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广州中介老板网购几十万公民信息,让手下天天电话卖房,结果被抓

您是否一到周末就会接到N个房产中介打来的推销卖房电话,不堪其扰?您是否曾疑惑从未曾去看过某个楼盘,中介却能准确获得包括您电话号码在内的多种个人信息?这一切背后,都是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现象在作祟。近日,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就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捕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老板姚某某。姚某某为了推销房子赚取佣金,通过花数百元从网上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十万条,并组织公司几十个员工每天打电话推销房产。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该公司,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姚某某。


案情显示,从2018年3月开始,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和两名朋友王某某、肖某某合伙在广州市花都区某商务大厦设立经营一间置业中介公司,主要业务是替各楼盘推销房子、二手房买卖等,以从中赚取佣金或者差价。王某某、肖某某负责联系各楼盘拉业务,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则负责向客户推销房产。


公司刚开始经营时,为了尽可能多地掌握客户信息,犯罪嫌疑人姚某某花了几百元钱先后通过网上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了包含公民姓名、住址、手机号码、车牌号码等内容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共计数十万条,并组织该公司几十个员工每天按照上述公民个人信息拨打电话号码推销房产。后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该公司,抓获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并当场查获了含有上述公民个人信息的笔记本电脑和移动硬盘。

据检察官介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2、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3、违反国家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从重处罚。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组织员工轮番打电话推销房产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其为推销房产,花钱购买数十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则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检察官提醒,大家如果发现类似行为,可以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采写:记者吴笋林

报料请点击 

推荐阅读:
数据保护官由谁担任?企业如何保障数据安全?这里有份实操指南!

脸书发现可致5000万用户信息泄露的漏洞 相关报道曾被屏蔽
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11月举行 将试点展示5G通信商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