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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安装摄像头偷拍女租客10个月被拘5天 网友质疑处罚太轻

周蔚 蒋琳 隐私护卫队 2019-05-01

25岁的李女士在江苏常州出租屋内生活10个月后,在房间内发现了房东安装的摄像头,房东李某因偷拍他人隐私被治安拘留5天。事件被报道后,网友纷纷表示,处罚太轻了。


事件

男房东偷拍女租客生活10个月


常州公安新闻中心向南都记者展示的案情材料显示,3月23日上午11时许,江苏常州兰陵派出所接到一报警,李女士称其租住的出租屋内被安装了隐蔽摄像头。


房东李某在出租屋内安装的摄像头。图自江苏公共新闻视频截图


2018年5月,李女士通过中介在常州租了一套还算满意的房子。事发当天早上,李女士无意间发现正对主卧墙上的插座隐约闪着亮光。李女士觉得奇怪,就让男友将插座拆下来查看。结果令李女士大吃一惊,只见小小的插座内竟藏着一枚隐蔽的针孔摄像头。慌乱之下,李女士连忙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李女士说出了自己的怀疑对象——房东陈某。陈某被传唤到派出所后,坦白了自己的行为,承认摄像头是自己安装的。陈某称,摄像头是去年从无锡的一个小摊上买的,连接到一个手机上,自己有时只能听到声音并没有看到过什么隐私的画面。


当民警询问陈某为何要做出偷窥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时,陈某却三缄其口。最后,房东陈某因侵犯他人隐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


质疑

男房东被拘5天 处罚太轻?


事件被报道后,网友纷纷表示,这个处罚太轻了。


微博网友评论。图自网络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拍他人隐私,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从本案情节看,对女租客的出租屋偷拍,涉及内容极为隐私,对象特定,时间长达10个月,应当认定情节比较严重,行政拘留五日太轻了。”北京市律协刑民交叉专委会副主任孙莹表示。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房东陈某的行为是严重侵害陈女士隐私的行为,是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是典型的刑事犯罪,这个处罚不应当适用行政处罚法,应当适用刑法。


此种偷拍偷录的行为是否达到了刑法入刑的标准呢?


一位长期从事科技犯罪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听过类似情况构成犯罪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三条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有明确规定,但要考虑上述行为是否达到入刑的标准,上述检察官认为,至少要考虑两点,首先是判断所拍摄的内容是否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其次是入罪门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建议

完善法律 源头限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这种偷录行为获取的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所以不在刑法规定范围之内。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没有规定就不能定罪。但是这种行为比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更加恶劣,建议立法来完善法律,从而惩治这种行为。


 “归根到底,我觉得还是要加大处罚力度,让他的违法成本提高,让他不敢去做;其次公众要提高防范意识。”朱巍提到。


近年来,使用针孔摄像头偷拍偷录的事件不断被曝出。孙莹认为,微型摄像头不仅容易买到,而且很容易安装,隐蔽性极强。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立法和监管,对摄像头的种类和用途进行分类分级规范管理,特别是一些特殊用途的摄像头,要从源头上进行限制。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针孔设备,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但要看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此外,对于被偷拍的情况,陈女士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房东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侵犯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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