:当信息公开的内容涉及公民的个人敏感信息,该如何处理?


根据精神卫生法第四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或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必须予以公开。公租房分配无疑就属于这样的事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也规定,申请人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只不过,关于信息公开的尺度,过去多年中一直缺乏详细的指导性标准或规范。去年底以来,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导致公民个人隐私泄露的案例被曝出。为了规范政府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4月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在相关学者看来,这起纷争中,宝安区住建局的公示做法并无不妥。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就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时会涉及一些个人敏感信息,但信息公开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个人的私权利应该做出让步。


“政府进行信息公开,其实面临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平衡问题。残疾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从这个角度看不宜公开。但公租房是公共资源的分配,如果不如实公开,可能遭到公众的质疑,比如为什么分给这些申请人?是不是存在权力滥用?另外,如果政府按政策将公租房分配给了残疾人家庭,却没有公开残疾信息,其他业主待其入住才发现,或许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住建局公开信息时已经用隐去部分身份证号的方式做了去标识化处理,已是比较恰当的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涉及到精神病人,使得这起纷争比较特殊。如果公示显示申请人均是高水平人才,恐怕不会引起其他业主如此大的不适和担忧。多位专家指出,让公众更理性地看待精神残疾,为精神残疾者和普通人营造良好的共同居住的社区环境,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深圳残联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直言,小区居民抗拒精神残疾者“扎堆”住进普通小区,根本原因在于对精神残疾这一群体存在误解。“精神残疾者都是在病情得到控制后才允许回家的”,该工作人员介绍,残联会根据精神残疾者的个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托养模式进行分流。特别情况严重、存在肇事可能、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肢体、智力残疾者,深圳市有托养政策兜底。轻度的、经过治疗情况稳定的精神残疾者,回归社会的正常生活并不存在安全隐患。


曾有学者撰文指出,精神残疾群体被污名化、标签化及遭受排斥并非中国特色,而是各国的通病。实际上, 精神残疾群体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社会参与的。对散居在社区的精神残疾者来说,生活在一个平等宽容的氛围,对于稳定病情尤为重要。


上世纪60年代,美国开始推行精神病人的非住院化运动,旨在帮助精神病人更好地回归社会。中国从2011年起也出现了类似的试点。有媒体将此变化视为精神病学和社会文明的进步。


当然,这也对政府和社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学者提出,精神残疾者回归社区,要能得到召之即来的、合适的、综合性的精神病学与精神康复服务。社区中必须配备有精神卫生工作者或准精神卫生工作者能定期对病人进行身体检查与精神病学检查。发生危机时,精神残疾者应能及时获得合适的危机干预。而目前我国仍然维持传统的以精神病院为主体的精神疾病服务模式,在精神卫生投入总体不足的情况下,财政对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投入的缺位,既是导致我国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差、精神疾病就诊率低的主要原因,也是住院患者无法及时回归社区的重要因素。


部分内容援引自南都报道《深圳公租房配租给精神残疾者惹住户投诉 且听有关各方怎么说》作者孙雅茜 张艳丽 谢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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