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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虐童,美国是怎么保护孩子的?

2017-11-24 这里是美国 这里是美国


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这两天,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再陷“虐童”风波,朝阳区教委和警方都已经介入调查。



每次听到类似的消息,都会让我们怒不可遏、痛心疾首!


当我们的孩子受到伤害之后,除了愤怒和哭泣,我们还能为孩子们做些什么?


国外也发生过举国震惊的虐童事件,这也让欧美国家开始重视起保护孩子这件事,并用大量的法律法规和完整防范体系来堵上可能的缺口


这些方面的经验和先例,或许值得借鉴,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孩子!


立法:防虐童法律和制度建设


美国防止虐童的概念,也是逐渐产生的。


美国社会第一次对虐童问题有所觉醒是19世纪末。当时一则新闻引起了全国关注,那是一个叫玛丽·艾伦·威尔逊的孤儿,她在寄养家庭不断受到鞭打。人们试图救援她时发现,当时美国竟没有防止虐童的组织。



玛丽的悲惨状况,令一些在“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工作的律师站了出来,他们提出:我们都有保护动物的法律,为什么居然没有保护孩子的法律?他们帮助玛丽诉诸法律,使虐待她的寄养主人被判了一年徒刑。


此后,美国进入了努力保护儿童的漫漫历程:1874年,纽约成立了美国第一个防止虐童协会;1912年,美国国会创建了美国儿童局;1960年,纽约州首先立法由州政府建立儿童收养机构,很快扩展至全美。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防止和处置虐童法》。

   

今天,美国50个州都有相关立法机构,虐童在美国大部分州被视为一项重罪。处罚措施则根据各州规定以及案情情节严重与否决定。虐童者最高会面临终身监禁的处罚。这些努力大大减少了虐童情况发生。



教育:让孩子可以说出来


由于很多受虐儿童不知道自己受到了虐待,帮助儿童的第一步就是让他们知道他们挨了打,挨了骂有地方说。


所以,美国将“Speak Up Be Safe”(孩子说出来,安安全全的)项目纳入每个学校的教育项目,教孩子们明白什么是虐待,如果遭受了虐待怎么办,从哪里可以获得帮助,以便他们及时向家长和有关部门反映。



监管:让监督举报有“力量”


在美国防止虐童的相关法律中,还有一个很有特点的“强制报告制度”。


“强制报告制度”,就是只要你怀疑孩子可能受到了虐待(不仅包括身体虐待,还有情感虐待),就有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义务



一些与儿童有密切接触的专业人员,如幼教、中小学老师、警察、机构保姆、照顾孩子的特殊社会服务机构人员等,如没有尽到举报之义务,还有可能受到处罚,包括罚款或者监禁甚至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提高幼儿园和幼师的审查门槛


在美国,在家打孩子都可能会犯法。美国的儿童保护法案对父母体罚孩子做出了严格的惩罚措施。


而对幼儿园的孩子来说,适度体罚是被完全禁止的,因为他们还太小,任何的体罚都是一种虐待。


所以,美国对幼儿园的建立和幼儿教师的选拔也非常重视。

 

以美国加州为例,幼儿园分为家庭幼儿园与幼儿中心或者日托所,但都必须向加州社会事务部提交申请。无证就开办幼儿园,会面临每天200美元的罚款,甚至触犯刑法。


对幼儿教师,美国各州要求门槛也很高:本科以上学历,持有资格证,通过背景考核(凡是有虐待儿童案底的都不能录用),上岗后也要经过严格的综合培训和定期考核。



一旦发现有老师虐待孩子,或者幼儿园违规雇佣了不合格的老师,幼儿园也要背很大的责任,轻则罚款,重则关门。


加大儿童保护宣传力度


美国政府与社会高度重视虐童现象。美国设定每年4月是“全国防止儿童受虐待月”,5月是“国家养育照顾月”,以这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儿童利益和权益的保护。


美国有成百上千个组织帮助受虐的儿童,各个州各个地区政府都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处理儿童受虐待与儿童福利事务。他们每年都组织研究者对美国儿童受虐待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报告和解决措施。


美国很多地方也有很多少年儿童心理帮助中心,帮助每一个受害的儿童。



孩子是我们的未来,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并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一方的责任,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在法律、社会的保护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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