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政策】农业部印发《2018年种植业工作要点》,关于农药讲了什么

2018-01-30 农药市场信息

注:图片为广告,与文章内容无关


2018年1月18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2018年种植业工作要点》,提出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持续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努力提高种植业发展质量。


涉及农药,《要点》明确提出了以下六个方面的相关重点工作:


1. 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


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力推进绿色防控减量,建设一批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蜜蜂授粉与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基地,选择150个县开展果菜茶病虫全程绿色防控试点,集成推广以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和服务机制,扩大绿色防控覆盖范围,力争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加力推进统防统治减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一批农作物病虫防治专业服务组织,在粮食主产区和园艺作物优势产区,开展全程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加力推进高效药械减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植保专业服务组织购买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高效药械,加强农企合作,示范推广高效药械、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技术培训,引导农民安全科学用药。强化监督考核,将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考核指标,推进工作落实。

2.推进标准化生产


结合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加快标准制修订,在系统梳理现有标准基础上,清理、废止一批不适应绿色发展的标准,制修订一批农药残留、技术规程、产品等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新制修订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

3.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严格投入品使用监管,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推进农药追溯体系建设,两年内再禁止使用2种高毒农药,剩余105年内逐步禁止使用。严格实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推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档案和追溯管理。


加强农药使用安全风险评估监控,对使用15年以上的农药品种开展风险再评价,对现有高毒农药深入开展风险评价和替代产品筛选。指导农民科学用药,严格落实按标签标注用药和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小宗作物用药登记,科学合理采取临时用药措施,最大限度缓解小宗作物用药短缺问题。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健全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5项制度,率先在果茶产品开展试点。深入开展以农药残留监控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从田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

4.贯彻《农药管理条例》


开展《农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推进年活动。研究制定农药产业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发挥农药登记引导作用,促进农药技术创新,提高农药登记门槛,减少新登记同质化产品数量,有序淘汰高毒农药,积极发展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环保新型农药,优化产品结构。


加强生产许可管理,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经营许可管理,实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强化农药使用指导,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定,推进科学选药用药。加强农药管理队伍建设,推进信息化管理,加快建立覆盖登记、试验、生产、经营等农药数字化平台,提升农药管理水平。

5.规范行政审批


修订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完善评审规则,规范评审程序,建立保密、回避等评审制度。

6.推进科学执法


加强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专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组织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职业安全培训,防范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信息公开,对农药、肥料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信息及时依法公开。


来源:微语农药



往期精选


【政策】农药制造工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第一版)

【政策】两个关于农药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发布,常见错误示例、问题解答

【登记】呋虫胺、五氟磺草胺、吡唑醚菌酯相关产品等成为登记热点,还有24个特色小宗作物农药


主编/刘琴  编辑/朱蓓蓓

《农药市场信息》传媒出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