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卫计委网站发布公告,对徐州市卫计委《关于确认丰县人民医院等9所二级综合医院等级的请示》进行批复。
按照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确认以下8家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丰县人民医院
睢宁县人民医院
铜山区人民医院(徐州六院)
新沂铁路医院
徐州矿务集团第一医院
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
沛县大屯煤电集团公司中心医院
徐州矿山医院
徐州利国医院评审结果为二级乙等,按照《评审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不需报省卫计委审核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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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锟 责编:朱宸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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