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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种业领域准入!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正式发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上重要讲话精神,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6月28日以第18号令,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发布实施2018年版负面清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外开放战略部署,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深入推进高水平开放、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大举措。新一轮开放为扩大吸引外资、促进市场竞争、增强创新力量将注入新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深层次改革,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有力支持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


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原来63条减至48条,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


一是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限制。交通运输领域,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外资限制。商贸流通领域,取消加油站、粮食收购批发外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禁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二是基本放开制造业。汽车行业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船舶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飞机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三是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农业领域,种业部分有三条。


第一条是小麦、玉米的新品种培育和种子生产需由中方控股。第二条和第三条是禁止投资类。第二条主要是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我们预计,水稻、大豆、糯玉米等中国特有资源和基因的农作物物种将有可能属于此列。


第二,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三大种业并列,说明粮食安全和食物安全等民生福祉仍然受到政府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第三条为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


能源领域,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资源领域,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


2018年版负面清单积极探索开放新路径、新模式,对汽车、金融领域开放作出了整体安排,实行不断开放,将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


2018年版负面清单统一列出了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以下为2018年版负面清单全文,我们预计会有进一步实施细则及配套制度。未来已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融入全球科技创新及产业治理体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中国种业的大发展,乃大势所趋。希望并相信中国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历史时刻,种业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和竞争合作主体的历史时刻,正在来临!面对大势,唯有顺势而行,方可乘势而起。变革的时代,考验着每一个种业人的智慧、格局、视野、气魄、胆识和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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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编辑丨农财君

 新时代 新种业   

南方农村报丨农财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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