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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这类农资店可免交增值税!经销商快跟营业税说“拜拜”

2017-11-06 农药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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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消息,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这意味着实施六十多年的营业税正式废止。


此外,根据国务院部署,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税率将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原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农产品、自来水、石油液化气、天然气、图书、音像制品等调整为11%,其中化肥等农资投入品也入列。


 

目前农资店是如何缴纳增值税的呢?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特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时,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经过几次调整已经统一为3%。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农资店也是按照增值税征收的3%的税率进行纳税。

 

哪些农资店可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五十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注: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举例:假如某地的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起征点为20000元,某个体农资店(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取得肥料销售收入20000元(含税),该个体户本月应缴纳多少增值税?

 

分析:因为提供应税服务的起征点为20000元,该个体户本月肥料销售服务不含税收入为20000/(1+3%)=19417.48元,销售肥料取得的收入未达到起征点,因此该部分无须缴纳增值税。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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