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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农药质量抽检遇难题,这样做不给“秋后算账”机会

2018-01-03 刘刚 农药市场信息

注:图片为广告,与文章内容无关


笔者呼吁,上级业务部门今后要科学统筹安排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产品抽检工作,合理配置检测资源,全力加快检测速度,并在最短时间内反馈检测结果,以便于基层及时处置,确保农业生产、生态尤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送2017年全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总结的函中,反映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大部分县(市、区)财政经费困难,安排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有较大难度,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缺口较大。为了完成任务,有的县(市)还占用了监管经费。


二是县(市)级检测机构普遍缺乏检测能力。大部分县没有食用农产品检验资质。因此,县级局只能委托省、市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路程远、周期长、费用高,严重制约了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核查处置难以进行。食用农产品都是生鲜食品,与预包装食品不同,销售时间比较短、没有保质期,抽取的样品送实验室检验的周期长,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同一批的食用农产品已经销售完毕,实际上根本无法有效地开展核查处置。


笔者不禁要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点赞”。他们确实说出了基层的心声。

 

相信以上问题,不仅黑龙江存在,全国绝大多数地方也都有。而且,不仅仅是农产品,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也是如此。

 

笔者在县级农业部门工作,上级业务部门每年都要来县里抽检两三次一二十个农药样品并带回检测(当然,也有肥料、种子等,农产品次数和样品数更多,县级一般没有检测资质和能力)。不过,等到反馈抽检结果时,一般都要好几个月以后。但是,农药销售、使用的时限性很强,一个批次的产品,无论质量是否合格,快的十天半月,基本就都销售、使用完毕。

 

质量合格还好说,如果不合格,甚至含有高毒剧毒等违禁成分,那也只能“秋后算账”追加处罚,反正当时都用到农作物上了,没法收回(召回)了。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即使不合格,也早被消费者吃完啦。

 

在此,笔者呼吁,上级业务部门今后要科学统筹安排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产品抽检工作,合理配置检测资源,全力加快检测速度,并在最短时间内反馈检测结果,以便于基层及时处置,确保农业生产、生态尤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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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刘琴  编辑/朱蓓蓓

《农药市场信息》传媒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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