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医学】患者及家属“挟持”FDA颠覆新药审评规则
无论是根据创新药物审评标准,还是重大创新突破规则,FDA依据该药临床试验的数据,都很难得出信服的定论。该药物临床试验设计完成是另类,没有遵循随机双盲对照金标准,而是患者治疗性主诉症状改善和观察疾病进展等。也没有足够多患者样本量参与临床试验。这让FDA历来只认数据不认人的原则受到了极大挑战。
但近年来,FDA也的确一直强调试验性新药的临床效果(Outcomes)作为重要审评依据。
FDA官员及参加审评的专家认为,该试验性药物的临床试验仅入组了12位受试者,样本量之少,很难获得可信服的验证数据。从目前的临床试验来看,也无法判断此药对治疗患者疾病是否有潜在的长期获益。
因此,持反对观点的专家认为,尽管DMD患者有权尝试试验性药物,因为没有其他上市药品治疗DMD, 药物的安全性似乎还可以,但是否有真正的临床治疗效果,下结论为时过早。
持质疑观点的专家认为,从另外一角度看待此药物临床试验,如果仅仅证明了安全性,而忽略其治疗的有效性,那么,今后的药物临床试验是否都可以如此设计和验证了呢?安全和有效性是两个最为根本的审评标准,缺一不可。
然而,持同意或同情观点的专家认为,此次药物评审应当是患者及家属的“胜利”,无论如何患者没有其他治疗选择,观察患者的“疗效”数据显示了一定改善效果,而此试验性药物是目前患者唯一的选择(治疗此疾病)。
在FDA专家评审委员会召开审评此药会议时,在会议地点外面聚集了上八百多名患者和他们的家属。他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开展了强大的宣传和鼓动造势。这可能是近年来FDA所面临的来自患者群体最棘手的压力和挑战了。
患者及家属们不仅仅是造声势,而且还收集了该试验性药物的临床观察性疗效事实,以证明患者的感觉和疾病症状有所改善或疾病的进展有所减缓。
对于FDA来讲,这已经不是什么审评批准或不批准的简单问题了。而是重新审视新药审评的基本原则问题了。
FDA需要明确如何评审靶向性药物。在审评此药物过程中,FDA审评专家不仅获得了验证药品的临床试验数据,同时,也有来自患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的症状反馈数据。如果患者对症状的感觉也被认为等同于临床试验数据一样的话,那么,未来的临床试验数据就会是双重叠加,包括了来自患者的和来自临床研究医生的数据信息。
患者及家属的感觉更多地是来自于他们自己针对疾病的自身发展变化,确信试验性药物具有减缓神经退行性变化的作用。
最后,FDA-CEDR药物审评研究中心主任Janet Woodcock认为,尽管此药物临床试验的数据,包括所观测的生物标志物(3个标志物中的两个)、替代终点、以及可能的临床获益,从目前的临床试验数据几乎无法确定药物是否有效。
医生和科学家们是否也应当听听家长和患儿们的声音?对于FDA历来以数据为科学依据的规则是最大的挑战。FDA愿意倾听患者及家属们的诉说,条件性同意该药进入临床治疗,但继续观察和验证其长期疗效也是必须的。
如果你是FDA科学委员成员,你的观点是:
若此药在国内审评,你认为CFDA观点如何?他们会倾听患者和家属的证据吗?
欢迎转发,微信平台转载,联系授权:admin@GlobalM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