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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有期徒刑!涉案33吨假种子!6起假种子案曝光

侦破一起制售假冒种子案,可为农民减少损失1200余万元

依法查获假冒某知名品牌玉米种子6吨

常规水稻种子套牌销售,已销售2357公斤,仓库内缴获33吨


避免假种暴露煮熟种子

套牌销售知名品种种子

销售“白皮袋”种子

……


近日,内蒙古、江西

四川、山东、陕西、安徽

等地陆续侦破一些假种子案


内蒙古侦破一起制售假冒种子案,可为农民减少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2023年4月26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侦破一起制售假冒某知名品牌玉米种子案,据估计,可为农民减少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近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民警获悉一条线索称,近期有人在察右后旗某地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玉米种子,数量较大。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全力快速展开侦查,很快找到存放假冒某品牌玉米种子的仓库,会同当地农牧执法部门当场扣押存放的假冒某品牌玉米种子2500余斤。

随后,办案民警辗转北京、河北、甘肃等地,在甘肃省张掖市端掉一个制售假冒某知名品牌玉米种子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依法查获假冒某知名品牌玉米种子6吨,可播种面积1万余亩,涉案金额280万元,斩断了一条向乌兰察布地区销售假冒玉米种子的链条。
经讯问,嫌疑人供述,其将收购来的玉米种子筛选去杂,再打包装袋假冒某知名品牌玉米种子,向乌兰察布地区销售,赚取差价牟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之中。

江西丰城警方查获33余吨、价值百万元假冒水稻种子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逾100万元的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抓获违法嫌疑人3人

3月下旬,丰城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一批疑似假冒水稻种子,便将该线索移交到丰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警方立即会同农业农村局展开前期调查,并将种子样品送至专业机构检测,经鉴定为假种子。

因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民警通过循线深挖,于4月7日在丰城市某街道农贸市场成功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李某、邓某某、蒋某某三人抓获。


警方查明,为牟取暴利,李某等人用常规水稻种子包装成“湘优69”“天两优953”等八个品种的水稻种子,然后卖给种子经销户及种粮大户,至案发时已销售2357公斤,总额15万元。随后,民警又在李某等人包租的仓库内缴获假种子33余吨,总额约10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邓某某、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达州公安机关侦破一起制售伪劣种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近日,四川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守护天府粮仓”专项工作,严打制售假劣农资犯罪,保障粮食安全。

截至目前,全省共侦办有关案件28起,捣毁窝点4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扣押伪劣种子1.1吨、伪劣农药40余吨、伪劣化肥300余吨,涉案总金额1.3亿余元。

2023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达州公安机关侦破一起制售伪劣种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获伪劣“人参果种子”“芦笋种子”600余斤、商标包材10万余件(套)

经查,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安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某网络销售平台上注册经营多家“蔬菜种子网店”,因接单后部分蔬菜种子库存不足,遂使用“泰国空心菜种子”“芦笋种子”分别冒充“萝卜种子”“人参果种子”,涉案金额120余万元。为避免消费者在播种后发现出芽作物与购买品种不一致,李某等人在销售装袋前将蔬菜种子煮制,以防止种子发芽存活

山东省李某生生产、销售套牌种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4月26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山东省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李某生生产、销售套牌种子案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于涉农领域种业安全、粮食安全的司法保护。

“红某川”系无锡某种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2021年6月至7月,李某生购买“红某巾2号” 品种的胡萝卜种子,自行灌装到“红某川”胡萝卜种子包装罐中,冒充正规“红某川”品种胡萝卜种子对外出售,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5万元

种植户王某波购买李某生假冒“红某川”品种胡萝卜种子,种植于其承租的82.83亩土地中。经鉴定,正规“红某川”品种胡萝卜收获期平均亩收购价格为6500元,王某波种植的假冒“红某川”品种胡萝卜收获期平均亩收购价格为3000元,造成王某波损失29万余元。经农业农村部蔬菜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认定涉案胡萝卜种子与正规“红某川”胡萝卜种子为不同品种。

莱西市人民检察院适时介入,准确认定受害农户的生产损失,根据“择一重罪处罚”原则,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定罪量刑。

经过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并与受损失种植户达成了赔偿协议。莱西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李某生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陕西榆林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造成农户损失47万余元


4月25日,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榆林市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该案例为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2021年3月,被告人王某某在未取得种子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将自己种植收获的“希森6号”马铃薯商品薯装袋后冒充“希森6号”马铃薯种薯向靖边县张某某等农户销售,销售金额共计8.3万余元。张某某等农户共种植129余亩土地,种植后少部分种子没有发芽,部分种子生长过程中出现植株发黄、根部发黑腐烂和地下薯块腐烂现象。

经榆林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鉴定:田块马铃薯品种为“希森6号”,感染黑胫病主要原因是种薯带菌。经靖边县农业农村局测产鉴定,张某某等农户种植的马铃薯平均亩产1225.9千克。经靖边县物价服务中心进行价格认定,涉案种子造成每亩损失3600余元,共造成张某某等农户损失47万余元

2022年5月26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对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诉。2022年8月30日,靖边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决宣告后,被告人王某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安徽宿州公布一起假“鲁研583”小麦种子案件,罚款10万元


2023年5月,萧县农业农村局公开一起假种子案,侯某某所经营的企业安徽省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销售“鲁研583”小麦种子

当事人从安徽种业有限公司购进的“鲁研583”小麦种子经检测,检测结果与标准样品“鲁研583”为不同品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假种子,当事人购进“鲁研583”小麦种子2500千克,货值金额10000元;销售2500千克,违法所得100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七十四条第一款,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和罚款10万元等处罚。


来源丨丰城公安、乌兰察布市局环食药侦支队、萧县农业农村局、闪电新闻、榆林发布等
编辑丨农财君联系农财君丨18565265490 新时代 新种业南方农村报丨农财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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