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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植保无人机亟需“标准”来打好病虫草害歼灭战

2017-05-23 王永崇 农药市场信息

 注:图片为广告,与文章内容无关


植保无人机,这一现代科技与古老植保相结合的产物,近年来随着成规模的专业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的快速发展而得以速度推广,并且已成为实现高效优质农业的重要工具之一。但是,作为植保作业的新机械,由于目前仍无统一的监管与应用标准,导致了植保物无人机水平参差不齐,不少服务组织甚至在飞防作业中低价竞争,靠速度赚钱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让管理与应用风险大增。

2017年(第二届)航空植保应用技术发展交流会5月19日在武汉举行

 

而为了助力行业解决这些问题,罗锡文、宋宝安两位中国工程院院士与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书记魏启文、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何雄奎和国家植保机械检测中心主任陈小兵、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袁会珠等专家、学者及300多位业内人士,于5月19日在《农资导报》和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共同主办的2017年(第二届)航空植保应用技术发展交流会中,共同对目前航空植保中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的方向,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一、罗锡文院士等业内人士呼吁要尽快结束“无人机无人管”的植保无人机监管状态,终结行业的无序发展乱象!


中国化工报社副社长张健秋认为2017年的植保无人机行业进入了跑马圈地的资源整合时期

 

土地流转的加速,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和种植大户的快速发展,促使全国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在2016年快速膨胀到了8.8万个。而飞防也因快速作业的特点,在传统的植保机械落后,机手难留的情况下,快速地成为了深受业内人士和种植大户青睐的防治方式,并促使着植保作业方式开始出现重大转变。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书记魏启文总结了近年无人机快速发展的四大特点

 

在快速推广飞防的过程中,植保无人机便雨后春笋一样出现在国内植保市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书记魏启文总结了近年无人机快速发展的四大特点,一是整体性能得以提升,二是适用于航空药剂的研发取得突破,三是飞防组织的发展突飞猛进,四是航空植保在防治面积上快速扩大。


据统计,目前涉及农业航空技术研究、航模生产、农机农药生产企业与服务组织,以及军工企业等400多家国内无人机生产企业大部分已经涉足农业植保领域,从5升到100升规格的植保无人机价格在2万到几百万均有出现。


据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药械处副处长郭永旺介绍,2016年全国保有量近6000架的植保无人机作业面积达2000亩次。另据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的副调研员方国斌统计,今年截至4月,湖北两家主要植保无人机公司累计销量达350台,使湖北从2014年至今无人机数量共增长了573架,仅春季小麦、油菜防治面积已超过去年全年飞防面积,且随着技术的稳步提高,预计无人机飞防的面积将占湖北专业化防治面积的半壁江山。


因而,2017年的植保无人机行业,在中国化工报社副社长张健秋的眼中,也进入了跑马圈地的资源整合时期,国家植保机械检测中心主任陈小兵也表示,2016年的植保无人机行业已由宣传演示转入了实际应用阶段。而未来,植保无人机必将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航空植保的重要力量之一。

 

中国工程院院士罗锡文呼吁要明确对无人机的管理,改变“无人机无人管”的状态!

 

然而,在无人机飞防异军突起的时候,仍有不少无人机处于简单的组装阶段,部分航空植保施药设备与控制技术落后的状态一直难以改变,特别是喷雾设备都是自行焊接,安全性和喷雾效果难以理想,而适航证的办理和管理也不严格,让无人机的生产与市场准入非常随意。


陈小兵主任在实际检测工作中发现,目前检测的无标识牌、无机壳的粗糙做工无人机不是少数,飞行与喷洒技术参数随意标注,飞行不稳与作业精度不够并存,失控与炸机常发,无人机与喷洒设备不能有机结合,药箱结构不合理且容量虚标,重喷漏喷等现象较为严重。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方面目前仍无明确的监管部门,这不禁让罗锡文院士发出了“无人机无人管”的感叹,同时,他也呼吁要统一管理部门,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进入市场的无人机是可用的合格产品。


在应用阶段,宋宝安院士指出,无人机飞防采用的是超低容量喷雾,首选的农药剂型应以油剂最好,但当前登记的油剂仅有11个,特别是超低容量剂的数量仅有屈指可数的7个,而可湿性粉剂和悬浮剂等传统药械适用剂型并不适合航空作业。


而在实际的飞防作业中,中国农科院植保所研究员袁会珠表示,飞机控制、飞手资质与飞防药剂,以及防效和药害以及对环境影响等方面,目前都存在着非常现实的问题。但就此种情况下,实际飞防应用中以6元/亩的低价中标的现象也不鲜见,而以这种低价执行正常飞防程序来说,是几乎不可能达到理想效果的,或者施药者是根本没考虑挣钱的友情奉献者。但以商业行为来分析,如此低价的中标者,往往会加速喷防,靠速度来赚钱,此种情况下,其喷防效果将会更加难以想象。

 

中国工程院院士宋宝安正在分享中国农药的发展应用现状及飞防药剂的开发应用情况

 

二、植保无人机标准出台的呼声日益高涨,贵州标准或将成为国家标准的重要参考!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药械处副处长郭永旺正在介绍植保无人机市场的应用情况

 

在与业内人士关于植保无人机的沟通中,笔者发现之所以会产生上述问题,根本原因是植保无人机自国内诞生起,便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式发展,且是无门槛的开放式准入行业,到目前为止,不管是生产或是应用阶段,都无统一的标准可寻。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何雄奎对植保无人机未来发展的首要建议即是标准的制订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何雄奎对国内无人机未来发展的首要建议,也是集中在标准方面,即是要求农业部门与民航管理部门、空管部门通力合作,加强植保无人机有关包括材料与部件、制造、管理、使用等各环节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加强防飘失、防蒸发的专业制剂的研发力度。


陈小兵主任也表示,目前无国家配套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制造标准,以及作业人员资质、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因而经常导致一些不必要的事故发生。此外,飞控系统及链路、动力及能源系统、机臂和机架以及喷洒系统等目前还不完善,也对标准的制订产生一定的难度。


国家植保机械检测中心主任陈小兵正在分析国内植保无人机产品所存在的问题

 

但据何雄奎教授了解,应用无人机飞防作业较为成熟的日本雅马哈公司,其植保无人机一般配置3个扇形雾喷头,8升的插入式药液箱在无人机左右各一个,最多可使用9年的无人机寿命达1000小时,每天可滞空5小时作业400亩左右。另外,全国各地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备用机与24小时响应机制,也许为成为我们制订植保无人机标准的一项参考。我国在应用了多年的基础上,无人机系统标准化协会于2016年已经发布了中国民航综合技术研究所牵头起草的《无人机系统术语》和《民用无人机系统分类和分级》,湖南、重庆和江西等省份也发布了相关地方标准,特别是江西省的标准,在陈小兵主任看来,已经成为了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员牵头起草《农用遥控飞行植保机安全技术要求》《农用遥控飞行植保机试验方法》和《农用遥控飞行植保机施药作业操作规范》的重要参考,其中《农用遥控飞行植保机安全技术要求》目前已送审,其他两个仍在制订中。


未来,植保无人机的标准将与其他无人机通过低空低速高精度等标准区分开来,且对最大起飞重量、有效载药量和药箱容量,以及每架次连续作业时间等检测项目进行设计,电子围栏、断桨保护、失控返飞和药量检测、变量喷洒等方面也将形成规范的管理,并与国际接规,形成对企业备案、飞机认证和操控人员资格进行管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也于6月1日起正式执行。而原本要作《植保无人机民航管理政策走向》报告的国家空管委副局长梅永发,也因5月19日要参与讨论植保无人机的管理政策,而未能出席。


可以看出,我国对植保无人机的管理与相关标准制订工作已经深入开展了起来。


中国农业大学吴学民教授指出常规药剂相比时飞防制剂必须满足的四个条件

 

应用的专用飞防制剂方面,宋宝安院士表示农药企业要开发航空植保专用药剂以区别地面大量兑水的药剂,重点针对静电液剂、超低容量液剂及纳米粒度制剂开发专用喷雾助剂。


中国农业大学吴学民教授则指出了常规药剂相比时飞防制剂必须满足的四个条件,一是能够适应低稀释倍数,且稀释后稳定性高,二是对于固液体系,固体粒径要小,避免堵塞喷头;三是雾化效果好,能够有效地防止液滴飘移、挥发,四是界面性能良好,易于沉积、润湿、铺展、渗透和吸收。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袁会珠表示:“飞防不是表演赛,而是歼灭战。”

 

“飞防不是表演赛,而是歼灭战”,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袁会珠直接指出飞是手段,而防才是目的,所以,一切标准都要着眼于防治效果的提升才更有可能利于植保无人机的发展与应用。


但是陈小兵主任介绍,植保无人机的作业质量标准不同于固定翼和有人驾驶直升机,也不同于地面作业农机具,该根据农用遥控飞行植保机的特点制订,目前只有计划,还没开始立项,可以看出,在植保无人机标准形成方面,我们还有一定的路要走!


而此阶段,与植保无人机发展与应用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士,均有机会参与此标准的讨论与制定,而一旦此标准的形成,将会极大地规范植保无人机生产与应用市场,而彼时,我们才有可能真正走进植保无人机的飞防时代!


2017年(第二届)航空植保应用技术发展交流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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