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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贿选活久见!马斯克​说我要发射了​!特朗普​说我要上天了​!|第1653期

司马平邦 司马平邦说
2024-10-29

马斯克:我要发射了!特朗普:我要上天了!

《司马平邦说》节目在第1651期(全世界都在等着特朗普上台那一天,开打一场全球关税战争)里讨论过,即10月19日,特斯拉老板马斯克宣布,他将每天随机向一名签署他自己创办的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PAC)的请愿书的宾夕法尼亚州选民发放100万美元,一直到11月5日的大选日,而该请愿书是要求签名者支持言论自由和持枪权,其实就是支持特朗普。

马斯克在宾夕法尼亚州支持特朗普的活动上表示,他希望更多的人了解这项请愿,据路透社报道,当天第一位获得100万美元的签署者已经产生,是一位名叫约翰·德雷尔的宾州男子。

马斯克这次自掏腰包推动签署的这份请愿书,目标是让100万摇摆州选民去签字支持美国宪法,“尤其”是第一和第二修正案保障的言论自由和持枪权。马斯克曾经在X平台上说,在10月21日午夜前,签署请愿书的宾州登记选民将会获得100美元,其他战场州的选民也将能拿到47美元的请愿签名费。此外,若将请愿书推荐给朋友签署,本人还将获得额外47美元的拉人头好处费。为此,马斯克又将奖金和适用范围加码了,其请愿书称,摇摆州指的是宾州、佐治亚州、内华达州、亚利桑那州、密歇根州、威斯康星州和北卡罗莱纳州等6个州。

很明显,马斯克这是借鉴了传销的玩法。如果在中国,就凭这一宗马斯克肯定马上就会被搂起来,因为在中国传销非法。

直接花钱给共和党候选人买选票,当然是赤裸裸的违法,但签署一份请愿书则看起来并不违法,虽然这份马斯克的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请愿书的内容看上去跟支持特朗普当总统并没有半毛钱关系,但要知道,马斯克是美国最重要的传媒大亨之一,他已经通过一系列行动和宣传的铺垫,将签署这份请愿书的人群与支持特朗普深度绑在一起,营造出了一种“签了这份请愿书就等同于支持特朗普”的社会效应,虽然也不能说百分百保证请愿书签名=投票选特朗普,但他施加的影响是极为强大的。

所以,马斯克绕了一个大圈,进行了一系列规避动作,本质上还是在买选票,只不过不是一对一买选票,而是使用类似传销的办法成窝成窝地买选票。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的签署页面

但是,在弄清楚拉新的条件后,马斯克给的钱怎么领呢?

就是要在请愿书的签署链接中会询问签署者关于推荐人的联系方式,至于怎么把这些奖励金怎么打到每个参与者的账户,目前还没透露如何具体操作,但是,作为PayPal的创始人之一,马斯克想解决这些细节问题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其实,美国联邦法律也明确禁止直接向个人付费登记投票,同时,在一部分的州,根据收集到的签名数量向签名收集者去支付报酬,这也涉及违法。然而马斯克的这次行动却称得上“完美”规避了所有法律限制,因为,这项费用是向已登记的选民的推荐人支付的。

马斯克曾经扬言,这次的请愿书目标是获得100万摇摆州选民的签名,可以大胆假设,如果这100万选民中有一半,50万,通过这次拉新活动带来的,那么他就会为此支付2350万美元——这种作法堪称美国大选历史上头一次,可以说他开创了一个先河,而极大概率是开先河者免罪。

马斯克这次大胆地以签署支持宪法为名,收集用户个人数据,并施加后续影响,按互联网获取用户的逻辑,这47美金就是初筛用户的成本,先联系上,然后再进一步争取后续转化。且只要参与初筛的数量足够多,必然会取得显著的成果。

当然,这又牵扯出另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的这种收集选民私人信息的行为是不是也违法?现在,在涉及到的州中,密歇根和北卡罗莱纳的选举官员已经对此展开了调查,现在据密歇根官员表示,截止目前,还没发现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有任何违反州竞选财务法的证据。

但是,《华尔街日报》说,即使在马斯克宣布每天随机向选民派发100万美元之前,有关“用奖金换签名”的做法是否违反选举法就已经引发了争议,因为他创建的这个所谓委员会一边付钱给人们,以支持一个特定的政治事业,一边又鼓励他们去登记,而向他人支付报酬,以诱导或奖励其投票或登记在美国是联邦犯罪,可能会被判处监禁。而根据美国司法部选举犯罪手册,这项禁令不仅涵盖金钱支出,也包括“任何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如“酒、彩票机会和福利金”。

据观察者网上的一篇评论,说美国的一位选举法专家,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教授理查德·哈森(Richard Hasen)说,马斯克“很可能已经越界”,他将这种诱导比作快餐连锁店向贴有“我投票了”标签的人提供了免费食物。这位哈森教授称,这两种行为都可能被视为非法利诱,而最终答案,即是不是犯罪?可能还要取决于马斯克这个提议背后的意图,而其意图既可能是请愿书明面上的“签名支持宪法”,也可能是收集潜在投票者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争取选票。

你看法学教授就是法学教授,哈森把马斯克的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的行动分解了,分解为“签名支持宪法”和“收集潜在投票者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争取选票”,虽然前者在美国应该是合法的,支持宪法嘛当然是合法的,但是后者肯定是违法的。

再但是,其实鬼都知道马斯克玩的这一出其实就是给特朗普拉大旗挖选票,我看如果特朗普并没有当选,马斯克最后被民主党的哈里斯政府清算是大概率的,他得吃不了兜着走。但是,现在马斯克已经打定主意,特朗普是必然会赢下来的,没有稳赢的把握他怎么可能去冒这个险呢?

而另一位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前主席,竞选财务专家,布拉德利·史密斯(Bradley Smith)却认为,马斯克的这种“利诱”过于间接了,所以不属于违法行为,他说:“我倾向于说他没有付钱让他们登记投票”,因为“大部分好处都给了已经登记投票的人。”但是,如果你有记忆就知道,这个布拉德利·史密斯曾经在特朗普的法院庭审中早就为特朗普辩护过,也是妥妥拿了特朗普钞票的人。

但是,临近大选冲刺了,马斯克看起来也顾不上许多,他宣布从10月16日起6天内,将在宾州进行一系列个人演讲,承诺只要是曾经投过票的宾州登记选民签署了上述请愿书,就可以免费来参加一次他的演讲,这就是说,马斯克为了让他的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的请愿书更有吸引力,还要加磅了一次自己的演讲。当然,他的演讲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为特朗普拉票的,甚至特朗普也会到场答谢。

一环套一环,弯弯绕弯弯,好不新鲜的美式民主玩法,把美国选民里的那些只有猴子智力的人当成猴子耍,不耍白不耍,再说也不白耍;所以,马斯克的行为到底是不是贿选呢?当然,这就是贿选。

但马斯克的贿选行为到底是不是违法呢?从法律角度来看,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了公民言论自由,但并未明确规定通过金钱奖励来推动政治议题的行为是否合法。然而,美国选举法对于贿赂选民的行为也有着严格的限制和规定。一般来说,如果以金钱或其他利益为诱饵,试图影响选民的政治立场或投票选择,就可能被视为贿赂选民,这就是违法的。

但是,我们还是要说句但是,但是,作为“美国大选历史上头一次”,马斯克的这种藉助互联网逻辑操纵选票的行为是不是违法呢?其实无论在美国联邦法律上,还是在州法律上,都找不到更明确地认定这是贿选的条款,虽然它就是在贿选。

不过,我倒有另一个更大的担心,如果现在民主党拜登政府突然站出来,使用体制力量,就以特朗普一方有贿选嫌疑为理由冻结本次大选,甚至作废了它,那马首富马超人的小聪明就现大了,而这种可能也不是没有。

我看到马斯克现在的这么一出神操作,或叫一出骚操作,忽然想起2008年奥巴马首次参加总统竞选时,其竞选团队,无论是在民主党党内选举中,还是最后与共和党的最终选举中,都最充分利用了社交平台的力量,事后有评论称当时的社交平台被操纵过的互联网水军严重影响了那两次总统大选;但是,这又跟今天马斯克深度使用互联网手段如此赤裸裸地为特朗普贿选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家这是美式民主的“新质生产力”,既然当年你奥巴马可以用那种美式民主的“新质生产力”降维打击赢了“旧质生产力”,那么现在特朗普凭什么不能呢?

我觉得这件事也不妨可以这样看,这次助选,可以把特朗普看成是马斯克制造的另一枚大火箭,马斯克星舰公司看起来红红火火,其实他们从来是只管把火箭射上天,却无法百分百保证真能发射成功,中途爆炸的事一例接一例,现在他就是在用发射火箭的激情帮特朗普助选,不管咋地,先一脚把特朗普踹上天再说,就是这老东西真在半空中咣地一声爆炸了,他也愿赌服输,而马斯克又能损失多少呢?

参考资料和信息来源

新浪财经《马斯克公开“买选票”,真没人管管?》

观察者网《算不算贿选?马斯克:摇摆州选民签名,每天选一人送1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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