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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入选资格考生公示

大工招生 2023-08-11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考生人数比例和专业志愿情况确定2023年“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现予以公布。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同时对2023年“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招生办公室电话:0411-84708375。入选资格考生除在本网站公示外还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

“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时须填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高考改革省份需符合相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高考录取时,考生科类(选考科目)符合所报专业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以下要求,将依据“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1)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50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内蒙古考生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理科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以上。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


图文编辑 | 王美杰

图文审核 | 江灏 王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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