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痛心!乌兰察布一电动车与重型半挂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死亡!
..........................................................................................
四子王旗 | 化德 | 凉城 | 卓资 |
集宁 | 丰镇 | 兴和 | 前旗 |
中旗 | 后旗 | 二人台 | 乌兰察布 |
..........................................................................................
如今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家家必备的出行工具,骑车出行的人也越来越多,道路交通日渐繁忙,若电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规出行,那么,马路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吃人的“虎口”!
近日,兴和辖区发生一起电动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乔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辖区景观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国道110线交叉路口处时与与沿国道110线由西向东行驶,孙某驾驶的冀GA***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乔某死亡及两车部件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电动车驾驶人乔某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半挂车驾驶人孙某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电动车驾驶人乔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半挂车驾驶人孙某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同时,大队事故民警发现电动车驾驶人乔某虽佩戴了安全头盔,但未正确扣好头盔织带,导致事故发生时头盔脱落,没有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导致乔某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现实中没有如果,生命只有一次。摩托车、电动车由于具有不稳定性和驾驶操作非封闭性的特点,驾驶时,驾驶员要严格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以防事故中撞击等引发的次生伤害。
兴和交警希望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能够重视佩戴头盔的问题,在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时要正确佩戴头盔,这样在遇到意外时才能有效保护头部,最大程度保障生命安全。另外,驾驶员行车一定要注意安全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可查看乌兰察布最新消息
..........................................................................................
内容来源: 兴和县交警大队
整理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