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对App分类监管,提高准入门槛

隐私护卫队

短视频平台成假货橱窗、学习类App氪金涉黄、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频发、音频语音App“磕炮”大行其道……去年以来,南都报道网络平台涉未成年人多起事件,互联网多平台乱象频发,给青少年学习成长带来隐患。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长期关注未成年人群体与网络发展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持续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建言献计。


在加强立法方面,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认为,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网络安全的立法层次低、范围窄,需要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设信息与网络安全内容;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提交提案,建议强化App分类监管,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出台,要求压实应用商店的管理责任,加强安全评估。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带来统一平台识别未成年用户、制定“适龄提示”制度的提案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共青团安徽省委书记孔涛带来了整治手机App乱象的建议,包括对手机App按年龄分级限制,设置并利用好“家长监护模式”“防沉迷设置”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则提交提案,建议推动未成年人使用专属的移动终端,限制不良内容和使用时间。


直播、短视频、语音、学习类App等多平台存乱象


2019年2月28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手机网民规模达8.17亿。其中,10-19岁占比17.5%,而初中及以下的群体人数占比达56.9%。


“少女妈妈”直播走红网络。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手机App迅速崛起,日益丰富的网络传播内容对处在“三观”形成关键时期的青少年,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近年来,短视频与直播平台却不断被曝出低俗、色情、造假等乱象。在平台背后,还隐藏着混乱的未成年人交往圈。南都2018年3月报道,15岁少年通过二次元网站教唆10岁幼女恋爱和离家出走。同月,多家短视频平台被曝存在大量“少女妈妈”的视频,平台热捧早孕网红。记者调查发现,原本定位于记录美好生活、记录世界的短视频平台,成为展示假冒化妆品、山寨奢侈品的橱窗。监管风暴下,各平台发出声明,将加强内容审核。


然而,在各类社交音频语音平台,或赤裸或隐晦的色情内容正以多种新形式蔓延,受众不乏未成年人。南都记者2018年4月27日报道,在一些音频平台,“磕炮”教程、剧情类ASMR内容大打色情擦边球,部分内容露骨;在一些语音平台,有用户连麦公开“磕炮”,还有人以此牟利;在多家社交平台,甚至有人发布明确针对未成年人的有偿交友信息,言语挑逗。


不良信息渗透至多个网络平台。2018年10月至12月,南都推出多篇调查报道,揭露国内多款知名学习类App存在的乱象:有的App官方微信公号中含大量不雅、性暗示内容,有的App内含大量游戏,甚至助推孩子“氪金”。


此外,未成年人给平台主播进行巨额充值和打赏的事件屡见不鲜。南都曾报道多篇未成年人打赏之后,家长要求平台退款的新闻,纠纷甚至诉诸法院。今年1月21日,南都报道15岁女生充值50万打赏映客主播,起诉要求退款,最终平台判退4万。


成因:缺乏法律与监管,手机App制作门槛低


“我国目前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网络安全的立法层次低、范围窄。”方燕在调研中发现,大量未成年人痴迷网络游戏、迷恋网络社交,互联网存在网络陷阱多、不良信息频出现、技术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App的广泛应用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同时也风险丛生。”彭静说,我国当前对App的监管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建立针对App的前置审批程序,App上线仅需应用商店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很多App游离在行业监管外,缺乏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调研发现,开办学习类App这样的在线教育平台几乎是零门槛,教育主管部门难从资质、内容上严格把关。”


在监管制度方面,彭静指出,目前我国适用于App监管的专门性规范只有《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效力层级较低,规定较为原则,难为App监管提供有效法律支持。


缺乏政策法规与监管的背后,催生了网络平台与手机App的无序发展。长期关注青少年群体的孔涛认为,良莠不齐的互联网对于未成年人健康安全形成较大冲击,亟待关注解决。


“部分App可以直接下载注册并完成应用,把用户直接等同于成年人,缺失对未成年人保护条款。”孔涛调研发现,部分针对成年人的App并没有实名认证,或者显示年龄在多少岁以上者才能注册,但在实际注册中并没有限制,只要填写手机号就可以顺利使用,认证形同虚设。


在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信息方面,他还发现部分App的隐私政策对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只字未提,存在未成年人信息泄露现象,培训学校等机构通过学习类App倒卖学生信息的黑灰产业案件屡见不鲜。


孔涛注意到,部分App不惜走低俗化的路线,内容充斥着色情、暴力等相关信息。究其原因,他分析,App制作企业的盈利模式主要有广告推送、App内充值等,部分企业为了盈利,扩大受众面,不设置未成年人的保护条款或者形同虚设。


“当前App制作门槛低,App数量的增长大于网友数量的增长。”孔涛说,这也导致部分App为了吸引眼球特别是利用青少年的好奇心理,做出违规行为,给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有统计显示,在浏览网页的时候,弹出的不良信息占比达70%以上。未成年人会遇到一个选择的问题,他是关掉还是看?是自己解决还是告诉家长?”他指出,很多的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是被动而非主动寻找,而这些不良信息对于没有成熟价值观和思辨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辨别难度大。


未成年人群体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也导致他们很容易轻信网络,在网上留下的个人家庭、朋友身份信息,家庭、学校、单位地址,电话号码等,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建议】


马化腾:统一平台识别未成年用户,制定“适龄提示”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在《关于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建议》中,从未成年人触网管理、家长监护介入、企业技术措施、大众观念培养和组织研究促进等角度建言。


他建议,建立统一平台,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有效识别,即在各企业既有的防控措施和家长守护平台基础上,建立“一站式”的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管理平台,帮助实现有效控制未成年人在全网范围内的上网时长以及便于监护人更深层次的介入,对孩子上网进行个性化管理。


此外,马化腾还建议,加快制定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由内容主管部门牵头,结合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就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和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具有正向价值的信息的内容种类、范围等,加快制定相应判断标准,建立内容风险识别的“适龄提示”制度,避免违法信息、不良信息继续危害未成年人。


孔涛:App按年龄分级限制,利用好防沉迷设置


全国人大代表、共青团安徽省委书记孔涛在此次全国两会上带来了关于整治手机App乱象,为未成年人健康上网保驾护航的建议,包括对手机App按年龄分级限制,设置并利用好“家长监护模式”“防沉迷设置”等,阻断App平台上可能产生的任何对青少年不良信息的侵害。


他建议,对手机App按年龄分级限制。下载App须实名认证,并按照年龄和拍照头像严格进行认证,不同的App根据内容划分不同年龄等级,严禁不达等级的受众下载使用。


同时,他提出要加强对App企业的管理,确保企业开发的App平台上的信息是正向、优质、健康的,然后阻断App平台上可能产生的任何对青少年不良信息的侵害。加大对App企业的检查频率和质量,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针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已很难离开网络这一现实,孔涛建议可以设置并利用好“家长监护模式”“防沉迷设置”,“鼓励更多平台推出更多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特殊设计,引导和帮助小网民们,为他们打造绿色上网空间。”他呼吁,要健全未成年人上网保护机制。


除此之外,他认为家长也应积极引导和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上网习惯,应教导孩子上网时保持警惕,不随便透露个人及家庭信息,不轻信网友,受到骚扰时及时告知家长。


方燕: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应入法,完善未成年人分级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长期关注未成年人群体,她准备提交一份关于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设信息与网络安全内容的修法议案。


方燕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时应增加保护“信息与通信权”的内容——国家应保护未成年人作为各类社会活动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和信息通信安全,“未成年人的通信应该是安全、自由、受保护的,不应被有害信息干扰侵害,其个人信息也不应被恶意利用。”


方燕。


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只是第一步。方燕认为,从顶层设计上,先赋予未成年人‘信息与通信权’,让网络安全有具体的权利支撑。之后,针对网络运营商、平台公司等商业主体,就可以有更多法律责任和义务要求。


此外,她还提出,政府应细化并完善分级制度。在以18岁为界,按未成年、成年分类之外,还应按年龄段对面向未成年人的作品、软件等细化分级,如分为8+、14+、18+三档。


方燕建议,将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改为“有利于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分级作品”,并要求作品生产者利用年龄分级标识或书面警告(如“适用于年满8周岁的儿童”),以限制作品对未成年人的传播。国家可在作品传播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接触限制性产品时采取行之有效的净网措施。


方燕向南都记者表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多主体联动,“政府、互联网公司及教育界应齐发力,防止未成年人‘网络迷路’。”


彭静:压实应用商店的管理责任,加强安全评估


“App使用中引发的有害信息传播、窃取用户隐私、虚假宣传、恶意扣费、诱骗欺诈等乱象,已给网络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严重影响了青少年身心健康。”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提交提案,建议强化App分类监管,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出台,隔离对未成年人有害的信息,保障青少年移动网络安全。


彭静建议,应明确划分App的类别标准,加强行业监管。网信办应联合其他主管部门建立App分类监管制度,根据各自职能对属地App进行专业认证和监管,提高App的准入门槛,完善审批程序。


彭静。


在监管制度方面,彭静指出,目前我国适用于App监管的专门性规范只有《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效力层级较低,规定较为原则,难为App监管提供有效法律支持。


对此,她建议,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确保主体履责。各行业监管主体应制定监管规程,针对App安全薄弱环节细化管理义务。“比如,针对学习类App乱象问题,教育部可制定专门的《在线教育App暂行管理办法》,规范本行业App有序发展。”


彭静说,应加强App监管规定与《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对接,压实应用商店的管理责任,健全虚假信息识别系统,加强对App提供者的安全评估,及时发现不法App运行问题。


彭静建议,加强App管理规定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范的衔接,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出台,隔离对未成年人有害的信息。


阎晓宏:打造未成年人专属移动端,限制不良内容和使用时间


“未成年人尚未形成健康完整的自控能力,推动使用专属未成年人移动终端,可有效解决未成年人沉溺于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电竞、网络文学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提交提案,建议推动未成年人使用专属的移动终端,来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他介绍,这种移动终端的内容是有限的,可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各界经过严格选择并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内容;这种移动终端使用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如晚上十点以后关闭、节假日适度延长时间等,具体使用时间,可制定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移动终端时间管理办法。


针对未成年人的专属移动终端谁来生产和推广?


阎晓宏表示,坚持市场与公益性结合的原则,支持网络运营商、内容提供商以及移动终端生产商秉持微利原则来提供服务。在推广上,可在某人口较多且有意愿的大省先试行,再面向全国推广。


阎晓宏认为,在实施的前期应先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加强宣传引导。最终,专属移动终端的使用应坚持自愿原则。“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在家长,未成年人专属移动终端应在教育部门和家长的支持下,基于自愿选择使用。”


此外,对于专属移动终端可能影响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质疑,阎晓宏认为,专属移动终端的推广可能会为现行的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文学运营收入带来影响,但强化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促进未成年的健康成长要求显得更加迫切,而且未成年人使用专属的移动终端也会带来增长,也应纳入相关产业的统计之中。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 向雪妮 余毅菁 张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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