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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通报“虐童视频”案进展,曝光家暴视频者为何也被处罚?

冯群星 李玲 隐私护卫队 2019-03-30

日前,深圳女童在家中被父母殴打的事件受到舆论关注。12月27日晚,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发布通报,宣布已依法对女童父母开展刑事立案侦查。值得注意的是,曝光女童遭殴打视频的王某礼和钟某云也受到行政处罚。




12月22日晚,一则虐童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拍摄场所疑似为某家人的客厅。在靠近家门的圆形餐桌前,一名小女孩多次遭到一对成年男女扇耳光、摔打在地和撕扯头发等暴力行为。该视频很快发酵,引来网友谴责的同时,警方也宣布介入调查。随后,男女的身份很快被查明,他们是居住在深圳的一对夫妻,遭受殴打的正是两人的女儿。


视频中的成年男女对女孩进行了多次殴打。图自网络。


据了解,最早发布视频是一位名为王某礼的网友。他此前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介绍,视频是从一个家庭监控App下载的,账号密码由女孩父亲刘某的一个牌友提供。今年9月,刘某曾用该牌友的手机登录App查看监控情况,后来牌友的手机就能自动登录账号。王华礼称,在获悉账号及密码后,大约打开了3-4次,期间他把虐待女童的视频截取下来。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官方微博“@平安宝安”的通报,女童父亲刘某华为监管子女状况,在家中安装了网络监控摄像头。视频发布人王某礼和提供人钟某云利用非法获得的摄像头账号及密码的便利,多次登录摄像头偷窥,并下载编辑后发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宝安警方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为何王某礼和钟某云会被处罚?事实上,在此前的采访中,就有专家谈起两人登录刘某账号并查看其家中视频的法律风险。“他获得监控视频的方式是不合法的。现在曝光的是孩子被家暴的情况,如果他还看到了家中其他的生活情况呢?家暴必须得到制止,但这样的举报方式也有待商榷。”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告诉隐私护卫队,如果牌友是无意中了解到情况,更稳妥的做法应当是到警察局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隐私护卫队注意到,不少网友在微博下留言,对宝安分局的做法表示了认可。“虽然偷看是不对,但是公布出来,点个赞,要不然没有人知道”“一码归一码,毕竟法律是法律”,有网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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