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继承制
话说中国有个被吹捧为经济学家的老学术流氓,他叫茅于轼,他说过一句“权力不可私有,财产不可公有”,然后,另一个在我看来比他要靠谱的多的经济和社会学家何新嘲笑茅于轼竟然不知道财产也是一种权力。今天,为了把这事能聊清楚,笔者特意查了百度百科对权力的定义是:权力的本质就是主体以威胁或惩罚的方式强制影响和制约自己或其他主体价值和资源的能力。
稍有点儿小拗口哈。
当然,目前百度百科在学术圈儿一直是个用来被嘲笑的破玩意儿,可是我们姑且就当它这个定义是靠谱的吧,那么很清楚,国家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利用其以国家暴力机关为基础的公共权力,迫使约定的被管理者服从自己的意志;当然,以特朗普这样的大政治流氓为代表的美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黑社会--也可以迫使并非自己约定管理者的世界各个国家和各种人群服从于自己的意志,比如说欧洲的某些美国的忠实走狗和中国某些中衰类公司等等软骨头。
可是,大家不要忘了,除了这种约定俗成的权力,还有一种比之更加有效的控制他人的东西,那就是前面说的财产。财产控制人的优势更加隐蔽,因而也更加有效,所以中国的爱国知识分子们多次指出,虽然美国人敢骂总统却不敢骂老板。因为总统不能管住他,老板会让他没饭吃。
在这里,老板的财产其实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权力。
我在这里之所以要扯东扯西扯出这么多,是因为资本(财产)是一种权力,这事儿还真不是特别容易说得清楚,尤其在中国这个刚刚暴发起来的“特色社会”,资本或财产这些东西在许多人眼里甚至都是神圣不可撼动的,因为在私有制基础上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看来,财产是人的天赋自然权利的一种,而不是对他人负责的权利。其实这事儿比较好理解,一切权利必须放在个体与社会关系的矛盾范畴中去考察,只要对其他个体产生影响甚至优势,那就是权力。因此强调财产自由是一种权利的必要性本身就是为了维护从他人手机攫取更多资源的优势,这个逻辑又证明了财富的权力本质。
资产阶级自由化价值观里有个口头禅是“要把权利关进笼子”,那么解释了资本的权力本质,我们就应该在此基础上提出“要把资本关进笼子”。资产阶级在过去的三百多年的所谓反封建运动中提出了所谓的一系列民主原则,其中有一条就是要废除世袭制--那么既然财富是一种权力,废除财富世袭制即废除财产继承权也就是理所应当了。
当然,我也知道,现在突然说到要废除财产继承制,无论是对于那些拥有财产还是对于那些没有财产的绝大多数中国公民们来说,都像是当头一棒,而不是醍醐灌顶,这其实也很好,正如当年邓小平允许农民们把公家的土地分到自己家里,人们受到的震撼差不多吧。
找个活例子打个比方,万达集团老板王健林这一辈子赚了巨量的财产,按现在看似理所应当或天然而然的财产继承制,他的财产早晚会传给儿子王思聪的,全中国都没人出来反对,国家权力机构也不会反对,因为王思聪是王健林的亲生儿子啊,因为大家从来都是这么做的,有什么不对吗?
但大家想想,其实,王健林赚得的那些财产,或金钱或不动产或其他,与王思聪几乎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更别说血缘关系,用另一个比喻就是,王健林把财产传续给了王思聪,其逻辑其实更像是古代皇帝要把王权传续给自己的儿子一样,而不是传续给另一位由民主方式选出来的继承人,即血缘决定的权力的传续才是这个过程里的最大政治合理性。
但谁都知道,人类社会中,实行这种王权传续规则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早就退出历史舞台了(现在仅有少数国家还在实行王权制),这种权力的传续原理早就被“反动”这两个字所定义,所以,正如我在前文所述:一,王健林的财产是一种权力,二,王健林的财产与王思聪个人根本没有任何关系,故而,我们会很容易得出结论,王思聪根本没有权利天然地继承王健林的个人财产。
我相信,这将成为未来人类社会财产传续(而非财产继承)的最主要原理。
因为,既然我们能证明财产是一种权力,而权力世袭已经被证明是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反动逻辑,需要不断推翻,所以,财产的世袭在现代社会的今天,其实不过也是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小阑尾,早晚要割除掉。
现代社会财产继承制一直打着封建制度深深的烙印
虽然我拿王健林父子打了个比方,但这个道理并不针对任何个人,而是针对所有人和所有事。
人,生而平等,相信这个道理大家都能认同,大家不但认同,还会自觉维护,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王健林与王思维虽然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也是独立的个体,我相信这个大家也会认同,但若我说在继承王健林财产这件事上,王思聪与其他中国年轻人其实权力和机会相同之时,肯定大家都会出来反对;那我们就再从另一个方面来理解吧,即,如果王健林的财产若只能传续给王思聪,而不能传续给其他年轻人,其实是对生而平等、生而独立的现代人人格意义的挑战和侮辱,不知道大家又可不可以接受呢?
这里面,我想还有一个非常非常之重要的问题,说王思聪不能天然继承王健林的财产,也并不是要用什么特别的手段去剥夺人家王健林先生辛辛苦苦赚来的万贯家财,而是在必须的时候用更为民主化、现代化的方式去完成其财产的传续,而并不只依照那种等同于奴隶制、封建制世袭制式的财产继承制。
其实,已经在现代国家发生好久且好多的遗产税制度、慈善基金制度等等,也正是在主动探讨现代社会中财产不应该再像帝王王权一样世袭的尝试和探索。人类早就进入了后封建社会的资本主义阶段或更先进的社会主义阶段,我们应该探索用更为合乎民主、自由、公平的原则和制度实施财产传续,比如王健林的财产最后虽然仍然传续给了王思聪,但这个财产传续的原理则必须更具民主性,更具自由精神和公平意义。
比如,我们是不是可以为每个超级富豪成立一个财产传续委员会,专事于研究财产传续的合理性和合理方式,用委员会投票的方式决定这些超级富豪财产的传续走向,而因为血缘关系的存在,王思聪在获得王健林财产这件事上应该会先天拥有更多的权重(但不可能是全部权重);还有,是不是也可以用股权的主式解决王健林财产向王思聪的传续,当然这一切也要在公开、透明和民主的程序下进行,股权转移财产在现代社会公司治理中已经是非常成熟的一套体系,而介入了股权的财产传续过程应该说已经彻底没有了财产世袭和继承的意义。
当然,这种方式也不止限于超级富豪,同样适用于任何一个普通公民。
正如我们前文所说,王健林的财产本质上与王思聪就没有任何关系,当代社会里王健林先生通过奋斗获得了巨量财产,在他身后,应该把那些属于王健林的私人财产反馈于让他发家致富的全社会,而并非他的儿子,因为他的儿子对他能获得这么多的财富基本没有因果关系,相比他的儿子,全社会与王健林个人财产的关系可能更清晰,更存在因果。
《共产党宣言》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继承权的论述
事实上,早在170年多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在《共产党宣言》里提出了废除继承权,我们现在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里--我以为中国的社会制度的实践其实是在为人类未来社会提前“打样”--其实也应该深刻探索废除财产世袭制,以把那些超额的财富回归于公共社会,回归于公共利益,这也有利于将来可以和平解决资本的共产主义改造问题。
废除了财产继承制,也就是终于消灭了资本这个资产主义社会权力的封建继承特性,真正实现对这一权力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化管理和监督,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经济民主的最终实现。
注:阿辉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