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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本月底将二审 人脸采集条款受关注
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本月底将迎来二审。
4月1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在京举行。会议透露,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于4月26日至29日举行,会上将审议多项草案和议案,包括数据安全法草案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南都记者了解到,两份草案分别于去年6月和10月经过初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目前,数据安全法草案共收到651条意见,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共收到1245条意见。
有专家对南都记者表示,数据安全法整体上关注数据安全与发展利益的动态化平衡,在重要数据上保持与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基本法律一致,未来还需进一步明确对重要数据的判断标准、数据交易的尽职免责规则等内容。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程啸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一部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综合性手段对于个人信息加以保护,对于自然人个人信息权益、信息自由、公共利益等多重利益关系加以协调的法律。
其中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设专节规定处理规则,在保障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要求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此外,草案备受关注的条款还包括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的相关规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一大亮点在于,相比过去零碎的、片段式的立法,草案对个人信息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了一个全流程的系统设计,解决了过去几部立法都没有解决的问题。
文|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