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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一村干部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贴款跨度达14年之久

.                                                        .                                       故乡的春天真的有着别样的美丽,她虽不是风景名胜,但她自然纯美,美至心窝。那一树一树的花开,那一片一片的绿色田野,那清亮亮的小溪水,还有那空气里弥漫的醉人芳香……无不承载着这块土地上的,那些朴实的人们心中的期盼和希望!欢乐和祥和!跟着装满茬子的老牛车回家,过河时,先前的简易木桥,已经被拆除了,水量越来越小,越流越清澈,水浅的河面上,被放上一块块方方正正的石头,一步远,一个。这个时候,我们就要走搭石过河,搭石一半在水里,一半露在外面,底部被水冲得一个个小沙窝,最容易藏着小鱼,小蝌蚪。而这“玉坠儿”在春日里的暖阳、微风的呵护滋养下,日渐饱满,一天天地鼓胀了起来,好似里面孕育了一种力量,一种饥渴,一种马上就要胀裂开来的热烈与惊喜。真的,望着那鼓胀胀的玉坠儿,真的好期待那个胀开的瞬间。看吧,春天的苹果花也开了,远远望去灿若朝阳,美若红霞。  

低保金、退耕还林补助、粮补本来是解决贫困群众生活困难的重要举措。然而,有少数村干部无视党纪国法,以权谋私。在低保申办上滥用职权,先“保”自己,甚至吃拿卡要;退耕还林补助申报上挖空心思,虚报冒领;粮补发放弄虚作假,随意截留。这是最典型的“苍蝇腐败”,“苍蝇"不大,危害不小,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而且直接侵蚀党的群众基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案件特点

一是违纪主体基层化。从案发主体方面来看,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呈上升趋势,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群众意识不强、工作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徇私枉法等违纪违法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村支两委“小官大腐”、群蛀群腐问题不容小视。


二是违纪领域相对集中。在贯彻执行惠农补助、民政救助、退耕还林等国家政策中,村组干部乱作为现象屡见不鲜。村干部借机以权谋私,将村民的惠农补助、民政救助、退耕还林补助予以截留,或者是通过虚报亩数、捏造空户的方式套取国家的惠农补助、民政救助、退耕还林补助,更有甚者将套取的惠农补助用于滥发补助、抵顶村集体债务。

三是违纪手段比较单一。该案例中三个违纪行为采取的手段相对简单一致,无非就是欺骗隐瞒、虚列花户、虚报冒领、直接侵吞。贾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借经手、管理、发放退耕还林款、农资综补和粮食直补的机会,采取虚报亩数、虚列花户、截留侵占的手段,套取、截留国家退耕还林补助、农资综补和粮食直补;借申报低保对象的便利,将自己列为保障对象,从而骗取低保金。


四是问题简单危害较大。该案涉案金额一共为71222.48元,尽管涉案金额较小,违纪问题简单,但直接侵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村民对此深恶痛绝,容易导致群体性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五是违纪时间跨长度较。我县退耕还林从2002年开始实施,2003年在全县推开,2005年实施的工程至今还在进行补助发放,该起案例违纪时间跨度达14年之久。


六是案件隐蔽性较强。从退耕还林补贴款账面上根本无法看出“端倪”。贾某某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便利条件,借村民长期不回村种地的情况,自己暗箱操作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以假充真蒙混过关,虚报冒领达十四年之久未被发现。贾某某利益熏心,一错再错,进而将外出务工和死亡村民农资综合补贴及粮食直接补贴肆意截留。

 

违纪原因

1.纪律意识淡薄。多数村干部是农民出生,文化水平不高办事习惯靠经验,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再有农村农活忙,基层组织的各种培训教育相对少,村干部又疏于学习,纪律意识淡薄。在他们看来,农村的事有其特殊性,可用“特殊”的方法来解决。这就为贾某某违纪埋下了“伏笔”,导致其一步步陷入泥潭不能自拔。


2.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决策不民主。一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权力过于集中,通常是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大小事情均由一两个人说了算。贾某某是村委会主要负责人,镇里下派的支部书记常年不在岗。多年来,已经养成了村里大事小情由贾某某一个人说了算的不良习惯,尤其涉及到上级各项惠民政策,别的村干部更是插不上手,贾某某自己定了,再和个别村“两委”成员打个招呼,就算是“研究”了。“天高皇帝远”,上级监督太远,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太软,群众监督基本没有。二是上级缺乏有效监管。一些乡镇对村干部重使用、轻管理,导致一些村干部自律能力降低。例如,低保工作随意性较大,对低保对象的申报核查和评定程序不规范,低保户的确定不依据村民申请进行,而是由村“两委”自报,加之低保主管部门对低保对象的确定、审核等基础性工作监督不严,这就为那些有私心杂念的村干部创造了机会。在该案例中,乡镇低保管理人员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使得贾某某顺利过关,领取了六年的低保金。三是镇上对村组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存在“两张皮”现象,有相对比较多的空点,助长了个别人胡作非为的胆气。


3.“三务”公开不全面不透明,效果不好、质量不高。一是部分村干部对“三务”公开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一些村干部认为“三务”公开只是一种形式,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一些村干部觉得这样做是村干部自己束缚自己的手脚,自找麻烦。另外,还有极少数村干部受利益驱动怕公开了自揭短处,存在不愿意公开、半公开的现象。二是群众思想上对“三务”公开存在疑虑。部分群众存在着对“三务”公开不相信、不关心现象,怀疑公开的真实性,认为“三务”公开是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从而缺乏起码的参与监督意识。 三是公示载体单一,公示效果不明显。绝大多数村均采用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公开,很少采用其它群众能够接受或者说是能够明白的方式进行公开;公开效果缺乏保障,部分村的公开栏由于遭受风雨或人为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公布后不久,有关内容便荡然无存,从而产生公开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问题。 四是公示缺乏时效性,内容不全面。公开时间不够及时,许多本应定期公开的内容被人为拖延,丧失了公开的时效性,对一些需要及时公开的事项不能按群众意愿随时公开;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村里在按上级要求进行操作时,往往满足于照搬照抄一些表格,只公开一些不痛不痒的内容,而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遮遮掩掩,避重就轻。还有的仅公开规章制度,且长期不更换内容。五是监督机制匮乏。一方面村级组织没有一套完善的以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理财小组等为主体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即使有也多流于形式,没有有效地发挥作用。而多数村民由于对“三务”公开相关的知识知道太少,提不出什么意见,因而不会监督;有的村民提过意见但没有答复,因而不愿监督;有的担心提意见遭打击报复,因而不敢监督。另一方面,“三务”公开缺乏必要完善的制度保证,一些与之相关的制度不够完善,加之一些考核与奖罚也没有完全到位,影响了“三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按照要求,退耕还林政策及发放明细、低保办理相关制度规定及保障对象、惠农补助发放等情况必须在公开栏进行公开,让村民家喻户晓。贾某某不执行公开制度,就是怕村民知道以后坏了谋取私利的“好事”。


4.基础工作不实,工作摆布不到位。从近年来纪律审查的情况看,国家1999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之初,林业部门并没有对退耕还林面积进行全面普查核准。为尽快完成任务,各地区又层层下达任务指标致使基层虚报谎报退耕还林面积,给一些“胆大”的村干部留下了可趁之机。而负有监管责任的林业部门,对村委会上报的退耕还林材料进行审查时,没有做到件件严格、准确的核查,程序上的审查实际流于形式,难以发现存在的问题,起不到实质性的监督把关作用。案例中存在虚报亩数、虚列花户套取退耕还林补助的情况,就是由于乡镇林工站在收到村级退耕还林项目资金补贴申请后,并未进行认真核实造成的。

 

经验总结

1.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此案能够顺利终结,得力于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一是当办案工作遇到阻力时,领导亲自带头查案,切实解决办案中的具体问题,给办案人员撑腰壮胆;二是领导靠前指挥,精心指导案件查处工作。


2.严格案件办理程序。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依纪依法、文明安全办案的观念,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初核工作各项方案,把好立案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3.精确锁定案件证据。要把违纪违法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关键是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全面固定证据。在调查取证中,工作人员严格办案纪律,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保证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准确及时。  


4.注重追缴违纪所得的强硬性。工作人员坚持对被审查人员大力宣讲政策和纪律,要求其必须按要求及时上缴所有违纪所得,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以案促改

贾某某严重违纪案的发生,主观上是由于贾某某本人放松了思想改造,自觉抵御诱惑的能力下降。客观上反映出相关制度不健全,程序不完善,对村级“三务”公开工作抓得不严。鉴于此,凉城县纪委主动作为,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及时公开,加大监督力度。退耕还林补助、惠农资金、民政救助资金发放等方面的不公开是造成贾某某违纪的重要因素,再加上忽视了对群众的宣传工作,许多群众都不知道相关政策和具体的发放标准、范围,这就失去了群众监督作用。凉城县纪委于2018年印发了《凉城县“三务”公开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微信小程序的形式搭建了凉城县“三务”公开廉政平台。进一步强化“三务”公开的透明度与全面性,将党务、政务公开到位,让群众真正了解村中各项事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督促民政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民政救助类相关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特困群众、支持推动制度建设的氛围;强化对乡、村两级的政策宣传,通过工作宣传栏、小册子、咨询电话等,让广大群众全面准确地了解、熟悉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经常性开展督查工作。凉城县纪委监委七个纪检监察室对各乡镇“三务”公开、扶贫资金、退耕还林补助、惠农资金、民政救助资金发放等方面工作经常性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对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函询,并严肃处理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充分发挥巡视巡查“利剑”作用,将整改工作纳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查范围。


三是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查办力度。凉城县纪委监委把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各纪检监察室在处置问题线索时优先处置扶贫领域、惠农资金发放、民政救助类问题线索,采取措施不断教育和预防农村干部违纪案件的发生,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宗旨意识。一要加强村级民主自治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村干部选拔渠道选拔方式、教育培养,补贴待遇等规定,不断规范完善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切实保障村民民主选举,克服“家族村官”现象发生,使那些有经济管理头脑,德才兼备的村民走上村干部岗位。二要把好村干部选任教育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村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采取集中培训典型案例和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纪教育,提升村干部的法纪意识。三要定期开展廉政谈话。针对村级工作实际,凉城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要求各乡镇组织一定范围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以达到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的目的。四要加强警示教育。结合警示教育基地,对农村党员干部有计划地开展警示教育,筑牢警示训诫防线。运用典型案例,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


五是健全制度,堵塞政策漏洞。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凉城县纪委监委督促民政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低保申请制度、审核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审批制度、结果公开等制度。不断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审计、政府、监察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明确监管部门及相关人员,减少监管部门行政不作为。对违反低保制度的,严肃追究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增加违纪成本,从源头上减少违纪行为的发生。

.                                                        .                                       故乡——你出生、长大的地方,就是你的故乡,因为那里保存着全部的记忆。不论身在何方,心里总有一股暖流掠过,有故乡的人心安,他自然是幸福的。还有那大片大片一望无际碧绿的麦田,像宽大的绿地毯一样覆盖在故乡的那片深沉的沃土上。这时,我们又扔掉一筐筐的野菜,挽起裤脚,掀开大石板,抓泥鳅。回去之后,将那些“滑片儿”“小鱼精子”,好看的小鱼,放在罐头瓶里养着。总之,刨茬子的活计儿都是大人的事儿,我们都能看懂,都知道怎么干,但谁也不干,我们只顾着享受着属于我们自己的乐趣。也许就在眼前,也许就在不经意间,也许就在一个黄昏的某一分,一个夜晚的某一秒,她就会次第绽放,展现这个季节赋予她的生命与魂灵,美好与精彩。等着等着,也许是眨眼的功夫,槐花真的开放了,就那么自然而然灿烂在枝头。而我,却有幸在最纯真、美好的年少时光里,将故乡别样的风景深深地烙在了記忆里,烙在了心里,烙在了我的生命里……。   1


内容来源: 第五纪检监察室  | 综合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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