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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关注!这件事再不重视起来,种企将十分被动!亚洲欧洲情况是这样……

杨雪 农财网种业宝典 2022-05-16

知识产权保护是种业发展的“生命线”,

近几年,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不断,

种业行业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复杂多样,

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仍然“在路上”。

在育种创新日益重要的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受到全球关注,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刻不容缓!

为了提升中国种子企业对知识产权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意识、促进亚太各国间关于知识产权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经验的交流,昨日(17日),一场以“保护知识产权,创新引领未来”为主题的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与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在廊坊新绎七修酒店举办。


论坛由中国种子贸易协会(CNSTA)、亚太种子协会(APSA)与北京种子大会组委会共同主办,南方农村报农财宝典、中化农业及作物科学亚洲协会(新加坡)北京代表处提供支持。论坛邀请了中国和亚太地区各国专家和企业代表从法律法规、申请程序和维权执法等方面,分享各国在知识产权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政策和维权执法经验。论坛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秘书长田伟红、亚太种子协会秘书长Kanokwan (May)Chodchoey主持。

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秘书长田伟红


亚太种子协会秘书长Kanokwan (May)Chodchoey


种业定位于农业的‘动力芯片’,而知识产权保护则是种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促进自主研发创新的核心保障。目前,我国种子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正在逐步成长为育种创新的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和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处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近年来大力强化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得以明显改善。但与我国种业大国到种业强国的发展任务要求相比,加强知识产权与植物新品种保护依然任重道远,大有可为。”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理事长宋维波强调了召开这次大会的重要性。亚太种子协会秘书长Kanokwan (May)Chodchoey表示,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政府的支持,亚太种子协会首次与国家级协会合作开展此类论坛。



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理事长宋维波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品种创新处副处长厉建萌致辞表示,2017年,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数量达到3842件,居世界第一,总申请量目前已超过20000件,总授权量超过10000件,绝大部分授权品种为国内自主选育的品种。2017年种子企业的科研投入总额达42.33亿元,占比5.86%,创历史新高;前五强企业总投入6.22亿元,占比9.63%。企业申请新品种权的数量占比50%,涌现出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骨干种子企业。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品种创新处副处长厉建萌


亚洲、欧洲国家知识产权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情况如何?如何提高知识产权和植物新品种保护?九位来自国内外的专家给出了解答


亚洲国家知识产权(IP)和植物新品种(PVP)的保护情况

1

菲律宾:PVP保护仅适用于部分作物 新种子法正在审核


菲律宾东西种子公司原种部经理Irene Sion在蔬菜种子行业深耕34年,具有丰富的经验,据她介绍,作为一个农业为主的国家,菲律宾约20%的人口从事农业,谷物类约占农业52%,其中稻谷类是主要的谷物品种。

 

菲律宾东西种子公司原种部经理Irene Sion


 “好的法律保护能进一步鼓励创新,创新创造越多能帮助创造就业机会,也会更有信息创造和发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90年代颁布的《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典(第8293号共和国法)》,使产品发布前一年可以申请知识产权保护。Irene Sion认为,8293号法对菲律宾创意活动的发展非常重要,使人民认识到创意创造能获得经济上的回报,也帮菲律宾吸引到外资。菲律宾《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也在2002年通过,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鼓励私营企业参与到种业发展,对国家粮食安全有重要作用。

 

2003到2018年,菲律宾PVP申请每年不断增加,2018年达到367个,其中有60%是审定的品种。保护申请中,玉米占比最大,为35%,接着是稻米、蔬菜及观赏性植物,申请者主要是跨国企业,如拜耳就有81个。菲律宾还有一个培育者例外的规定,如果你是一个培育者或机构,可以不受限制进行新品种的开发。


“在菲律宾,并不是所有作物适合PVP申请,只能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申请。可能有一些重要的作物缺失,如蘑菇。”Irene Sion说。作物科学亚洲协会亚太区品牌保护总监Trina Jose de Vera也表示,如果种子不在清单里,将不能享受国家政策补贴。


“菲律宾PVP注册必须在官方网站上,方便查询,由于菲律宾还不是UPOV的成员,如果有侵权案件,必须要进行举证责任,需要提供所有上诉的材料。菲律宾没有DUS田间测试指南,主要参考UPOV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因此PVP保护面对很大挑战。” Irene Sion说。

 

Trina Jose de Vera也是一名菲律宾律师,她表示,根据政府数据,菲律宾非法种子约占种子市场10%,且还在不断增多,并且包装越来越好。要打击侵权假冒种子,一定要强调多部门联手,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提高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新的菲律宾种子法目前正在审核,将提交给菲律宾国会,菲律宾所有的机构也应该重新审视现有政策,保持与时俱进。” Trina Jose de Vera说。


2

印度:PVP需要提供杂交种及亲本


巴斯夫亚太地区蔬菜种子销售负责人Liu Wei在种子行业积累了近30年的经验,在印度的两年多时间里,他深入了解了印度种业的发展。

 

Liu Wei介绍,印度50%以上的农户都是土地面积小于一公顷的小农户,农民数量占总人口50%-60%,因此对农民的保护十分重要。1995年,印度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印度有220个蔬菜作物受到保护。

 

印度2001年实施植物品种保护与农民权法,“在印度要保护品种需要提供杂交种及亲本,因此很多公司犹豫要不要保护,不知道将亲本交给新品种保护机构是否有保障。” Liu Wei还介绍,在印度,偷品种可以判处半年到3年刑期和一定罚款,值得一体的是,印度育种人员拥有特例,可以用商品育种,但不能用提交的育种资料。

 

巴斯夫亚太地区蔬菜种子销售负责人Liu Wei


印度农民和育种人员都可以申请新品种保护,印度品种保护有15年和18年两种,并有望延长至30年。印度私人院所发展比较慢,农民主要是通过逐步筛选品种,筛选下来的品种可以进行新品种保护。在印度,农民申请的新品种数量是最大的,截止2018年5月有1531件,而大学267件,私人公司768件,其他机构875件。

 

“印度种子团队认为,在印度向警察局报告,警察会说种子还有假冒的吗,不仅是监管部门有问题,其他部门都有这个想法。”作物科学亚洲协会亚太区品牌保护总监Trina Jose de Vera说,这也反应了政府部门的意识和执法效率需要提高。


3

其他亚洲国家:很多东南亚国家法律法规过时


作物科学亚洲协会亚太区品牌保护总监Trina Jose de Vera 领导着亚洲作物科学的方位宣传工作,与相关政府协调,推动与假冒和非法作物保护产品相关的政策变化、执法和起诉。


她认为,目前很多东南亚国家的法律法规过时,急需更新信息和数据,技术分析和数据可以对知识产权侵权进行准确判断。如今在网上售卖种子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也需要加速推进网上执法和维权,打击犯罪份子。


作物科学亚洲协会亚太区品牌保护总监Trina Jose de Vera


在印度尼西亚,农民和政府都不注意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甚至农户可能愿意购买假冒伪劣种子,知识产权保护面临不小挑战。越南允许转基因种子售卖,在越南和泰国,农户都喜欢有标示有品牌有知名度的种子。而越南和泰国目前面临PVP登记的问题,在PVP修改上也面临挑战。


欧洲IP和PVP执法情况:PVP与政府部门合作密切


欧洲植物知识产权保护反侵权局(AIB)是一个协会,专注蔬菜种子,AIB像一个监视者监管市场侵权情况、保证所有的人都在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在伦敦举行的2016年国际刑警组织知识产权犯罪大会上,AIB获得了IIPCIC颁发的打击知识产权盗版杰出公私合作伙伴奖。AIB总经理Casper Van Kempen具有多年的植物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经验。


“PVP是知识产权组成部分,PVP也需要大环境和人民知识产权意识的支撑。”Casper Van Kempen表示,根据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打分表,相比于欧美国家,亚洲的知识产权意识比较淡薄,主要是因为亚洲国家的执法缺失。从全球来看,知识产权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尽管每个国家的发展不同,但是都具有潜力。


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打分表


在蔬菜种子方面,研发投入占比20%-25%,是很大一笔成本,但仿制别人的种子却非常容易,如果没有一个非常好的统一认证标准,就很容易受到侵权。欧洲的国家种子法规定,不能售卖没有出现在注册名录中的种子,种子生产者必须经过认证,必须使用最初种子权利拥有者的名字。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目前最强有力的保护方式,但需要公共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Casper Van Kempen介绍,南欧有很多西红柿品种,樱桃西红柿占比可以达到40%,巨大的蛋糕使侵权者按捺不住;东南亚拥有很多蔬菜种子亲本,一旦亲本被偷走,也会波及到欧洲、美洲等很多国家,如直接导致欧洲种子假冒包装的情况。怎样打击侵权和违法呢?Casper Van Kempen认为,这需要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帮助。


欧洲植物知识产权保护反侵权局总经理Casper Van Kempen


在这方面,西班牙是比较成功的,有自己的监督机构和检查队伍,可以跟进侵权方面的举报,如一些种植者非法种植西红柿,被判处了3个月徒刑。在意大利,25%-30%莴苣是非法生产,侵权行为越来越有组织。AIB和意大利公司合作,向意大利农业部门举报,并和税务、海关等部门合作。


“并不是有PVP法律法规就像上了保险,也会受到侵权,在一些国家没有专门进行PVP的法庭,如何进行PVP处理?”Casper Van Kempen认为,从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经验来看,政府应考虑建立PVP法庭和实验室。通常种子公司遇到问题对是否采取行动感到犹豫,对此可以建立一颗集体行动平台,设置专门的部门来跟进侵权方面的举报。对于种子公司,应为权益者建立平台,也为员工建立报告的通道。很多种子公司出现监守自盗的行为,和员工签署劳动活动时必须有相关条款。


中国知识产权(IP)和植物新品种(PVP)的保护情况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处长崔野韩作《知识产权保护与现代种业发展》报告介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颁布以来,我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法规制度在不断完善。目前我国已发布10批农业植物保护名录,涵盖138个植物属或种,逐年增加。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处长崔野韩


崔野韩在报告中介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体系较为健全,目前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复审工作,组建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复审委员会;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均设立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机构,开展侵权和假冒品种权的行政执法;各级法院也建立了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体系,北京、上海、广州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有关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同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对侵权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逐步加强,形成了重视支持品种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问题与困难犹在,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任重道远。崔野韩也表示,目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处于全球较低水平,导致国外企业不愿意把最新研究成果和优良新品种引入到我国,加快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迫切需要强化新品种保护。


(其它国家接收海外申请量:美国62%,新西兰60%,日本20-40%,韩国15%)


同时,我国品种权申请结构单一,以大田作物为主,其中一半以上是五大主要农作物。大多数作物品种类型单一,品种间同质化严重,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水稻品种中有一半与近似品种的遗传相似度高于90%。


崔野韩指出,在下一步工作计划中,农业农村部将紧紧围绕推动品种创新,进一步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激励原始创新、提高保护水平、推动转化应用,加快提高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如何加强知识产权(IP)和植物新品种(PVP)保护?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罗霞从司法保护方面给出了解读:在国家对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立法模式中,虽然对生产植物品种的方法各国均给予专利保护,但是对于植物品种本身,多数国家或者国际组织采用植物专门法的形式给予保护,例如中国、德国、澳大利亚、欧盟等;少数国家以专利法来保护,例如日本、法国、丹麦;极少数国家采用专利法和专门法共同进行保护,例如美国。


“不同是绝对的,相同是相对的。”罗霞认为,要加强植物新品种权的司法保护,应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注重加大侵权代价,努力降低维权成本;强化协同合作意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与农林业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采用各种措施引导规范经营行为,减少纠纷、制止侵权。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罗霞



植物新品种权侵权常见的表现形式有销售白包种子、套牌假冒种子、套包种子、换包分装四类。如何进行植物新品种权维权?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程军对此具有丰富经验。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程军


他认为,就水稻而言,一个新品种从研发到上市大约需要3-5年时间,上市到销售高峰也是3-5年时间,一个成熟的品种前后大约需要十年时间的培育。这么长的时间里如何收集侵权信息呢?程军认为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1、建立信息网络体系。以区域划分若干个信息联络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不定期收集全国范围内侵权信息。


2、建立举报侵权信息奖励机制。对举报人举报的信息经查实后给予一定标准的现金奖励。


3、不定期对种子销售市场、农户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当地销量比较高的品种以及各生产厂家在当地销量情况。


此外,收集固定侵权证据是维权的核心工作,通过执法部门采取现场查扣的方法固定侵权证据、品种权单位与经销商共同打假维权,加强与农业执法部门交流与沟通也十分重要。


“维权成本高、跨省品种权维权难、维权索赔诉讼时间长、赔偿金额低仍然是植物新品种权维权急需解决的问题。”程军说。



在蔬菜新品种保护方面,国家蔬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许勇介绍了蔬菜新品种保护核酸指纹检测技术。


国家蔬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许勇


他介绍,新种子法确立DNA快速检测方法,DNA鉴定与田间鉴定具有相同法律地位。因为我国拥有体系健全的种子质量检测机构网络,2013建立系列蔬菜品种分子鉴定行业标准,核酸指纹检测技术也具有科学性。


他表示,DNA鉴定与田间鉴定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筛选近似品种,提高近似品种筛选效率;


2、辅助鉴定新品种,减少田间种植时间,提高DUS测试效率。


通过娃娃菜案例、“美丰”西瓜维权案例可以看出,蔬菜新品种保护核酸指纹检测技术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利器,确保企业安全运营。“蔬菜新品种保护核酸指纹检测技术目标是建立品种DNA鉴定研发流程,建成国内首个高通量分子育种平台,征集建立国家级蔬菜品种标准品种库,开展品种DNA指纹数据库构建工作。”许勇也表示,目前在黄瓜、西瓜、大白菜上已建立数据库。



为消除对于各类法律的不同理解的差距,给打假护权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南,促进中国种业发展,作物科学亚洲协组织编写并首次发布《种业维权实务指南(讨论稿)》,陶氏杜邦公司科迪华农业事业部亚太区品牌保护总监封红兵现场解读。


指南分解分析了市场上所发现的种业违法行为,明确具体违法情形。


内容包括植物新品种权、侵犯商业秘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非法经营、品种审定或登记、其他,共六个部分。



封红兵介绍,种业违法存在行为复杂多样、种业行业违法或侵权行为涉及诸多法律、法律适用情形晦涩难懂等现状。通过《种业维权实务指南》,用户可以直接通过分类查询侵权类型,分析遇到的违法行为。


陶氏杜邦公司科迪华农业事业部亚太区品牌保护总监封红兵




为了探讨IP和PVP保护情况,借鉴维权与执法经验,论坛还组织围绕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打假等热点话题进行了圆桌讨论,田伟红和Kanokwan (May)Chodchoey主持,美国、荷兰、德国等其他国家种子协会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机构的代表纷纷参与研讨。




论坛现场


(本文关于国外PVP情况通过嘉宾现场演讲翻译整理,若有不妥之处将留言更正)


- END -


文/南方农村报农财宝典记者 杨雪  

 新时代 新种业   

南方农村报丨农财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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