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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法案——达摩克利斯之剑,还是驶向光明未来的方舟?

美华 美国华人 2020-08-17
来自专辑
“为了我们的孩子”——教育为先

美国华人


第1800篇文章


编者按

2014年,加州许多大陆来的第一代华人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对SCA-5运动,目的是阻止加州公立大学在招生中实施平权法案。然而,这只是不少在美华人反对平权法案的开始。从那以后,他们把平权法案看成是悬在华裔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走上了一条与其奋力抗争的路。那么平权法案到底是什么?它对华裔意味着什么?本文作者提供了详细的分析。


正文共:8690字

预计阅读时间:22分钟

撰文:Steven Chen



  美国是一个人皆生而平等的国家吗?  


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人皆生而平等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是美国的立国精神。但是,美国有很长时间,女性和有色人种等与男性白人是严重不平等的。以投票权为例,1870年第十五宪法修正案生效,美国才在宪法层面上禁止以种族或肤色决定一个人是否有投票权。即使这样,美国各级政府还是用各种理由拒绝给大部分有色人种投票的资格。而女性,包括白人女性的投票权则要等到1920年第十九宪法修正案生效才获得保障。也就是说,当男性白人同意一部分男性黑人有投票权的时候,他们还不同意给自己的母亲、太太以及成年的女儿投票权,可见美国对女性的歧视有多么根深蒂固。


或许美国的开国先父们在写下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的时候,脑子里想的只是男性白人,但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正是“人皆生而平等”这一句话让美国能够在实现人人平等的路上向前走。不过,这条路是漫长的,是充满阻力的,很多人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直到今天,美国离人人平等还差得很远。


  

  第十四宪法修正案  

反对种族歧视最重要的法典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大量欧洲来的白人开始殖民美洲,经过几百年的殖民和战争,印第安原住民几乎消亡,北美洲成为白人的一统天下。美国在建国前后贩运了大量黑人到美作为奴隶,这与当时的世界形势格格不入,更不用说美国还是一个宣称人人平等的国家。到了1804年,美国的北方各州已经废止了奴隶制,但是南方州还坚决捍卫奴隶制。美国的南北矛盾日益激化。1861年,美国因奴隶制废存问题爆发了空前血腥的内战,在短短四年里,有六十多万人丧生,占当时人口的2%。

内战结束不久,美国联邦通过了第十三(废除奴隶制),第十四(有色人种的公民权和平等保护)和第十五(有色人种的选举权)宪法修正案,目的是保障刚被解放的黑人的权益,因为法律用词的原因,这些宪法修正案也涵盖了其他有色人种。其中1868年完成的第十四宪法修正案里有一个平等保护条款 (Equal Protection Clause) :任何人,无论什么种族,都应该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 。因此,第十四宪法修正案成为美国反对种族歧视最重要的法典。


  第十四宪法修正案被虚化  

黑人再次成为人下人


南北战争结束后,南方的奴隶被解放而成为自由人,在以北方州为代表的联邦军的统治下,南方的黑人可以有自己的土地,自己的农场,也有了投票权。不少黑人甚至赢得选举,成为民意代表。当时通过的三个宪法修正案进一步保障了黑人的权益。黑人,特别是南方的黑人的政治、经济地位大翻身。但是好景不长,联邦政府很快向南方州妥协,从南方州撤军,让南方各州自己管理。


为了规避三个宪法修正案的制约,南方州出台了很多表面上不提种族,但实际上是为了打击黑人的法律。以选举权为例,他们修改了投票权,规定公民必须通过文化程度的考试才能获得投票资格,除非他的祖父有投票权。这样的规定虽然没有公开说黑人不能投票,但是实际上是取消了绝大多数黑人的投票权,因为当时绝大多数的黑人没有文化,而他们的祖父更没有投票权。同时又出台了法律规定,没有投票权的人不能当陪审员,这样也取消了绝大多数的黑人做陪审员的资格。


用最高法院的判例来让第十四宪法修正案形同虚设是另外一种打击黑人的方法。当时,很多州推出的一系列种族隔离法律明显是违反第十四宪法修正案的。但是,最高法院在1896年的一个判决中说“种族隔离但平等”并没有违反第十四宪法修正案,这使得有色人种不能与白人共用学校和其他公共设施的种族隔离政策合法化。这些推行种族隔离的法律统称为吉姆·克劳法。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再次成为人下人。


  民权运动  


二次世界大战给美国黑人带来了重要的转机。为了战争,前方的部队和后方的军工企业都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为了鼓励不同族裔的人参与,罗斯福总统在1941年签署了8802号行政命令,禁止在国防工业进行种族歧视。当时出台的一系列反对种族歧视政策,使得大量黑人参与了二战前方的战斗以及后方的工作。二次大战前,美国只有四千左右的黑人士兵。到战争快结束时,黑人士兵人数增加到一百二十万。


1945年,二次大战结束,大量黑人士兵在打败了世界上最种族歧视的法西斯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他们发现,在美国,自己也受到严重的种族歧视。这些黑人士兵后来成为民权运动的重要力量。1954至1968年,美国爆发了长达十几年的民权运动。这是一场以黑人为主体的反对种族歧视的运动,其中最著名的领导人是马丁路德金博士。这场运动也获得了包括白人、犹太裔、亚裔在内的其他族裔追求公平正义人士的大力支持。


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中判定“种族隔离但平等”违反第十四宪法修正案,第十四宪法修正案因此重新获得生命力。在这个巨大的胜利下,美国很多种族隔离的法律法规被废除。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可以和白人在同一个学校上课,共用同一片海滩,同一个游泳池,有色人种也不需要坐在公交车的后面。1964年的民权法和1965年的投票权法推翻了余下的各种种族歧视法律。 


至此,美国已经不能再有任何对不同族裔进行区别对待的法律。在表面上,美国的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在法律上已经拥有了和白人完全一样的权利。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一个没有提到族裔的法律照样可以对不同的族裔厚此薄彼。很多这样的法律今天依然存在,这样的法律往往对有色人种不利,因为这些法律的制定者不是有色人种。


  平权法案的由来  


美国的有色人种在受到直接的或间接的法律层面上的歧视以外,还受到另外两个方面的巨大挑战。首先是深植很多人心里的种族歧视的观念,不管是恶意的还是非恶意的,他们在心里认为有色人种不如白人。如果这些人是公司学校和政府机构的主管,那么有色人种就很难被录用或提升。其次是,有色人种因为长期受到种族歧视,他们的竞争力有待提高。


对有色人种直接或间接不利的法律,深植于心的对有色人种的偏见,因历史或现实所造成的竞争劣势,是压在有色人种身上的三座大山,让绝大多数有色人种人士在赤裸裸的种族歧视法律被取消后也很难有成功的机会。而有色人种被边缘化对国家的安定和发展是一个巨大的威胁。美国需要针对这三座大山做一些事。但是,问题来了,为了反对对有色人种种族歧视的法律,第十四宪法修正案已经明文规定任何法律必须对所有族裔一视同仁,这样也同时禁止了目的是帮助有色人种的法律。


为了让弱势群体真正有能力参与公平竞争,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以行政命令的方法给政府机构提出了如何防止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的政策和行动指南。其中最著名的有肯尼迪总统1961年签署的10925号行政命令,以及约翰逊总统1965年签署的11246号行政命令。后来,很多州也颁布了类似的行政命令。所有这一类的政策和行动指南统称为Affirmative Action,意思是采取行动确保消除种族歧视,而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Affirmative Action的官方中文翻译为“平权法案”,因为它有助于提高包括华裔在内的弱势群体获得公平对待的机会。


平权法案要求“采取积极行动来保障不同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祖籍国的申请者都能够获得公平对待”(take “affirmative action to ensure that applicants are employed, and that employees are treated during employment, without regard to their race, color, religion, sex or national origin”)。这里最关键的是“采取积极行动”。采取积极行动意味着需要了解一个人的族裔、性别等来确保他们没有被歧视。在有些情况下,采取积极行动还意味着对女性和有色人种提供一些培训等帮助。从理论上讲,这违反了第十四宪法修正案要求的对所有种族平等对待的原则。所以,平权法案一直受到反对者的挑战。


约翰逊总统和马丁路德金博士。


  平权法案对不同群体的影响  


平权法案的实施给女性和少数族裔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府部门、学校,甚至私人公司开始认真考虑自己是否有意无意中歧视了合格的女性和少数族裔,政府也推出了一些专门培训女性和少数族裔的计划。通过多年的努力,在很多原来几乎是男性白人一统天下的领域出现了一定数量的女性和少数族裔。华裔更是受益匪浅,因为,当时华裔刚刚走出长达六十年的排华法案的阴影,在美国的地位还极端低下,从事的基本上是洗衣店、中餐馆、佣人这样的职业。政府职员、大学教职员工、科学家、工程师、医生、律师等职位与华裔基本无缘。当时的华裔,即使是名牌大学毕业往往也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平权法案给华裔打开了大门,所以,老一辈的华人强烈支持平权法案。1969年成立的华人权益促进会 (Chinese for Affirmative Action) 就是很多支持平权法案的华裔组织之一。


平权法案实施以来,少数族裔和女性在很多大学和各个工作岗位上的比例有了大幅度提高。从表面上看,男性白人是平权法案的受害者。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随着女性和其他族裔的提升,整个蛋糕做大了,男性白人的绝对机会反而增加了。


平权法案给美国各个族裔、性别和阶层提供了上升通道,为美国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美国的各个州也开始实施平权法案。


不过还是有许多人认为平权法案对他们是不公平的,所以他们一直挑战平权法案,试图推翻或者压缩其实施范围和实施方法。


比如,最高法院在1978年巴基诉加州大学(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的判决中在维持了平权法案合法性的同时判定不能实行配额,也就是说不能给任何族裔设定上限或下限。


经多个打到最高法院的官司后,平权法案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法已经被大幅压缩,其功能逐步降低。不过直到今天,在美国,平权法案还是有着重要的地位,大部分州也继续实行平权法案。



  加州的209法案   


1996年, 平权法案实施了约三十年后,加州的女性和少数族裔的地位大幅提高。加州各个领域的族裔和性别多元化呈现良好势头。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为例,1996年,少数族裔学生的比例达到64.4%,亚裔的比例已经高达39.6% 。(见下图)



当时,有些人感觉到男性白人一统天下的局面受到挑战。加州州立大学的人类学家Glynn Custred和另外一位学者Tom Wood提出了加州民权倡议(California Civil Rights Initiative),这就是后来的加州209法案。209法案禁止加州在公务员聘用,公立教育以及政府合同承包中根据种族、性别、肤色、族裔和祖籍国对个人或群体进行歧视或者给予优待。也就是说,209法案禁止了加州在这三个领域实施与族裔和性别相关的平权法案,让女性和有色人种完全凭自己的本事与男性白人竞争。该法案貌似公平,但其目的是禁止对女性和有色人种的任何扶助政策,同时也让我们无法抵抗隐形的种族和性别歧视。可以说是让加州回到1961年,平权法案之前。


209法案在公投时以54.55%赞成,45.45%反对而通过。投票站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61%的亚裔,74%的非裔,76%的拉丁裔,52%女性是反对209法案的。


209法案通过后,非裔和西裔所受的打击最大,他们在公务员聘用,公立教育以及政府合同承包方面都受到了严重打击。209法案对亚裔在公务员聘用,公立教育方面受到的冲击比较难量化,因为1996年前后的几十年期间,大量受过高等教育的亚裔来到加州,他们是大学和知识型职场所需要的人才,他们的孩子也因为受到良好的教育而具强大的竞争力,同样重要的是,加州亚裔总人口在这个时期增长很快。由于这些因素,在209法案通过后,亚裔在公务员聘用,公立教育等方面仍能够维持高比例。有人把亚裔在这两方面的高比例归功于209法案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在政府合同承包方面,亚裔和其他少数族裔一样受到很大冲击。


  加州的SCA-5和ACA5/Prop16法案  


为了减轻209法案对少数族裔和女性的负面影响,加州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比如,保证各高中前9%的学生有上加州大学的资格。同时加大了对社会经济状况考量。但是,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弥补209法案对少数族裔和女性造成的不利影响。


2012年,加州参议员Edward Hernandez等提出了SCA-5法案。SCA-5希望让加州人民用公投来决定是否可以在加州公立大学恢复平权法。2014年,当消息传到大陆来的第一代华人社区后引起了一片哗然,很多人认为如果SCA-5 通过,华裔孩子上好大学的梦想就要破灭,因此进行了强烈的反抗,给亚裔,特别是华裔州议员施加了巨大的压力,迫使一些议员放弃支持SCA-5,导致SCA-5被撤回。


2019年1月,加州州众议员Shirley Weber 等提出了ACA 5法案。ACA 5在州议会投票时,很多大陆来的第一代华人又一次给议员施加了巨大的压力。但是,和SCA5不同,ACA 5涵盖的不只是公立教育,还包括了公务员聘用和政府合同承包,这使得支持者的面比较广。在议会的辩论会上,非裔、西裔、印第安原住民、亚裔,犹太裔和女性议会代表纷纷表示支持。更重要的是,议会投票的时间点正好是在乔治·弗洛伊德惨剧以后爆发的“黑人的命也是命”运动的关键时刻。议员们非常清楚,现在必须着手解决非裔和西裔所面临的困境,否则整个社会都将付出巨大的代价,所以绝大多数议员投了赞成票,使得ACA 5能够以Prop16公投案的形式进入公投程序。如果公投通过Prop 16,加州将再次和美国其他42个州一样可以在公务员聘用,公立教育以及政府合同承包中适当考量种族、性别、肤色、族裔和祖籍国。也就是说,加州将全面恢复平权法案。


  考量种族不是种族歧视吗?  


种族歧视在中文意境里是一个绝对负面的词,它是指一个人对除本身所属的人种外的人种,采取一种蔑视、讨厌及排斥的态度,并且在言论行为上表现出来。种族歧视之所以可恶是因为它往往是强势种族对弱势种族的欺压,就好比劫贫济富一样。我们痛恨劫贫济富的原因是这会让弱势者更活不下去。而扶助弱势的少数族裔的政策算是“济贫”,不是“劫贫”。所以我们不会那么反感这样的政策。在中国,我们不会把扶助少数族裔的政策称为种族歧视政策。


种族歧视的确切英文翻译应该racial oppression或者racial mistreatment。但是,美国往往用racial discrimination来表述我们所讲的种族歧视。遗憾的是,racial discrimination也可以被理解为“对不同族裔区别对待”。这样一来,欺压弱势群体的政策和帮助弱势群体的政策都可以被称为racial discrimination政策。这就造成了我们如果要反对种族歧视,就不能支持帮助弱势群体的政策的尴尬局面。因此,在英文语境里,弱势群体最多只能获得与强势群体相同的对待,宪法修正案也这样规定了。弱势群体难有出头之日。


平权法案就是为弱势群体在法律的夹缝中找一条生路。它的目的是帮助弱势群体,允许政府相关政策中适当地考量种族、性别等因素。平权法案的目的是实现真正的人皆生而平等。


  实施平权法案  

意味着按族裔分配名额吗? 



一部分华人对平权法案最大的担心是认为它会导致按族裔比例来分配各种名额,这其实是对平权法案最大的误解。这个误解的产生有多种原因,一是因为有人故意误导,二是因为很多人确实不了解法案的实质。 


平权法案的目的是实现“人皆生而平等”。在实施平权法案的初期,确实有一些单位专门为有色人种保留了名额。比如加大Davis分校医学院专门为有色人种保留了少量名额。1978年,最高法院为此判定不能给不同族裔设定额度,也不能设定上限或者下限。


实行平权法案确实会把族裔比例拿出来分析,这是造成一些人误认为平权法案与族裔配额有关的重要原因,有些支持平权法案的人也因此产生误解。实际上,分析族裔比例的目的只是看哪里有可能有种族歧视。但是某一个族裔在某一方面的人数比例过低并不一定是种族歧视造成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平权法案并没有太多的施展空间。社会需要从更深的层面寻找根源性问题,并加以解决。


平权法案被错误应用的另外一种可能情况是造成“劫贫济富”现象。比如说,每一个族裔都有富有和贫困的人,虽然族裔A的人在整体上比族裔B困难的多,但是,族裔A里富有的人可能比族裔B里贫困的人掌握更多的资源,所以在帮助族裔A的时候,不能以族裔B里贫困的人为代价。因此平权法案在考量族裔和性别的同时一定会同时考量一个人的社会经济状况。


  平权法案是专门针对亚裔的?  


一些华裔强烈反对平权法案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认为平权法案是专门用来分走亚裔的利益的。


平权法案的初衷是让女性白人和少数族裔能够获得一些被男性白人垄断的利益。今天,女性白人和亚裔的状况有很大的提高,但是男性白人还是拥有绝大部分利益。打个比方,如果说平权法案之前,亚裔只能啃鸡骨头,那么现在充其量是有了鸡翅膀吃。而鸡腿和鸡胸脯肉还是掌握在男性白人手上。非裔、西裔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分到鸡腿和鸡胸脯肉。当然,他们也可能会动到我们的鸡翅膀,但这绝不是他们的主要目标。作为亚裔,我们是应该把眼睛死死地盯着鸡翅膀,还是应该把眼光放开,去争取一些鸡腿和鸡胸脯肉呢?


是的,现在华裔在一些知名大学里的某些学科和一些高科技领域比例比较高。这是有原因的,很多华裔第一代移民就是因为这些学科的专长移民来美国的,我们的孩子也往往受到我们的影响,在这些学科,这些领域比较高。但是我们在很多别的大学,别的领域的比例还很低。


亚裔在美国人口比例非常低,我们手上拿着的只是大大的蛋糕的一小块。平权法案是想让弱势群体能够获得多一点的蛋糕,而不是从亚裔本来就不多的蛋糕里分。


 平权法案违背了 

马丁路德金博士的梦想吗? 


有些人用马丁路德金关于自己的孩子不应该被肤色评判的那句话来反对平权法案。金博士的原话是:“I have a dream that my four little children will one day live in a nation where they will not be judged by the color of their skin but by the content of their character”。从字面上可以解读成金博士反对把肤色作为一个考量因素。但是,我们要了解金博士发表这个著名演说的时代背景。那是1963年,在那个时候,有色人种被欺压,被鄙视。金博士的这个演说是希望有一天,美国的有色人种不再被欺压,不再被鄙视。我们不能把金博士的这句话理解成他反对帮助有色人种和弱势群体。如果金博士今天还活着,如果今天黑人已经不再是弱势族裔,我相信金博士还是会支持帮助别的弱势族裔的努力。


平权法案的目的是帮助弱势群体不被歧视,甚至还会给弱势群体提供一些帮助。这难道不是金博士梦寐以求的?


今年7月,马丁路德金的女儿Bernice A. King正式签字支持Prop16,支持平权法案重回加州。她在推文中说:“我为Prop16背书,这一法案将帮助女性和有色人种创造一个经济更繁荣的未来。这与我父亲的梦想是一致的”。


  美国华人的困境和破解之道  


平权法案是美国有色人种和女性等弱势群体争取人皆生而平等的重要一环。实施平权法案前,华裔在各个领域处于全面落后状态。在那个时候,平权法案的实施对华裔有百利而无一害。今天,华裔整体来说已经在教育和高科技方面摆脱了落后状态,在这些方面,平权法案对华裔的帮助可能不大,甚至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在这个情况下,华裔出现反对平权法案的声音是正常的。


平权法案在美国已经实行了半个多世纪,反对的声音一直都有。但是像不少大陆来的第一代华人那样把平权法案或者加州的SCA5和ACA 5/Prop 16看成洪水猛兽的并不多。为什么?这个现象的发生有很多原因,我们中的很多人对平权法案不太了解以及中文社交媒体的回声室效应是两个人为的原因。但是,还有一个客观存在的原因,那就是大陆来的第一代华人有一个痛点。这个痛点就是,我们几乎把所有的宝都押在为数不多的知名大学以及某些领域,造成了在这些地方华裔(亚裔)比例较高,如果真的出现族裔配额,或者近似于族裔配额的政策出现,对我们的伤害会很大,更糟糕的是我们似乎没有别的出路,这是我们的困境,我们的痛点。而别的族裔在这方面的痛点并没有那么严重,白人在各方面都占有优势,自然没有那么害怕。犹太裔早就跨过了这个坎,印度裔已经胜利在望,早期来美的华人,包括台湾、香港来的华人也已经把眼光放得更远更广。只有我们大陆来的第一代华人还深深地陷在这个困境之中。就像一百五十年前,大多数华人都是从事铁路工,一旦铁路完成,他们就面临巨大的危机。


在我们走出这个困境之前,我们中的一些人对别的族裔可能会分我们手上的蛋糕的恐惧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是我们手上唯一的一块蛋糕。但是我们应该知道,美国在各个方面的族裔多元化的进程是不可阻挡的。即使我们成功地阻止了ACA 5/Prop 16,还会有ACA 6/Prop 17 出台。即使我们彻底废除了平权法案,美国还是会采用别的方法来实现多元化,比如,录取新生时,不再看SAT和ACT成绩等等。因此,华裔走向更广阔的天地是唯一的出路。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两百年来,美国华人一路走来,经历了无数的风风雨雨。我们从淘沙,到造铁路,到洗衣服,到开中餐馆,到进军科技行业,一直在突破困境,往前走。今天,我们以及我们的下一代也一定会打破困境,走向更广阔的天地,而平权法案会给我们的这个努力助一臂之力。






撰文:Steven Chen

编辑:薄雾/Jing

本文由作者授权原创首发于《美国华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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